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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嚴肅指出:“任何行動都由思想支配,難道你審定和修改誣陷文章就未受思想和觀點的支配,你講文章中的觀點只是文章的觀點並不代表你的觀點,能說得過去嗎?”
姚文元聽後,若有所思地把眼睛轉向房頂。
接著,律師要他說明起訴書中指控他與張春橋到濟南支援王效禹武鬥一事的情況。
姚文元答:“我與張春橋到濟南後,王效禹準備武鬥,我事先未表態,張春橋是否講過支援武鬥的話,我已記不清。我在武鬥後的慶功會上講過支援武鬥的話。”
問:“現在怎麼認識?”
答:“我是事後支援,當然對武鬥的後果要負一定責任。對當時受到王效禹打擊的那300多名群眾,我表示道歉。”
(二)第二次會見
第二次會見,姚文元已不像第一次會見時那樣拘謹,態度比較放鬆。當律師問及起訴書指控他誣陷原上海第一書記陳丕顯和誣陷迫害市長曹荻秋是叛徒的事實情況時,他說:“在1967年1月,我到上海的時候……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對上海市委的領導人有過攻擊的言論。”
韓學章、張中律師會見姚文元(2)
問:“有過什麼攻擊性言論?”
他沉思好久說:“具體的已記不起來,大概如起訴書所指控的內容。對曹荻秋定為叛徒,是張春橋在上報的報告上批的,我也畫過圈。定曹為叛徒是錯誤的,我畫過圈應負擔一定責任。”
問:“講講1976年1月你讓《人民日報》總編輯魯瑛派記者到中央一些部和省市蒐集誣陷材料的事實情況。”
答:“是王洪文的主意,我對王洪文的意見未置可否,實際上是預設。預設等於我同意。”
問:“蒐集這些材料後怎麼處理的?”
答:“編印‘情況彙編特刊’。”
問:“編印‘情況彙編特刊’的目的是什麼?”
答:“矛頭對準幾個省的老幹部。”
問:“起訴書指控你派記者去搜集的那些地方的黨政領導幹部的材料,說他們就是什麼‘還在走的走資派’、‘還鄉團’、‘右傾翻案’、‘復辟’,這些都登在情況彙編上,是不是事實?”
答:“是事實,這是嚴重錯誤,我應負責。”
問:“1976年3月南京群眾反對張春橋的大字報和標語,你當時是怎樣認識的?”
答:“我當時認為是對反擊右傾翻案風的反撲。我說了攻擊南京群眾的話。說那是反動逆流。現在我認識到當時的認識是錯誤的。”
問:“1976年4月北京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總理,你說了什麼?”
答:“我說這是一小撮壞人,是反革命分子,這是我又犯了嚴重錯誤。”
問:“你把許許多多的群眾參加悼念周總理的活動,定為反革命案件,是什麼性質的錯誤?”
答:“定反革命事件是上面決定的。”
問:“你派記者到天安門調查情況,情況是不是你彙報、反映的?鄧小平與###根本沒有關係,為什麼栽贓誣陷‘鄧小平就是這項反革命政治事件的總後臺’?”
姚文元瞠目結舌、滿頭是汗,回答不出話來,最後表示對不起鄧小平,說犯了嚴重的錯誤。
問:“起訴書指控你與張春橋、王洪文等策動上海武裝叛亂事實情況怎樣?”
答:“上海武裝叛亂一事,我看了起訴書才知道,1976年5月7日在北京我曾向上海寫作組成員陳翼德談話時說‘文化大革命是暴力,###是暴力,將來的鬥爭也是暴力解決問題’。是在對‘文化大革命’中階級鬥爭的一點兒體會,若我講一句話起上海武裝叛亂輿論準備作用的話,那我應負一定的責任。”
兩次會見,使律師感到姚文元雖然對起訴書上指控的事實大都承認,但否認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
甘雨霈、傅志人律師會見陳伯達
1980年11月13日下午,陳伯達聘請的律師——北京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甘雨霈和北京市律師協會秘書長傅志人,來到復興醫院會見被告人陳伯達。他因病離開秦城監獄在這裡治療,住在醫院主樓東北不遠的三層小樓裡。
陳伯達時年76歲,身高米左右,體態較胖,鬢髮灰白,一副黑框眼鏡遮住一對小眼睛,目光遲滯。一口純粹的福建方言,與律師交談需配有翻譯。
談話前陳伯達要了幾張紙,作記錄。然後謙卑地說:“我有一個請求:我說得不對的,應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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