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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辯明經濟生活的真相(1)
而我從事的社會調查:“文化人經濟生活”專題(以北京市和上海市為主要物件)所考證的,恰恰是——
(一)北京市、上海市等大城市的實際物價,而並非農村鄉鎮的不同物價、以及非貨幣交換的情況;
(二)同時考慮憑證供應和自由市場供應的兩種物價、即官價和議價,而並非只按照國家定價和國家指導價格進行統計;
(三)按照群眾經常購買的日用品的實際物價,而並非不常購買的物資情況。
以這樣的統計原則,依照國家物價局公佈的數字,得出:
1985年北京零售物價水平比1984年上升,1986年又上升;
1985年上海零售物價水平比1984年上升,1986年又上升;
這是一種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的結論。(以上寫於1987年11月)
[附錄]物價問題談話
問:公報說1985年全國零售物價水平比1984年上升,1986年上升6 %,可是人們感覺,物價實際上漲得比這還要多。比方說,豬肉價格放開後,價格一下子漲了百分之好幾十,瘦肉漲了一倍多,蔬菜價格漲得更是厲害,怎麼還能說價格水平只漲6 % 和 呢?
答:為什麼統計局公佈的零售物價指數同人們的切身感受不一致,這是近幾年廣大群眾都很關心的問題。
全國零售物價指數反映的是全國所有城市和鄉村市場零售物價總水平的變動情況。它的構成比較複雜,消費者不可能透過感受全面反映出來。就拿剛才提到的問題來說。1985年豬肉等鮮活副食品價格放開後,肉、禽、蛋的價格上升了22 % ;鮮菜價格上漲;其他如水產品,鮮果價格上漲了都很猛。這些商品價格的上升的確增加了居民生活的開支,影響了零售物價指數的上升。但是,購買這類食品的支出只佔居民購買商品總支出的1/3左右,……平均來看,全國零售物價總指數的上升比人們感受較大的一些副食品價格的上升要低的多。另外,零售物價總指數反映的是全國平均價格水平。它既包括價格上漲較多的地區,又包括價格上漲較少甚至很少的地區。1985年和1986年的實際情況是,城鎮的物價指數上漲高於農村。城鎮兩年平均上漲和7 % ,而農村則分別上升7 % 和5 % ; 城鎮中價格上漲幅度也有高有低,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物價上漲要高於中小城市和縣城。1985年北京的物價指數上升,天津上升,上海上升;這些大城市物價增長的幅度較大。因此,這些城市居民的實際感受就和綜合平均的全國零售物價指數有一定的距離。
還有一種情況是,消費者對經常購買的商品價格變動的感受大。比如人們幾乎天天購買的副食品和日用小商品價格稍有變動,感受就會很強烈。而電視機、電冰箱、手錶等耐用消費品多少年才買一次,既使價格穩定甚至大幅度降價,印象也不是特別深刻。由於這些原因,往往容易使人產生一種錯覺,認為國家統計局分佈的物價指數和實際生活不一致。
當然,我國現行的零售物價總指數也還存在一些有待於進一步改善的地方。比如價格在地域上的差別在城鎮物價指數中考慮不夠,簡單地將大城市、特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縣城的零售物價指數綜合平均,形成城鎮零售物價指數,這就忽略了大城市與中小城市的區別。另外進入價格指數的商品有一部分已經失去代表規格品的作用,有些屬於企業已經轉產,有些屬於市場有價無貨,有些屬於消費者很少購買,有些屬於想買但買不到。因此,用來制定物價指數的某些代表規格品也需要重新選擇。
問:自從蔬菜價格放開以後,許多地方菜價越來越高,有人說現在吃菜比吃肉、吃雞蛋還貴,這是什麼緣故?
答:蔬菜價格問題,廣大群眾十分關心。1985年各地放開蔬菜價格以後,價格確實漲了不少。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全國蔬菜價格1985年上漲,1986年又上漲,1987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上漲;這是全國總的情況,但地區之間是不平衡的。有些原來蔬菜價格較低的地區漲得還要多一點。……(引自《物價改革與人民生活》第64頁)
1988—1989年更嚴重的通貨膨脹和物價上漲
國家大幅度提高了主要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各種糧食的收購價平均提高倍,棉花、糖料、菸葉等經濟作物的收購價也提高了不少;採掘工業產品價格提高55 % ,原材料工業品價格提高45 % ;在銷售價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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