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3/4 頁)
因擁立有功,受到英宗的重用和賞賜,由武清侯升為忠國公,食祿1500石。英宗對石亨言聽計從,讓其掌握京軍。石亨藉機大肆培植黨羽,干預朝政。他的侄子石彪英勇善戰,想要謀取大同守備的要職,這樣就可以和石亨內外結合,遙相呼應。英宗本來對石亨的專橫已經有所不滿和不安,這次藉口石紫禁城東華門彪私自讓屬下奏請謀取鎮守大同事,便將石彪逮捕下獄。後來又罷去石亨的職權。次年,石亨因事被詔捕入獄,籍沒家產。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石亨瘐死。什麼是瘐死呢?瘐死是指在監獄中因疾病、飢餓、折磨等原因而非正常死亡。隨後,石彪亦被誅,權臣石氏的權勢傾刻間煙消雲散。有人認為石氏雖然作惡多端,但罪不至死。但石氏之敗,為英宗去了心頭之患。
曹吉祥。
曹吉祥是參與奪門之變的另一個重要人物。他是永平灤州(今河北灤縣)人,宦官。早年依附於王振,參加過麓川之役、徵兀良哈、討鄧茂七和葉宗留等,立有軍功。石亨之敗,給曹吉祥以很大的打擊。天順三年(1459),英宗聽從內閣大學士李賢的意見,下詔禁用“奪門”字樣。因為李賢認為,“奪門”意味著英宗得到皇位的不合法性,不過是石亨等人張大其功罷了。曹吉祥看到奪門之功被否定,石亨敗亡,心裡恐懼,漸蓄異謀。曹吉祥和他的侄子曹欽,蓄養了大批死士,決定於天順五年(1461)七月舉事。事發前夜,馬亮畏罪告變。曹欽知事已洩,匆忙起事,殺死錦衣衛指揮同知逯杲等人。逯杲,本來得到過曹吉祥推薦,後來揣摩英宗的意思,刺探石亨、曹吉祥的陰事,多有訐告,曹欽恨之入骨。曹欽屢次攻打皇城不得,便退守曹宅,最後戰敗,投井而死。3天后,曹吉祥被磔於市。
于謙。
于謙(1398~1457),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字廷益,號節庵。永樂進士,曾隨宣宗平漢王朱高煦叛亂。出按江西時,卓有政績,百姓稱頌。正統十一年(1446),曾遭人陷害於謙像入獄論死,因百官百姓力請得免。土木之變時,為兵部右侍郎。英宗被俘、也先直逼北京的訊息傳到北京後,人心惶惶,這時于謙挺身而出,擔負起保衛北京的重任。在此期間,他主要做了以下幾件大事:第一,擁立景泰帝。明朝因無國君,人心不穩,情勢動盪。當時英宗長子才3歲,無法勝任軍國大事;監國的朱祁鈺,是英宗的異母弟,22歲,年富力強。于謙及百官與皇太后商議,擁立朱祁鈺為帝,穩定了混亂的局勢。第二,力排南遷之議,保衛北京。翰林侍講徐有貞等人想要南遷以避兵鋒,于謙堅決反對,認為一旦南遷則北京、九邊都將不保。在於謙的力爭下,景帝下定決心保衛北京,並把守城的重任交到于謙身上。土木之變,英宗所率50萬京師勁旅皆沒,北京只剩下不到10萬老弱病卒。于謙招勤王兵,整飭軍務,列兵九門,親自督戰,破瓦剌軍,成功地保衛了北京城。第三,社稷為重君為輕。也先以英宗為奇質,逼迫明廷就範,漫天要價。于謙認為社稷為重君為輕,主戰不主和,使得也先奇貨可居的願望沒有實現,維護了明朝的利益。英宗透過奪門之變重登寶座的當天,就傳命在朝班中逮捕于謙。論刑當凌遲處死,籍沒家產。英宗頗為猶豫,認為“于謙實有功”,不忍心殺害功在社稷之人。此時,參與奪門之變的徐有貞提醒說:“不殺于謙,此舉為無名。”那意思就是說,如果不殺于謙,你就是得位不正,沒有合法性。這樣英宗才下決心殺于謙。于謙被殺,可能始終是英宗心中不可解開的一個心結。于謙死了以後,蒙古又開始屢屢騷擾明朝北方邊境,英宗計無所出,只是憂心不已。有一天,恭順侯吳謹趁機在旁進言:“如果於謙還活著的話,一定不會讓敵人如此猖狂。”英宗聽了,默默無語,也不怪罪吳謹,想必其內心肯定會起波瀾的吧!英宗復位後,陳汝言繼于謙為兵部尚書,不到一年,因事獲罪,抄家時繳獲贓物鉅萬。英宗召大臣去看,很傷心地說:“于謙在景泰朝深受信用,死的時候卻家貧如洗。陳汝言貪得也太多了吧!”于謙抄家之時,家無餘貲,只有正門鎖得緊緊,開啟一看,卻都是景帝所賜的蟒衣和寶劍。故而英宗如此感嘆。于謙詩文亦佳,《石灰吟》被認為是他人生的寫照:千錘萬擊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英宗自小受到良好的宮廷教育,本性也不壞,只因貿然出征,淪為階下囚,不僅自身命運徒增波折,也使大明帝國陷入危機。不過,也許正是由於被囚、被禁的經歷,使得英明剔紅樓閣人物圓漆盒宗對命運多了幾分敬畏,對人命多了幾分尊重,對世事多了幾分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