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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類 劉哲澄 男 28歲,《湖南農民報》編輯 所受處分:撤職降薪。
第3類 陳望嶽 男 28歲,中###員,編輯部副主任 所受處分:撤職、降5級。
第3類 劉皓宇 男 26歲,中###員 報社編輯 所受處分:撤職降薪,由行政18級降為最低的23級。
第3類 何新明 男 23歲,中###員,報社編輯 所受處分:撤職降薪
第3類 伍國慶 男 23歲,共青團員,報社編輯 所受處分:撤職降薪。
第3類 李福全 男 25歲,報社編輯 所受處分:撤職降薪。
第3類 張海輝 男 30歲,中###員,湖南農民報編委 所受處分:撤職降薪。
報刊編輯部的右派分子(7)
第4類 嚴伯嘉 男 27歲,中###員 報社編輯 所受處分:降職、降薪。1958年秋摘去右派帽子,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第4類 魯峋 男 24歲,中###員,報社編輯 所受處分:降職、降薪。
第6類 楊德嘉 男 25歲,中###員,編輯部副主任,當時免予行政處分;1958年秋摘去右派帽子,恢復黨籍,但給予留黨察看處分並降薪,工資由16級降為19級;但到文革中被錯抓坐牢。
此外還有:
黃德瑜 男 34歲,中###員,湖南農民報編輯 1957年批鬥時不堪凌辱而出走,從此失蹤,據信是自殺了。
說明:1、上述右派分子裡面的共產黨員、共青團員都被開除黨籍團籍,但像張雨林、袁家式、楊德嘉、嚴伯嘉於1958年(半年後)被摘去右派帽子,前三人恢復黨籍,嚴伯嘉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不知道其他地方有否先例。
2、上述右派分子中有四對夫婦、一對兄弟、一對叔侄;到1959年,蘇辛濤的妻子、以及張慎恆的丈夫被劃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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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陳明夫婦
丁玲本是副部長級(行政7級)幹部,月薪322元。建國之初,她曾住在頤和園的松雲巢,那是座落於排雲殿與石舫之間的山坡上,是一所較大的宅院,有正房5間,耳房2間,院中有走廊。毛澤東和江青還來這裡看望過她。後來,她又搬到多福巷16號,一所典型的方方正正的四合院裡,這是公家的房子,她經過一番裝修,已是煥然一新了。院內有繁茂的花木,北屋西邊1間是她的書房,另l大間做客廳,西廂是臥室,東廂的3間中,有2間打通為l大間是餐廳,房內擺了1套沙發,也可以做會客用。南屋的幾間由女工住,北屋兩邊的耳房做廚房和暖氣鍋爐房,東邊的耳房由兒子住。
丁玲和丈夫陳明都被打成右派分子。陳明的單位北京電影製片廠對他的處理是第2類,撤銷級別、保留廠籍,下放農場監督勞動。陳明被髮配到了北大荒——黑龍江密山農場。從此停發工資,按農場新農工待遇,每月只拿28元生活費。
陳明走後,丁玲仍留在北京等待處分。作協黨組書記邵荃麟告訴她:“對你的處分是按右派分子的第6類處理。馮雪峰也是按右派分子第6類處理,這是在政治協商會議小組會上討論過的。你可以不下去勞動,分配工作,也可以留在北京,從事研究或寫作,稍微降低或者保留原工資。”但是丁玲希望到北大荒去,同陳明生活在一起。不久,她就從中國作家協會拿到由###簽署的一封簡單的介紹信。這一張窄紙條寫著:“撤銷職務,取消級別,保留作協理事名義。下去體驗生活,從事創作;如從事創作,就不給工資。如參加工作,可以重新評級評薪……”丁玲就這樣去了北大荒,這一年她是54歲。丁玲在北大荒住在簡陋的農舍裡,她參加勞動,養雞,辦託兒所,當掃盲教員,後又到寶泉嶺農場安家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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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另類”拾零
北京鍾惦棐
電影評論家鍾惦棐在1957年因發表雜文《電影的鑼鼓》而成為欽定的“右派”,受到了第2類處分:總算態度還好、情節不十分嚴重,決定撤職送農村或農場監督勞動,生活上酌予補助;開除黨籍,撤消職務(原為行政11級),下放唐山柏各莊農場監督勞動4年。撤職、監督勞動者不發給工資,每月領取生活費26元人民幣。
鍾惦棐被戴上右派帽子以後,最受牽連的當然是直系親屬。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