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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跟“俠”誓不併立,儒家學派跟權勢結合,追求的是安定不變。而“俠”是社會黑暗面的產物,以補救政治法律的不足。“儒”要求忍受,“俠”則挺身反抗。在儒家政治優勢壓力下,中國人的道德勇氣遂逐漸消失。凡有俠義精神的人,不是被諷刺為不懂“明哲保身”,就是被嘲弄為“好事之徒”。大家都成了一堆軟柿子,任憑有權大爺想怎麼捏,就怎麼捏。
郭解沒有資格稱俠,蓋俠義之士有高貴的胸襟,容忍別人的冒犯,絕對不睚眥必報,郭解不過一個地頭蛇而已,即令他有惡行,也不應付出全族被屠的代價。殺那位學生的事,十分可疑。固然可能是郭解的門客所為,也可能是郭解的仇家陷害。郭解應死,也不應死於這樁冤獄。
劉徹寵幸公孫弘,使人想到劉邦寵信陳平。不同的是,劉邦欣賞陳平的謀略,而劉徹只喜歡公孫弘“善體人意”。公孫弘可以毫無內疚地出賣他的朋友同僚,證明這個人不但工於諂媚,也工於毒計。輕淡的幾句話,就破壞了法律尊嚴,使郭解全族化成一團血肉。“雖不知道,比他知道的罪更重。”不知道竟屠全族,知道又該如何處罰?正是“無罪不能無刑”,推演下來,民無噍類。
遊俠(1)
荀悅評論公孫弘謀殺郭解事件說:
“世界上有三‘遊’,都是傷害品德的奸賊,一是‘遊俠’,一是‘遊說’,一是‘遊行’。氣壯勢雄,作威作福,利用私情,結交黨羽,以強梁的姿態立於世上,謂之‘遊俠’。口才流利,計謀層出不窮,賓士天下,利用時勢,圖謀掌握權柄,謂之‘遊說’。和顏悅色,假冒善良,迎合時尚,暗中建立幫派,用盡方法擴大知名度,以博取權勢與利益,謂之‘遊行’。這三種人,是災變的根源。
“損毀品德,傷害正道,敗壞法令,迷惑人民,都是古代聖賢君王特別慎重面對的事。國家有四種人民——知識分子(士大夫)、農夫、工匠、商賈(音gǔ【古】),各有各的行業。不從事這四種行業的人,就是奸民。必須滅絕奸民,王道才能完成。而這三‘遊’之所以興起,都在王朝末期,而周王朝末期和秦王朝末期,更為興盛。上位的人昏聵不明,下位的人行為邪惡,制度不能建立,紀律秩序全部廢弛。認為讚揚就是榮耀,斥責就是侮辱,而不管對方批評得對不對;對所愛的人幫助他,對所憎恨的人打擊他,而不管對方做得對不對;一高興就賞,一不高興就罰,也不管合不合事實。上下互相欺騙,國家大事遂陷於混亂,不可收拾。
“談論事情,先確定報酬多少,才開口說話。遴選推薦‘賢良方正’人才,先考察誰親近和誰疏遠,然後動筆。大家異口同聲,善惡就混淆不清;功罪難以辨別,法律就沒有尊嚴。不能用仁義作為手段,去追尋利祿;也不能用道德的方法,去躲避災害。所以,君子違背禮教,小人冒犯法律。奔走忙碌,超越正常制度和官員職責,華而不實,只求世俗之利。對父兄怠慢,對賓客卻十分尊崇;對骨肉淡薄,對朋友卻生死相許。不去修身養性,卻盼望人們的稱譽。甚至自己節儉飲食穿著,而招待朋友豐富的宴席。饋贈的禮物,塞滿庭院,跟外界來往頻繁,以致信差們在道路上常常碰面。私人的函件,比政府的公文書還多。私人的事情,遠超過政府的公務。風俗習慣既然崇尚這種行為,治理國家的正常軌道,遂受到破壞。
“在上位的聖明領袖,治理國家,安撫人民,一定要建立制度的尊嚴,一定要根據善惡賞罰,而不在乎名聲好壞。聽到批評,應該探討事實;聽到稱讚,應該考查行為;事實不符合聲譽的,就是虛偽;行為跟說話不一樣的,就是詐欺;詆譭和讚揚沒有事實根據的,就是誣陷;言論距事實太遠的,就是欺罔。虛偽詐欺的作風,不允許存在;誣陷欺罔的話,不可以聽信。犯罪的人沒有僥倖,無罪的人沒有憂懼;走後門沒有道路,行賄賂沒有人接受。消滅華麗的場面,取締浮華的名聲,禁止虛偽的辯論,杜絕不用到正道上的智慧。把百花齊放的亂糟糟思想,統一於聖人(孔丘)的大道。用仁愛恩惠培養,用禮儀聖樂訓勉,則風俗習慣自然確立,而教化完成。”
荀悅對遊俠下的定義,十分奇特。他認為:“詆譭或讚揚沒有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