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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愛情變化多端,絕對超過上一代保守父母所能想象。
她寫伊媚兒給我,說她最近真的很掙扎。
她自稱開明,女兒讀大學之後就不管她交男朋友的事。女兒先後交過幾個男友,看來感情事件處理得很好,沒想到最近和某男友分手後,家裡就搬來了一個很像男孩的女生,和女兒同床共枕、同進同出。
她本來沒想那麼多,但慢慢觀察這兩個女孩的談話,才發現女兒帶回家的女性朋友是位同性戀者。自己的女兒是不是改愛女人了呢?
她開始擔心女兒已經轉變性向,忽然愛起女人。但女兒一向很有主見,她知道如果過度關心或干涉,恐怕會引起很大的反彈,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我可以感覺到她很是憂心,如果她是我的朋友,我可能會跟她開玩笑說:“你至少不必擔心她會未婚懷孕!”
但因為和她不熟,不敢放肆。
現代父母怪難為的,上上一代的父母在女兒不聽從父母之命交男朋友時,可以登報“斷絕父女關係”;上一代的父母可以大聲喝令兒女不準在讀書時交男女朋友;現代父母既不能干涉兒女談戀愛,又要提防兒女為感情想不開,還要面臨這一代愛情世界千變萬化的詭譎局面——上一次交的是“男朋友”,這一次交的是“女朋友”;上網可能是在“網交”,出門可能是去“*”——別說不可能!
現代愛情變化多端,絕對超過上一代觀念保守的父母們所能想象。
對七年級生而言,不少人將戀愛視為用實驗來賺取人生經驗的過程,爸媽們若有觀察,肯定常覺眼花繚亂,可是除了默默地保持關心,確實沒什麼有效的“勸阻方法”,萬萬不要高估自己的控制力。若強加干涉不但沒有辦法使他們順從,反而會將他們往外推,讓他們更形孤單,在失戀時更不知所措。
父母不是上帝,無法改變兒女的愛情性向。
“不管怎樣,我們家的大門永遠為你開著,不管你愛誰,我愛的都是你。”有位身為七年級女生的母親,在萬般不得已時對女兒這麼說。目前為止,這已經是我所見過最漂亮的一招了。最好的安慰,是無言的微笑和傾聽;懂得無言傾聽的人,是最善體人意的天使。
好女人與笨女人
愛要包容一切,但不要包容犯罪;某些犯罪,改邪歸正太難。
在一個婚友活動中,一位長相甜美的妙齡女孩提出問題考驗男方:“如果我們是男女朋友,我刷了你的信用卡,花掉五六萬元,你事後看到賬單才知道,你會有什麼反應?”
男方吞吞吐吐地說:“我……我……如果是有錢人,一個月……賺幾十萬的……的話,就……就會幫你付。現在……恐怕沒辦法。”
雖然男方態度客氣,但身為主持人的我可有點忍不住了,我問女孩:“你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呢?”
“我覺得,如果男人愛我,就應該幫我付呀。”
“那麼反過來,如果你的男友偷偷拿了你的信用卡,盜刷了五六萬元,你會幫他付嗎?”
她露出天真無邪的眼神說:“我會啊,只要我愛他。”
“你難道不會想到他的品格有問題?”
“不會啊,愛就應該包容一切。”
我聽了差點昏倒,這是哪門子大公無私的戀愛觀啊?
為了不要混淆視聽,我忍不住變臉了:“小姐,會盜刷你信用卡的男人,品格一定有問題,婚前他盜刷你信用卡,婚後一定會讓你人財兩失。愛要包容一切,但不要包容犯罪,盜刷是觸犯刑法的問題!”
社會版上,又有個犯案記錄累累的傢伙勒死女友的慘案發生,看了實在令人寒心。女孩當初敢和這樣的人來往,就是一步險棋,或許她也曾以為:愛可以包容一切吧!
不久前,我在報上也看到一封讀者投書,她說她在得知斯文的男友曾因強暴犯身份入獄,只好在壓力下與他黯然分手,但想想又覺得他可憐,難道: “強暴犯就終身不能擁有愛情嗎?”
這個答案,如果她去問所有犯罪學教授和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恐怕每個專家都會搖頭嘆息,對她說:還是離開他吧。某些犯罪,改邪歸正太難。
用愛來包容屬於刑法的內容,簡直是以紙滅火,徒然引火上身。包容不該包容的,不是好女人,而是笨女人。
有人以為愛可以改變一切,其實要看那
人想不想改變自己。愛必須慢慢滲透,而某些基因或性格早早深藏在他(或她)的血脈裡。直到女人不再是夢幻少女,知道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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