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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則要求人們善待他人,容忍他人對自己的罪過……因此,不合道德的“自私”一詞變成了真正的貶義詞。
“自私”真好(2)
但是有意思的是各種道德雖然極力反對“自私”,但在本質上卻都是自私的。中國儒家思想是為了建立一個和諧社會,使自己可以更舒適地生活;佛教“無我”的目的在於使人擺脫自身慾望的煩惱,這和印度教的禁慾是同一目的;基督教的寬容和善待他人則是為了自己死後可以上天堂……各種道德無一例外都是以自身的利益為出發點。道德並不是上帝頒佈的法則,它是主觀的而非客觀的,它是人類社會的產物,是基於社會的意識形態,它自身也在不斷地演變和發展,所以我們不必要盲目地去信仰它。
“自私”被認為不合道德的另一原因是人們把“自私”和“損人利己”不恰當地聯絡了起來,彷彿凡是利己的行為必然會損害他人的利益,其實這是不正確的理解。“雙贏”一詞在現代社會是很受人歡迎的,它正說明了利己的同時也可以利人。比方說所有不含欺詐的自由貿易都是利人利己的。而人們理解的自私是一種絕對化了的自私,它只是“自私”含義的部分而不是全部。
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教授說得好,“自私就象‘萬有引力’一樣維持著這個社會的秩序,如果沒有‘萬有引力’,這個世界是無法想象的。我們座飛機為什麼安全?因為那個飛行員也是自私的,他也想活命。如果讓一個恐怖分子來駕駛飛機,那大家的安全就無法保障了。因為恐怖分子是無私的,他命都不要了,那大家怎麼能安全呢?”
我說了那麼多“自私”的好處,那世界上為什麼有這麼多的邪惡和紛爭呢?難道那些邪惡和紛爭不是因為“自私”而產生的嗎?這確實是對“自私”的極大誤解。因為世界上所有的邪惡和紛爭的確不是因為“自私”而產生的,而是有人想妨礙別人的“自私”,只許自己“自私”而不許人家“自私”而產生的。只有不斷消滅特權,讓所有的人都能平等地“自私”,社會才能變得越來越“和諧”!
別踩住看不見的手(1)
“看不見的手”是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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