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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事情大了,李太后壓根不跟他說話,一見面就讓他跪,然後開始歷數他的罪惡,萬曆也不辯解,眼淚一直嘩嘩地,不斷表示一定改過自新,絕不再犯。
好了,到目前為止,事情還不算太壞,人也罵了,錯也認了,就這麼收場吧。
然而李太后不肯干休,她拿出了一本書,翻到了其中一篇,交給了萬曆。
這似乎是個微不足道的舉動,但事實上,張居正先生的悲慘結局正是源自於此。
當萬曆翻開那本書時,頓時如五雷轟頂,因為那本書叫《漢書》,而開啟的那一篇,是《霍光傳》。
霍光,是漢代人物,有個異母兄弟是名人,叫霍去病。但在歷史上他比這位名人還有名,幹過許多大事,就不多說了,其中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廢過皇帝。
廢了誰,怎麼廢的,前因後果那都是漢代問題,這裡不多講,但此時,此地,此景,讀霍光先生的傳記,萬曆很明白其中的涵義:如果不聽話,就廢了你!
而更深一層的含義是:雖然你是皇帝,但在你的身邊,也有一個可以廢掉你的霍光。
萬曆十分清楚,這位明代的霍光到底是誰。
生死關頭,萬曆兄表現了極強的求生慾望,他當即磕頭道歉,希望得到原諒,並表示永不再犯。
畢竟是自己的兒子,看到懲罰已見成效,李太后收回了威脅,但提出了一個條件:皇帝大人既然犯錯,必須寫出檢討。
所謂皇帝的檢討,有個專用術語,叫“罪己詔”,我記得後來的崇禎也曾寫過,但這玩意通常都是政治手段,對“淨化心靈”毫無作用。
想當年我上初中時,為保證不請家長,經常要寫檢討,其實寫這東西無所謂,反正是避重就輕,習慣成自然,但問題在於,總有那麼幾個缺心眼的仁兄逼你在全班公開朗誦,自己罵自己,實在不太好受。
而皇帝的“罪己詔”最讓人難受的也就在此,不但要寫自己的罪過,還要把它製成公文,在天下人面前公開散發,實在太過丟人。
萬曆兄畢竟還是臉皮薄,磕完頭流完淚,突然又反悔了,像大姑娘上轎一樣,扭扭捏捏就是不肯動筆,關鍵時刻,一位好心人出現了。
“我來寫!”
無私志願者,張居正。
要說還是張先生的效率高,揮毫潑墨,片刻即成,寫完後直接找馮保蓋章,絲毫不用皇上動手。
萬曆坐在一旁,呆呆地看著這一切,喝醉了酒,打了個人,怎麼就落到這個地步?差點被人趕下崗?
在他十八歲的大腦裡,一切都在飛快運轉著,作為一個帝國的統治者,為什麼會淪落到如此境地?是誰導致了這一切?是誰壓制了自己?
他抬起了頭,看到了眼前這個正在文案前忙碌的人,沒錯,這個人就是答案,是他主導了所有的一切,這個人不是張先生,不是張老師,也不是張大臣,他是霍光,是一個可以威脅到自己的人。
在張居正和李太后看來,這是一次良好的教育機會,萬曆兄將從中吸取經驗,今後會好好待人,在成為明君的道路上奮勇前進。
然而就在這一團和氣之下,在痛哭與求饒聲中,一顆仇恨的種子已經埋下,八年的感情就此劃上句號,不是因為訓斥,不是因為難堪,更不是因為罪己詔,真正的原因只有一個——權力。
我已經十八歲了,我已經是皇帝了,憑什麼指手劃腳,憑什麼威脅我?你何許人也?貴姓?貴庚?
這就是萬曆八年發生的醉酒打人事件,事情很簡單,後果很嚴重,皇帝大人的朋友和老師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敵人。
但整體看來,局勢還不是太悲觀,畢竟還有李太后,有她在中間調和,張居正與萬曆的關係也差不到哪去。
可問題在於,這位中年婦女並非緩衝劑,反倒像是加速劑,在日常生活中,她充分證明了自己的小生意人本色——把佔便宜進行到底。
自從有了張居正,李太后十分安心,這個男人不但能幫她看家,還能幫她教孩子,即當管家,又當家庭教師,還只拿一份工錢,實在太過划算。
對於小生意人而言,有便宜不佔,那就真是王八蛋了,於是慢慢地,她在其他領域也用上了張居正,比如……嚇唬孩子。
小時候,我不聽話的時候,我爹總是對我說,再鬧,人販子就把你帶走了,於是我立刻停止動作,毛骨悚然地坐在原地,警惕地看著周圍,雖然我並不很清楚,人販子到底是啥玩意,只知道他們喜歡拐小孩,拐回去之後會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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