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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一九四七年春,幾個不怕事的小偷趁他們不在上海時,竟把這個大特務頭子家
裡的東西偷去不少。鄭的老婆聞訊趕回上海,向稽查處、警察局的特務們大吵大鬧,
非叫破案不可,一時弄得滿城風雨。可是當問到她究竟丟了些什麼東西時,她自己
也開不出清單,只說很多很多。上海的幾家小報都用花邊新聞刊出〃鄭介民將軍在
滬寓所失竊〃的訊息。鄭怕惹出麻煩,叫把所抓的嫌疑犯放了,並在報上更正,說
只是丟掉幾個汽車輪胎,案子已經破了。實際上,被偷的東西一直沒有追回,行竊
的小偷始終沒有抓到一個。
在逃往臺灣的時候,鄭介民利用種種特權把可以帶的東西都帶走了。但房子卻
沒有辦法帶,他老婆託人用低價賣出,結果卻沒有人要。鄭在送他老婆上飛機時,
還當著送行的特務們用故作鎮靜的口吻說:〃你們去臺灣過冬,等明年院子裡的花
一開就可以回來了。〃但是沒有幾天,鄭也依依不捨地丟下那座洋房逃出南京。
鄭去臺灣後,擔任國家安全域性局長多年,一九六零年突患急病死於臺灣。
(一九八四年六月改寫)
這書行將付印,藉此補充幾句
這個集子裡的稿件,都是我於一九六二年至一九六六年先後寫下的。其中的幾
篇曾在政協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印的《文史資料選輯》(內部發行)
刊出,讀者看後,指出稿中的一些錯誤和缺點,這次已儘量改正了。這個集子裡的
多數稿件是過去沒有發表過的,仍希讀者予以教正。
我寫這些資料,都是憑記憶先後整理出來的,既不會全面,又可能記錯;有的
事情在不同的稿件中出現,不僅有繁有簡,甚至連語氣用辭等都不一致。這次我本
想全部整理一下,但因年屆古稀,而且有病,身體精神都遠遠不如過去,力不從心
了。我女兒美娟對有些稿件替我作了增刪,還是不能令人滿意,只好等以後有時間
再來修改。
我開始寫這些資料時,想著如能遵照周總理的指示,當代人寫當代事,自己寫
自己的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總比後人來寫容易一些,真實一些。但實際上,我感
到越寫越難,有時甚至寫不下去。
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寫自己的情況,有時也很好寫,往往能夠揮筆疾書,一寫便是幾千字,因為這
大都是自己過去所作所為,有時還惟恐其不能詳盡,生怕別人看不明白。但是,涉
及到自己的歷史罪行醜事就慢得多了,有時悔恨交加熱淚盈眶再也寫不下去,經過
一番思想鬥爭後才又把筆拿起來。我想,軍統特務的種種罪行,雖是〃奉命而行〃,
自己與對方並無私仇,但自己仍是有責任的;況且這些事不是一個人做的,也不只
是一個人知道,自己如果不寫,別人也會揭露,因此不如自己交代出來。經過思想
鬥爭後,我的歷史罪行便順利地寫了出來。
除此之外,我感到最難下筆的是那些很少人知道的事情,而且知道的人或是死
去或是不在大陸,便產生能不寫便不寫或能少寫便少寫的念頭。為了寫這些東西,
我的確進行過不少次的激烈思想鬥爭,常常弄得夜不成寐。但是我再一想,正是這
些見不得人的東西,或者更可有助於說明舊社會如何使人變成鬼,新社會如何來之
不易,於是勇氣就來了。
我舉幾個簡單的例子,便可以說明我為什麼會有這種矛盾到極點的思想。例如
戴笠死後,軍統局分為鄭、唐、毛三派,我既屬毛派又是唐派,同時因手中掌握大
量公家財物,還與鄭介民老婆瓜分財物。所以,在寫到我擁毛倒鄭時,所耍的種種
手段,我是邊寫邊擦汗,因為那種事連自己也感到太見不得人。我為了討好毛人鳳,
竟去鼓動大批軍統特務的遺屬,在鄭介民老婆給鄭做五十大壽時去大吵大鬧,同時
又去討好鄭的老婆,告訴她有上百名拖兒帶女的特務遺屬要來鄭家吃壽麵,嚇得鄭
妻一再央求我去勸阻,我才趕去把那群人擋回,這件事由我挑動而能兩面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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