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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國家助學金”面對全國共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的特別貧困家庭學生,每人每月資助150元生活費,資助人數50多萬人。“國家獎學金”面對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貧困家庭學生,每人每年資助4000元,資助人數5萬人。
這是令人興奮的訊息。但這還不夠。助學貸款雖說是無息貸款,不少銀行仍需要抵押和擔保人才肯提供這項服務,所以目前收效甚微。而我國貧困大學生的人數、狀況,不容樂觀。
據國家有關部門1996年的調查統計,當時在校大學生中特困生就有幾十萬人;1999年,560萬在校生中,貧困生有萬人;2000年則增至142萬人。近7年來,貧困大學生的人數和比例呈迅速增長趨勢,目前高校貧困生總數已高達320萬人,其中連基本生活都無法保障的特困大學生是100多萬,數字驚人。各高校貧困生的平均比例高達25% 。其中,清華大學貧困生比例為23% ,北京大學為30% ,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均為35% ,青海師大1999年的貧困生比例已達40%(其中特困生佔14%),而北京林業大學2000年… 2001年貧困生比例高達。以北京師範大學為例,大學生每月生活費低於150元的比例激增到41% 。
相對於如此多的貧困學生來說,國家現有的獎學、助學金制度存在著“僧多粥少”的問題。有的學生利用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機會,做一些兼職,但是這種機會相對來說還只是杯水車薪。何況國家每年透過獎、助學金的方式來資助的人數,遠遠趕不上由於高學費而增加的貧困大學生的人數。所以,國家現有的獎學、助學金制度只是治標不治本,要解決高學費引起的問題,還必須作出更大的努力。
公開、公正地規範高校收費制度
“無規矩不成方圓”。學費居高不下,與“亂收費”有直接關係。各高校賬目不明晰、不公開,教育成本至今都無法有清楚的說法。這就為高校亂收費提供了藉口,使某些“不法奸商”可以隨心所欲地“一口價”,而學生和家長只能別無選擇地繳費。
據某個權威機構測算,中國每位大學生的教育成本平均為每年7000……8000元,則目前學生繳納的學費已佔教育成本的一大半;按照另一種演算法:高校理工科人均培養費一年約萬元,文科每年萬元至萬元;無論哪種說法,根據國家“高等學校學費佔年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之規定; 大學生每年學費至多應交納3700元。但是,我國大學生每年實際所交的學費卻超過4000元甚至5000元,遠高於國家規定,達到教育成本的50 % 以上。怎能不成為老百姓的沉重負擔?
為此,某些人竟然虛構資料,說中國每位大學生的教育成本達到每年6萬元甚至8萬元。真不知道他們這筆帳是怎麼算出來的?
所以,首先必須做到公開高校賬目,合理計算出高校教育成本的數額,以之作為高校收費的準繩。再也不能將所有的高收費的原因,都推卸到“教育成本”上。
在核算高校教育成本的基礎上,制定學生(家長)應承擔的合理比例(建議為25%)。對高校各項收費做明確的公開規定,讓社會輿論和監察機關來監督。儘量杜絕高校亂收費、限制高學費。制定透明嚴格的收費制度,還可以防止由於財務混亂而引起的高校內部腐敗。
大幅度增加國家投入
教育是一項公益事業,教育成本應該由國家、社會和家庭共同分擔。其中,國家作為強勢力量理應承擔較多的成本,以維護弱勢力量的利益。
我國教育支出佔GDP的比例,長期以來徘徊在左右;世界各國平均%。
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釋出時,提出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支出在20世紀末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應該達到4%,但這目標並未達到。現階段我國教育財政投入僅有%左右。
按中國目前國民生產總值計算,提升一個百分點意味著增加1000多億教育經費,若其中三分之一用於高等教育,即有300多億。以每年大專院校在校學生1000萬、每人每年6000元學費計算,每年總共收取學費約600億左右。如果“提高一個百分點”的教育財政投入的承諾能夠兌現,那麼大學學費就可以減半,下降到2500—3000元左右,是我國1997年左右的學費水平,這也意味著就會有許多因高學費不能上學的優秀學生跨進大學校門。
國家投入還應該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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