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300斤,副教授825—1080斤;
專任講師630—850斤,教員570—800斤,助教400—680斤;
教職員工年功加俸,及考勤考績加薪,每年最高小米40斤為限。
我還從歷史檔案中,查到了中華民國38年(1949年)8月11日“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檔案(高教秘字第873號):關於評定薪資的指示”,簽發者為華北高教委主任委員董必武、副主任委員張奚若、錢俊瑞。這個檔案比較稽核了“平津各院校評定薪資結果”,點名批評了北洋大學評薪結果“過高”,作修正如下:
一、教授方面:為使北洋大學不高於其他院校,除校委會主席保留月薪1300斤外,其他一律減35一40斤,教授平均每人月薪1100斤小米(與清華、北大等校平均數相同),最低薪減為月薪800斤。
二、講師助教方面:講師最低610斤(比較北平各院校:清華610斤,師大550斤);助教最高薪650斤。附小教員月薪金350—550斤,參照:清華大學附設成志中學教員薪金為350—670斤。
可見,新中國成立前夕所定的教員薪金(以小米數發給)一般標準偏低,因為這是以1948年經濟最困難的戰亂時期的月薪收入為參照基點的;後來稍有調整。由此知識分子的工薪雖然並不高,但是收入比較有保障,逐步擺脫了物價飛漲的困擾。十年戰亂以來,他們頭一次過上了平穩的物質生活,認為可以安心從事文化工作了。
txt小說上傳分享
“三萬斤小米”的故事
張元濟先生(1867—1959)是商務印書館的###。1949年9月,他應邀從上海到北平,參加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他寫了一本書《中華民族的人格》廣為散發。書裡說:
社會上迷漫著一種驕奢、淫逸、貪汙、詐偽、頹惰、寡廉鮮恥的風氣,與國人普遍“只注重新知識,將人格扶植、德性的涵養都放在腦後”有關;如果只注重知識的灌輸而把人格的扶植放在腦後,那就很容易誘導人們置良心於不顧,去竭力追求物質的享受;在這種情況下,許多人便以為“只要搶得富貴,免得貧賤……什麼都可以不管了。長此下去,將造成整個民族的墮落”。(引自傅國湧《1949:中國知識分子的私人記錄》第22頁。)
1949年,在新中國誕生之際,張元濟先生恪守他為人處世的基本原則,即使在小事上也絕不含糊。
9月14日,張元濟曾託政協會議招待處給商務發過一份電報。事後他多次向招待處鄧主任詢問費用,鄧都不肯說。無奈他只好讓人去電報局瞭解價格,134個字,共28140元,按照招待優待,私人電報半價計算,應該付14070元。9月17日,張元濟當面把電報費交給鄧主任,鄧還是再三推卻,並說賬已付出,不便收回。張元濟懇切表示:“公款不可濫使,照章應繳半價,如收賬過於瑣屑,即收作招待處公用。”他再三要求,鄧才答應留下。
9月18日,華北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等20多家單位(團體),在北京飯店舉行盛大宴會,招待參加政協會議的著名人士。竺可楨說,那天出席宴會的有五百多人。“一席西菜加葡萄酒,費用相當可觀。如以每人六千元計,即三百萬元,或三萬斤小米也。(注:當時1斤小米摺合100###人民幣,約合今4萬5千元,每人90元。)”很明顯,他對這樣的鋪張有看法。與竺可楨相比,張元濟則乾脆“辭謝不往”。
當時張元濟已83歲高齡,生活起居都需要有人照顧,所以有關方面允許他的兒子張樹年到會陪伴,9月17日,招待處給張樹年送了零用錢,張元濟表示“不能領受”,“退回未收”。第二天(9月18日),他和政協代表中負責照顧的小組聯絡人李明灝談起零用錢和電報費的事。李說這是“規定供給,不必過謙”。但他認為“公家何等艱難,餘父子二人來此,食宿已極受優待,何敢再耗公款”? 並鄭重表示以後送來,也“斷不能從命”。
一個月後(10月18日),他在日記中寫道:“招待處送零用費一萬六千元。於原單上註明‘不敢領受’。” 第二天,他離京之時,招待處的鄧主任還要給他一大沓鈔票,說是車上無人伴送,“以此備雜用”,他堅決謝絕,“言之再四”,鄧才肯收回。
只有9月25日,招待處帶裁縫來給張元濟量身材,要給他做棉衣,他“卻之再三,堅不允,因許之”。
“及身已見太平來”,這是張元濟自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