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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答:“ 這個圈是我畫的。”
接著法庭出示和宣讀1967年7月15日江青、康生、陳伯達決定召開“批鬥劉少奇大會”批件,又宣讀了戚本禹1980年9月10日的供詞和1980年10月21日供詞,宣讀了原中央專案組辦公室副主任兼“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組長肖孟1980年2月10日的證言。還宣讀了原“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副組長蘇敬銘1967年7月17日聽取戚本禹佈置“批鬥劉少奇”講話的筆記。接著,法庭出示和宣讀經江青圈閱的王光美專案組1967年10月24日“關於清查劉少奇家的報告”,均證明江青夥同康生、陳伯達擅自決定批鬥劉少奇,並進行抄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進行人身迫害的事實。
但當審判員問江青,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江青回答:“把紅衛兵破‘四舊’、抄家認為非法的,這是脫離當時的歷史背景的,破‘四舊’必然抄家,是革命行動。”
檢察員江文發言指出:根據我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沒有任何一條可以作為根據對國家主席進行批鬥,進行抄家,你們這一夥在“文化大革命”當中對國家的憲法和各種法律踐踏破壞無遺,犯下很多嚴重罪行。現在你仍然認為你當時的行為是合法的;這隻能說明你反革命的立場到現在絲毫沒有改變;你對批鬥劉少奇和抄他的家應負法律責任是不能推卸的。
接著,審判員繼續對起訴書指控江青夥同康生,謝富治指揮“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搞刑訊逼供,製造偽證誣陷中國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和王光美是叛徒、特務的反革命事實,進行法庭調查。
審判員問:“楊承祚和他的妻子袁紹英是不是你決定拘留關押的?”
江青答道:“這個不記得了。”
經法庭調查:楊承祚解放前在輔仁大學任教,他的妻子袁紹英是家庭婦女,袁紹英的弟弟袁紹義在美國從事航空工業研究工作,王光美當時是輔仁大學學生,與袁紹英的妹妹熟悉,到袁家串過門,江青一夥就這樣把楊承祚、袁紹英當作是美國的情報關係,誣陷王光美是美國特務。為搜尋誣陷王光美的所謂特務問題的重要證據,經江青批准於1967年7月15日將楊承祚拘押審查,致使楊承祚於1970年2月3日,在獄中被折磨致死。楊承祚患有心臟病等多種疾病,在病勢嚴重的情況下,江青怕他死了,搞不出她需要的東西,提示專案組進行突擊審訊,首先逼楊承祚承認是美國特務,然後又逼他說出王光美也是美國特務。江青誣陷王光美所引用的偽證材料,就是這樣逼出來的。
接著,審判員審問江青被指控批准拘留天津市居民王廣恩的事實。
江青回答:“可能有,不清楚。”
經過法庭調查,所有證據證實以下事實:王廣恩在奉天紗廠當協理時,並不知道劉少奇怎麼被捕,只聽人說,知道一點情況。江青為了搞出所謂劉少奇叛變的旁證,就說王廣恩是策劃逮捕劉少奇的當事人,批准拘留王廣恩,1967年7月19日拘留,1968年8月27日王廣恩死在獄中。在對王廣恩進行12次突擊審訊中,王廣恩始終沒有講劉少奇是叛徒。
三審江青 法庭調查(三)(2)
對拘留王廣恩的事實調查完畢後,法庭又對起訴書指控江青批准拘留張重一和對他的突擊審訊的事實進行調查。江青對此事依然回答:“不知道”,但在法庭調查中大量證據證明,江青為了搞出王光美的所謂特務問題,批准拘留張重一。張重一在解放前是北平輔仁大學的教授,王光美當時是輔仁大學的學生,張重一與王光美並不認識,只因為是同校師生,而被江青批准拘留,進行突擊審訊,拘留了27天就被折磨致死。張重一肝昏迷痛苦掙扎時,江青一夥還叫人按住張重一的四肢進行審訊。北京市公安局醫生賈宗堯的證言也證明:對張重一我們搶救了幾次,有時突然昏迷了,剛搶救過來,他們就突擊審訊。法庭還播放了當時突擊審訊張重一的實況錄音,可以聽出張重一時而發出的“唉喲”的呻吟聲。檢察員李天相發言,指控江青殘酷迫害張重一。他說:“張重一教授在肝昏迷的情況下,不斷遭受殘酷折磨,他已神志不清,甚至連男女都分不清楚的情況下,還要從他口裡逼出口供。江青一夥就是這樣把逼出來的口供當作認定王光美是美國特務的根據。”最後,審判員問:“江青,你有什麼說的?”江青答:“沒有,都不記得。你們怎麼說就怎麼辦。”
法庭接著對指控江青誣陷國家主席劉少奇是“叛徒”、“特務”,同時逼供等事實,進行法庭調查。調查中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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