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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鋒一轉,必然會給你大談特談什麼“實現社會價值”、“體現自身價值”之類的大話。在他們眼裡,“我”總應該是放在第一位的。
選擇性失憶和一張10美元鈔票
作為一個高校人事幹部,我可以說在“培養人”和“用人”這兩個問題上都有話可說。我有時也願意自己也得上那種選擇性失憶的怪病,有些事情我不願再想起。
我有一位朋友,她兒子小浩在我們學校讀書。小浩這孩子比較內向,不太願意和人接觸,即使和班級同學也少有交往。朋友的孩子在身邊讀書,多加照顧那是分內之事。為了幫助小浩多和同學交往,一開始,我就要求他多參加集體活動,多交朋友,特別要和同學搞好團結。我還對他說:“可以帶你的同學上家裡來玩。他們有什麼困難,我能幫忙的,一定盡力幫助。這樣也有助於你和同學搞好關係。”
從此以後,小浩每次來家裡都要帶來一位同學,每次都會換一個,而且每次都會有那麼一點事兒。有的是因為家庭困難,希望我幫忙在學校找點勤工儉學的活幹。像這種事我能夠做到,也容易幫上忙。有的乾脆就是說錢花完了,家裡錢還沒寄來,這幾天吃飯都成了問題,希望借點錢。開始對這樣的事我也是比較謹慎,總認為老師和學生之間發生金錢往來不怎麼好,何況是素昧平生。我也隱約聽同事談起現在學生經常開口向老師借錢,似乎也有先例,於是我對於少數實在困難的在百元以下的,這忙幫也就幫了。
至於有的學生上門說某門功課考試可能過不了,看能不能讓我找相關的老師打打招呼。我當然是斷然拒絕了。有的是考試作弊被抓了,要我找有關部門幫忙“通融通融”,對此,我不僅拒絕,還要耐心教育一番。至於這些學生聽與不聽,那只有天知道了。
有一次,小浩帶來這樣一位同學,姓任,已經大三了,比小浩高一年級,說是小浩的同鄉。小任因為家庭困難,供不起學費和生活費,要休學一年去打工賺錢,再來複學。我聽了他的事情,很是感動,自己打工賺錢供自己讀書,有志氣!小任說因為前一年的學費還欠著學校的,現在學校不給辦休學手續,說是要等錢還清了才能辦休學。
我當即就說:“這沒有道理。本來休學就是為了打工賺錢還清欠款,反而因為欠錢不給辦休學。這種規定完全不合理,我去找財務說說。”我找了人,說了事。財務說有規定,除非我願意擔保。我說可以,就找來小任一起辦了擔保手續。事情辦得很成功,小任似乎也賺到了他應該賺到的錢,因為他一年以後復學了。
那是剛開學的一天,我正在教務處找人談事,進來一位同學,說要辦復學手續,來的正是小任。一年的打工生活,使他看起來更壯了更高了也更黑了,有些滄桑感。我認出是他,和他打招呼;他卻一臉茫然地看著我。到末了,他還是想不起我這位冒冒失失和他打招呼的老師是誰,帶著很疑惑的表情走了。
同事問起緣由,我說了。他笑著說:“從心理學上講,人有一種很奇怪的現象,就是選擇性失憶。這也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他應該是真的想不起你是誰了。”
我說,看來我也是個俗人,幫了人,還記著,還希望別人記著。
說笑歸說笑,如果事情就此結束,其結局對我來說倒也算是可以接受的。事情的發展還遠沒有結束。
一天,小浩又來了,是和小任一起來的。兩人也快畢業了,小任說他想進政府部門,比較安定,收入應該也可以。我說不管在哪裡工作,關鍵是要適合自己,收入要考慮,將來的發展也要考慮。然後是一些閒聊,小浩這孩子也能聊了,不像當初,開口說話都有點臉紅。不過,自始至終,小任都沒有提我幫他擔保辦休學的事情。也許是真的忘了,因為這的確不是那種令人愉快得值得一輩子記住的事情。我想著將來碰到心理學老師,這倒是一例值得探討的典型案例。
新學年開學不久,小任一個人上門來了,小浩已經畢業離開學校了。小任高興地告訴我說他已經在本市一個區級政府機關工作。我在向他表示祝賀的同時,囑咐他要好好幹,總之是些諸如“要虛心學習,一切從頭做起”之類的話。
他問了我關於黨員如何開證明的事,我都盡我所知,告訴他應該到相關部門辦手續。看他欲言又止的神情,我猜他來肯定有所請託。這年頭年輕人在外面都不易,我也是孩子的母親,有些不忍,末了問他“有什麼事情沒有”。他告訴我說只是來聊聊天,沒有什麼要辦的事,便告辭了。
在此後的半年時間裡,記得他還上門過兩次。我也樂於和他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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