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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農貿市場價格)上升,職工的實際工資,則普遍下降了。
勞動部1965年3月制訂了“一條龍”工資改革方案,旨在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多種工資標準統一為一種工資標準。首先它縮小了最高階別與最低階別之間的工資差距。它規定,月工資最高為404元,最低為30元,最高為最低的倍。這比1956年全國工資改革時的28倍大為縮小。高階和中級知識分子普遍減薪,而美其名曰“反修防修”和“鬥私批修”,報刊大肆宣傳“高薪階層是修正主義的社會基礎”、“知識分子成堆的地方是修正主義的溫床”。可憐這十幾年間中國知識分子的生活水平下降到世界最低!
教學科研人員的最高工資標準,由每月331元降到264元。而新15級(原17級)以下各級人員的月工資則略增僅1—2元。
重體力勞動者與技術工人之間的工資差別更接近了。北京地區鐵路裝卸工人的最高工資標準由原來的66元提高到 80 元,同8級技術工人(109元)僅相差29元。
1965年即文革前夕的工資改革,導致兩個相互關聯的後果:一是“師徒待遇同臺”現象,即工資沒能隨工齡的增加而有較大幅度的提升;二是學歷、知識水平在收入中的作用微弱,即受過較多教育訓練者的工資並沒有明顯增高,於是產生了“大鍋飯論”和“讀書無用論”之類的奇談怪論。
十年浩劫期間生活更加艱難(1)
1966年到1976年這10年間,我國人民生活陷入了貧困的谷底;知識分子更是首當其衝。真是達到了“資產階級的政治成分(按照思想意識劃分)、無產階級的經濟地位(按照實際生活水平)。”
雖然城市就業人數有所增加,全國工資總額有所擴大,但是全民所有制的職工實際工資繼續減少。知識分子(跟職工一樣)的平均名義工資,1965年為652元,平均月薪54元3角。到1976年平均工資605元,減少47元;平均月薪50元4角,減少4元。按百分比計算,平均收入減少;如果考慮物價(尤其自由市場物價)的因素,生活降得更苦。
若以1955年人民幣1元的標準購買力計算,知識分子的平均實際月薪,1965年為元; 1976年為元(1976年人民幣1元的實際購買力相當於1955年的8角)。如前所述,我國知識分子(跟職工一樣)的平均實際月薪,1957年為元; 1960年為元,(注:1960年人民幣1元的實際購買力相當於1955年的9角4分)。真是臭老九過年、一年不如一年。
歷年積欠了多少工資
1957年到1976年,知識分子的收入長期凍結,生活水平持續下降,達20年之久。
實際上,從1963到1976年間,幾乎所有的大學學歷的知識分子(工程技術人員、大中學教員、醫務工作者、科研工作者)的實際工資只有下降、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提高。
按照1956年國家制訂的知識分子晉級的標準,大學畢業生的起始月薪為56元,研究部畢業生的起始月薪為62元,中專畢業生的起始月薪為37元。比較當時機械工業部所屬企業工人的工資,8級工為107元,一級工則為34元。這樣,就1956年我國工資制度初次執行的規定來看,教育程度對於工資級別的劃分,還是起著重要作用。
但是嚴重的問題在於:50年代以來,這一工資制度沒有隨改變了的現實而進行調整,特別是沒有建全和實施一套與之相應的晉級機制。
無論對於教學機構(各高校)或科研機構(各研究所、設計院等)如果職稱升級正常的情況下,助教或研究實習員(大學畢業3年,或研究生剛畢業者、約為25歲)2年後即可晉升為講師,這時大約27歲,可領取為元的月薪。
講師(助理研究員)級別的月薪分為元、106元、元和元四等,平均每2年可升一等;一般說來,正常情況下講師(助理研究員)應該到第 6年後就可晉升為副教授(副研究員),這時大約33歲;如果得不到副教授的頭銜,那麼作為一等講師,可以領取相當於三等副教授的月薪元。
副教授(副研究員)月薪分為元、177元、207元和元四等,平均每3年可升一等;一般說來,正常情況下副教授應該到第7年就可以晉升為正教授(正研究員);這時大約40歲;如果得不到正教授的頭銜,那麼作為一等副教授,可以領取相當於三等教授的月薪元。
正教授(正研究員)月薪可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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