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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五千年之榮譽之歷史乎?吾殊不敢以此誣我國民也。”
公然叫罵大總統一個多月,總不能不管吧,5月22日上海公共租界便以“任意毀謗”的罪名拘捕了戴季陶。
就在戴季陶被捕的當天,上海日報公會提出抗議:“查言論自由,凡文明之國無不一律尊重,即報章之中有措詞稍涉激烈者,亦寧置之而不為過。”“此次無故逮捕是何理由,根據何種法律?”5月23日、24日,《天鐸報》又以《戴天仇被捕記》、《戴天仇被捕再志》為題連續報道了此事。而且,更為有意思的是,被戴季陶揚言要“殺”的唐紹儀,也致電上海,公開為戴季陶說情:“言論自由,為約法所保障。”
僅過了一天,戴季陶就被保釋了。接著依照法律,公共租界巡捕房以“鼓吹殺人罪”提起了公訴。6月13日,租界會審公開作出宣判:“共和國言論雖屬自由”,但“該報措詞過激”,涉嫌“鼓吹殺人”,以“罰洋三十元”結案
戴季陶所罵者,熊希齡時任內政部長,唐紹儀時任內閣總理,袁世凱時任臨時大總統,章炳麟是同盟會創始人之一,著名學者,而他所獲罪行並非“誹謗”或“顛覆政府”之類,而只是是“鼓吹殺人”,罰款30。
戴季陶時年23歲,沒有後臺,何以如此好運,其實和運氣無關,新成立的民國政府,本就是各派相互制衡的產物,大家都不放棄自己參與國事的權力,更以法律形式賦予了大家言論的自由,一時間,全國報刊林立,報刊上公開發表的批評政府的文章時常可見,人們已司空見慣、見怪不怪,以言獲罪的情況也較少見,言論環境相對而言較為寬鬆。這當然不是袁世凱一人的功勞,是所有參政議政者共同的努力,我們大家一起為這一段佳話喝一聲彩吧。
聽你這麼一說,這共和還真是好東西啊,一推翻帝制這一切都好了啊。慢著,我可沒說一切都好啊,按照先禮後兵的規矩,我們先說的成績,但是,不足也是要說,而且不足那是相當的多,多到我都不知道從哪入手了,只能想哪講哪,聽明白聽不明白的,我也沒辦法,誰讓這段歷史亂成一鍋粥呢。
先從民國政體開始講吧,大家都沒搞過共和,袁世凱不懂,孫中山、黃興、宋教仁、汪精衛也一知半解,但好在這些革命黨都留過洋,孫中山更是長時間生活在國外,雖然沒吃過豬肉,但大都見過豬跑,於是照著葫蘆非常認真的畫起瓢來,平心而論,瓢畫的還是蠻像的。
南京臨時政府剛成立時,章太炎、宋教仁等提倡的是責任內閣制,也就是總統為國家元首,總理為政府首腦,相互制衡,這樣可以限制總統權力。但孫中山堅決反對,你們說的這套和平時期管用,而現在是革命的非常時期,你們信任我才選的我來當這個臨時大總統,可又要加一個限制手段,這怎麼開展工作啊。大家一想,孫先生說的也有道理,限制太多,效率必然下降,那就實行總統制吧,也就是說總統即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也就是現在美國實行的制度。
孫中山和他的戰友們以前可是從來沒有過從政經歷啊,不光沒從過政,就是手下多管幾個人的管理工作都很少有人做過,以前光挑別人毛病了,你們這麼幹是不對的,應該這麼幹。如今人家不幹了,讓你幹,才發現挑毛病實在是件輕鬆愜意的事。
孫中山和臨時政府陸軍總長黃興首先要面對的就是集結在南京的20萬起義軍,這些人集中在這是準備北伐的,可這麼些人湊在一起,要吃飯,要發餉,錢,政府需要錢。原來孫中山等人靠募捐維持少數革命黨的生活及活動費用,還是沒問題的,可現在是20萬啊,大家都跟著你鬧革命呢,老大,你看著辦。有一次,安徽都督孫毓筠派專使來,說軍餉奇缺,要求撥給二十萬元。孫先生一聽,有道理,大筆一揮批示撥給二十萬。但等拿著批條到財政部時,庫中僅存十洋,這不光說明革命政府沒錢,而且說明這個大總統根本沒睡醒呢。
沒錢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收入來源,根本沒人給你交稅,城中到處是騷亂計程車兵,局勢十分混亂,大總統的命令非但出不了南京城,連總統府都出不去。有人說革命黨軟弱,將勝利果實拱手相讓,這純屬站著說話不腰疼,你不軟弱,你坐到那位子上試試,烤不死你。所以說,南北議和已是不得不為的事情,推舉袁世凱當總統,也許革命黨心有不甘,但卻是儲存勝利果實唯一的辦法。
在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的前一天,南京臨時政府緊急出臺一個《臨時約法》,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共和的憲法性檔案,其中一個核心內容就是施行責任內閣制,限制總統權力,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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