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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畢竟在過去的很多事件中,有過太多貓膩的發生。所以網友的質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所以我們的法院在判決的時候就要慎重了,畢竟後悔藥是沒有的。
從這件事情中,我們可以看出社會中普遍存在道德缺失,當然了,我們每個人都有劣根性的,但是透過這件事,我們都希望接受一下教育,在自己的劣根性抬頭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剋制一下呢?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清潔工撿還是偷拷問法律
鬧得沸沸揚揚的清潔工弄金子的案子現在是傳的越來越厲害了。我都找不出來用什麼詞來形容了。是用撿呢?還是用偷呢?不過我自己還是趨向於用撿。我之所以用撿當然是有十分的依據的。按現在的說法,警方說是已經有證據表明黃金是她偷的而不是她撿的。並且現在一些手握輿論大權的人也開始說——不過是拐彎抹角的說是她偷的而不是她撿的。大家想想看,現場是有監控錄影的,清潔工的一舉一動應該看的清清楚楚,清潔工她自己也相當的明白,如果真是她偷的話,她是不會冒這麼大的風險去撒謊說是自己撿的,何況現在就要判她無期了,如果再加上一個撒謊的罪名,那不是罪上加罪嗎?所以說清潔工不會不懂這個道理。
有人可能要說了,說我這是完全臆想的成份。那好,說我是臆想的成份,那你們說清潔工是偷的,又有什麼樣的證據?把充足的證據拿出來我也許就不必在這裡臆想了。況且你們是主導的機關,法律的審判權在你們的手裡,輿論的導向權也操控在你們的手裡,既然都是在你們的手裡,你們就更得拿出充足的證據來為你們的說法證明了。否則,你們也完全沒有必要來說我是臆想的。畢竟,我自己又沒有親自見到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這是有人可能會說了,特別是那些所謂的主導法律和輿論導向的人,更是要跳起來說,既然你不知道詳情,那還不閉上你的鳥嘴。我要說的是,既然你們是所謂的主導者,有的人甚至已經似乎得到了什麼東西,那你們怎麼不按事實說話呢?並且還要在那裡拐彎抹角的指責別人,你們更應該閉上自己的鳥嘴!
現在的各大主要的網站紛紛在自己的評論版塊裡這樣說道:說是在法律面前,不分低賤和高貴,不分王子與賤民。並且已經很明確的說道,說是網路的輿論是弱勢群體在操控著。言下之意就是說,我們不該為清潔工說話。是啊,我們也不願一直聽片面之詞,我們也想聽聽別的聲音,但是有嗎?清潔工被抓已經半年了,我們的法院和公安機關難道是隻會吃乾飯嗎,你們不是說她是偷的嗎,那把偷的證據拿出來啊,難道半年的時間還找不出來證據嗎?
我在這裡本不想說什麼題外的話,但是你們既然提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問題,那我不得不說說了。你們說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也只是從你們的口中說出來的。現在你隨便去問一個人,你看他會不會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為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勝於雄辯的。我們也不用去舉太多的大的案例,現在底層的一些小的可憐的芝麻官都是成百上千的貪,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幾乎沒有人被判死刑,當然了,現在尊重*了嘛。被判無期的也是幾乎沒有。可以想想,那些貪官的性質有多麼的惡劣;但是為何就判的是如此的輕呢?貪汙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竟然只判個有期徒刑。
我們回過頭來再說清潔工的案子,即使黃金是她偷的,可以毫不客氣的說,判無期是太重了,貪官們的性質比她的要惡劣的多吧,為何能判有期呢?有人可能會說了,這兩種情況是不能放在一起評說的,我說怎麼不能呢,偷和貪不都是人的劣根性嗎?如果現在有人還堅持說這兩種情況不能放在一起評說,那我也沒任何辦法,那我也只能說這兩種情況可能確實不太一樣,怎麼個不太一樣法呢?貪是中國法律的乾爹,乾兒子法律是會對乾爹網開一面的!既然是這樣了,那我們大眾幹嗎還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句口號只不過是中國法律的*布罷了!何況,現在我們還不能說黃金就是清潔工偷的,如果說是的,那把證據拿出來啊。
假如黃金真的是清潔工偷的,她真的被判了無期,我還是要大聲的說的,說什麼呢?說中國的法律就是不平等。因為,貪官的輕的下場就是我很好的藉口!
關於跳橋看背後
在廣州出現的跳橋事件似乎給我們這些無聊的人又增加了一道飯後的談資。
看了多家媒體的報道,都統統用到了一個“秀”字,感覺頗為不妥,什麼是秀,無聊的人為了引起別人的關注才可稱之為秀。在這些跳橋者中,他們是都引起了公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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