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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的“法幣”長期嚴重的通貨膨脹,和物價持續飛漲,造成經濟上的致命傷。知識分子的社會地位下降、物質生活一年不如一年。
法幣和金圓券時期的實際薪津
我國知識階層的貧困化,是從抗日戰爭開始的。
1935年11月“法幣改革”之初,1元法幣可兌換1銀圓,其購買力相當於今天的人民幣30—40元。但是,抗日戰爭爆發之後,為了支付龐大的軍費開支,國防政府在財政上施行了“以法幣為籌碼”的通貨膨脹政策;加上貪官汙吏的腐敗、不法奸商囤積居奇、靠投機生意“發國難財”,造成物價飛漲。整個40年代,知識不值錢,知識分子待遇一直滑坡。
由於生活費用不斷上漲,國民黨統治區產生了兩個反映時代特點的概念,即所謂“底薪”和“實際薪津(金)”,意思就是基本薪水加上物價津貼。“實際薪金”的計算,是以底薪為基數,定出“薪金加成倍數”,再加“生活補助費基本數”。薪金加成的倍數和生活補助費,隨著物價上漲每季度作調整,所以“實際薪金”也應該隨之不斷提高。
實際薪金 = 底薪基數 × 薪金加成倍數 + 生活補助費
1946年3月,國民政府###通知:生活補助費基本數為法幣5萬元,物價加成倍數為150倍。1946年12月,生活補助費基本數為法幣17萬元,物價加成1100倍。
所以底薪為600元(抗戰前銀圓數)的教授實領薪金(600元×1100+170000元)=83萬元法幣,實際收入合抗戰前53銀圓;可買23袋麵粉,每袋44斤,共1012斤麵粉;約合今人民幣1600元。 副教授月薪法幣400元,實領薪金(400元×1100+170000元)=61萬元,可買18袋(合792斤)麵粉;約合今人民幣1200元。底薪170元的助教,領薪金萬元,可買10袋麵粉有餘,約合今人民幣660元。底薪法幣100元的小職員,實領薪金28萬元,可買8袋麵粉,約合今人民幣550元。但這樣的生活水平總比抗戰時期好些。
1947年5月上旬,由於內戰軍費激增,嫁禍於民,國民黨統治區物價猛漲。這時雖然又進行了調整,“物價加成倍數”是1800倍,生活補助費基本數增加到34萬,但是一個教授所領的薪金142萬元,不夠買10袋(440斤)麵粉,約合今人民幣660元;下降到一個清潔工的水平。底薪150元的助教,實領的薪金61萬元,不夠買4袋(176斤)麵粉,約合今人民幣280元,下降到最低的貧困線。以後雖每隔一兩月調整一次薪金,但與物價上漲速度相比,還是望塵莫及。
北京大學校長鬍適,在記者招待會上抱怨:“教授們吃不飽,生活不安定,一切空談都是白費”!1947年9月21日,胡適校長致電###,說平津物價高昂,教員生活清苦,“請求發給實物;如不能配給實物,請按實際物價,提高實物差額金標準”。
1947年9月,物價總指數為56000倍,10月份則達85000倍,……
1948年1月,國民政府公佈公教人員待遇調整辦法,按照3個月調整一次生活指數發薪,以底薪中的30元為基數、照生活指數計算發給;超過30元部分、以十分之一的照生活指數支給。1—3月份生活指數為萬倍,底薪600元的教授領薪萬元,還不夠買5袋麵粉,實際收入只合抗戰前17銀圓;合今人民幣510元。
知識分子怨聲載道,對於國民黨的###和貪汙腐敗,深惡痛絕!
金圓券的窮途末路
鑑於法幣惡性膨脹,全國經濟面臨崩潰,國民黨政府於1948年8月19日釋出“總統緊急命令”進行幣制改革,開始發行金圓券。把物價和薪津、工資凍結在8月19日的水平。新發行的金圓券1元幣值應相當於抗戰前銀圓5角左右。規定:
文武公教人員之待遇,一律以金圓券支給。其標準以原薪額(注:抗戰前夕的基準法幣)40元為基數;超過40元至3百元之部分,按十分之二發給金圓券;超過3百元之部分,一律按十分之一發給金圓券。
這就是說,一個剛參加工作的知識青年,按照抗戰前標準領取40圓月薪,這時得到金圓券40元,購買力相當於戰前的標準銀幣20圓 (金圓券1元= 標準銀圓5角= 標準人民幣1元5角);實際收入比戰前降低一半。
剛畢業求職的大學生、或已經工作數年的職工,照抗戰前標準如果領取80圓月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