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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的一項調查表明,大部分企業中高層認為,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對國企更有利。如何解開纏繞在“國進民退”頭頂的疑團?能否為那些“受傷”的民營企業開副藥方?
一
問:我們從一些最基本的問題開始談,比如說為什麼要宏觀調控?從什麼時候開始有了這種說法?
陳志武:這一叫法是上世紀30年代凱恩斯宏觀經濟學出現之後的產物。實際上,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應該說是一種超宏觀調控的經濟,是宏觀、微觀都管的經濟。市場化改革之後,我們更多用宏觀調控這個名詞,強調的是政府退出企業和市場的微觀管理。
問:市場化改革之後,為什麼開始出現宏觀調控呢?
陳志武:市場化改革最基礎的思路是:經濟事務由市場來完成。政府作為規則制定者、規則執行者,就不該作為經營者,也不該以直接利益相關方的身份進行經濟活動。但是,在政府退出經濟事務、退出經濟領域、退出市場,把經濟決策權下放到企業和民間經營者後,政府的角色就需要被重新定義——政府成為規則制定者和監管者。在經濟出現大問題時,也許民間和市場力量無法解決這些問題,就可以由政府出面,利用政府權力解決。從理念上說,就出現了宏觀調控這樣的名詞。這是上個世紀*十年代市場化革命的一個基本思路。但實際情況往往並非如此:在一些情況下,政府並沒有僅僅停留在宏觀調控的層面,而是滲透到更加微觀的市場管理上。
問:我們的宏觀調控同凱恩斯經濟學理論主張的使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去影響經濟執行,有什麼區別嗎?
陳志武:按照凱恩斯的宏觀調控理論,政府介入經濟時,只是透過財政和貨幣這些核心經濟變數來對經濟執行產生影響,從而達到影響宏觀經濟的效果。但是在中國的具體執行過程中並非如此,比如說2004年的“鐵本事件”,這已經不是“宏觀調控”了,因為政府甚至可以命令一個民營企業家或者一個企業把建設專案和投資專案停下來,在這個過程中甚至使用刑事拘留等手段,這遠遠超出了凱恩斯或者任何宏觀調控理論的邏輯和範疇。
問:同此相關的另外一個問題是,為什麼我們從媒體上看到的情況是,宏觀調控下受到損害的基本都是民營企業,最著名的例子也都是民營企業,比如剛才提到的鐵本?
陳志武:從根本上講,首先是因為中國經濟改革中關於基礎制度的制定與設計方面的討論一直很少。*說,不管是白貓黑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白貓黑貓論”實際是說,不爭論到底該如何做,該做什麼基本制度改革,摸著石頭過河,走到哪裡就到哪裡,然後再看下一步怎麼走。在這種思維架構下,中國一直沒有對基礎制度框架進行深入討論。在我看來,如果整個經濟體系中仍然有很多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存在,那麼,在規則制定與宏觀調控過程中,政府難免不把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放在優先地位、放在民營企業之前。只要出現大的經濟振幅,一旦政府決定介入市場,它肯定會偏袒和保護國有企業,而把監督、監管和調控的物件重點放在民營企業上。這個道理很簡單。國有企業就像是國家的兒子,它們是政府的直接利益相關方。因此,任何時候要進行監管和調控,首先會針對與政府沒有直接利益關係的民營企業。 txt小說上傳分享
宏觀調控與國進民退(2)
在這個意義上,之前的討論中很多經濟學家在解釋為什麼要對國有企業進行民營化時,都把重點放在投資回報率和經濟效益上,好像只要國有企業的賺錢能力超過或者是等於民營企業,就不應該進行民營化。我最近幾年一直在說,實際上這種考量是很狹隘的。中國一直在呼籲加強法治建設,要發展法治社會。但只要經濟領域裡仍有很多國有企業,實際上法治精神就不可能得到倡導。因為只要有國有企業存在,那麼不管是法律、法規,還是政府在制定政策、宏觀調控時,都會偏袒國有企業,這樣一來,民營企業跟國有企業就不可能平等,不管是在法院的訴訟過程中,還是在法律的具體條文裡,都不會真正平等。這就是為什麼經濟學家不能只看國企和民企誰帶來的收益大,而是必須考慮到國有經濟的存在對整個社會遊戲規則的制定和執行會帶來很多扭曲,帶來法律面前的不平等。
二
問:回到宏觀調控上,有一種更為工具、更為細節的說法,為什麼每次都會殃及民企,原因是民企在金融方面受限,只要銀行開始加緊收貸,就會讓一部分公司資金鍊緊張。
陳志武:這是國企和民企不平等的另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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