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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擔憂、遺憾和惋惜之外,實在不能把我怎麼著的底兒之後,我立刻變得“有恃無恐”起來!
那天“談話”的最後結果是這樣的:我父母在明白事已至此、一切已無可挽回之後,也只有“尊重”我的所謂“選擇”。可是,他們提出了一個要求,那就是——我必須帶他們去一一確認我所說的都是事實:唱歌的地方的確是確有其處;而且,我確實是在和一個女孩子合住——這當然不可以。首先,我根本就沒有和一個所謂女孩子合租的房子給他們看;其次,我覺得自己都這麼大了,上班還有父母跟著,那也太讓人笑話了!於是我又急了,我一邊裝做被人冤枉似的說:“你們怎麼就不能相信我呢?”一邊採取了“三十六計走為上”的招數,趁他們一不留神,拎起包兒不管不顧地衝出了家門……
第四樂章 愛情,愛情,像太陽(11)
退學風波給了我十分重要的啟示:那就是凡事終需面對!幾個星期後,我決定再一次(這一次可是主動的)面對我的父母——為了那帶給我巨大的喜悅和勇氣的愛情。
那是個雲淡風輕的早上。我和夏暘破例早早起來,梳洗停當,踏上“征程”——之所以選擇“征程”一詞,有兩個含義:
一、自從那天晚上從家裡“逃”出來之後,我還一直沒回家,所以心裡未免有些沒底兒;
二、我估計我爸媽大概不會喜歡和接受夏暘——夏暘那身行頭倒還好辦,既然是要去見未來的岳父母大人,暫時收斂一下鋒芒也是有必要的;問題是他的頭髮——要知道,那可是在90年代初,留長髮的男人那可真屬於“鳳毛麟角”,全北京的大街上也找不著幾個,何況我爸媽偏偏是那種正統得不得了的人!
可是這一切已經都不會再困擾我了。從家裡“逃出來”的這段時間,我已經作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好天氣帶給我好心情。我決定不再逃避,而是要去面對,去讓我爸媽接受本來就該屬於我的“權利”!
自從我認識夏暘以來,還從未見過他穿得像那天那樣“正經”和“刻意”過,以至於在他生命裡的那一天的樣子,也許他自己都早已經忘記了,但至今仍異常清晰地儲存在我的記憶影象庫裡:平時隨意披散的長髮梳得整整齊齊,“一絲不苟”地用一根橡皮筋兒束起來;一件潔白得簡直有點晃眼的短袖T恤(新買的),再加上一條黑色至膝牛仔短褲;一雙同樣潔白的線襪和他最愛的那雙黑色“踢死牛”軍靴。那一路上,他沒像平常那樣開些這樣那樣的玩笑,而是很少說話,顯得若有所思——也許是因為緊張吧?因為這畢竟是他第一次去見女朋友的父母,何況又是在那樣“特殊”的情況下。
那天,我算是又一次“刺激”了我爸媽。
“出逃”的女兒終於回來了,這自然是令人欣慰的事兒,可是,突然帶回來這麼個“男不男,女不女”的男朋友(我媽媽的原話),這無疑是舊痛未復,又添新傷——幾個星期的時間,大概心境剛剛趨於平靜,這個“寶貝”女兒就又“來”了!
還是我爸穩得住,他該怎麼著就怎麼著,全然不動聲色地坐在客廳裡和夏暘聊這聊那;我媽可是有點兒壓不住火了……她把我叫到廚房,估計她肯定為還得給我們做午飯這件事兒氣不打一處來吧?然後順手就把一個盤子摔到了地上:“你是不是要把爸媽氣死呀?書不念就不念了吧,我們也不是那種一定要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孩子身上的父母。可這算怎麼回事?領了這麼個怪里怪氣的傢伙回來!什麼搞音樂的!搞音樂就非得弄成這樣?你爸媽的這兩張老臉都快讓你丟盡了!”
“媽,他怎麼了?不就是髮型和大部分人不一樣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這是他自己的事兒,別人無權干涉!”
“對,是他自己的事兒,我也沒興趣干涉!可是進我這個家的門就不行!以後你別給我往家帶!”
“為什麼?他是我男朋友,為什麼不能來?再說,這怎麼丟人了?這都什麼年代了,您還這麼不能接受新鮮事物?這算什麼大不了的事兒呀?您也太落伍了吧?”
“落伍?怎麼滿大街我也沒見著一個?”
“那是因為咱們的生活圈子不一樣!”說到這兒,我忽然意識到我或許該對我媽講點兒策略,於是捺著性子把自己的音高降了下來,“媽,您還不認識他,就這麼以貌取人地否定,不太合適吧?您可是個長輩,而且還是個知識分子,這樣真讓我覺得挺失望的。”
第四樂章 愛情,愛情,像太陽(12)
“別說了,反正我不同意!要想過我這關也容易,讓他先把頭髮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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