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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不過是在延長自己不快樂的時光,嗜血般的尋求失落感。
就把他當二手衣,如果別人穿了好看,你就不要一再強調那曾經是你的,只因每個人身材不一樣,他穿了好看,你穿未必好看。
這是很環保的概念。看了別人穿了自己原來的衣服,竟然那麼好看,該從心裡為他熱烈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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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遞辭呈美學
弄得惡言相向、人盡皆知,後來又沒辭成職的話,真是世間最尷尬的事。
有一天和吳若權聊到分手的美學,他很有創意地說:“分手的美學,就是遞辭呈的美學。選對時間、地點,用對態度是很重要的。”
這個比喻很有趣,還可以推而廣之。
態度是重要的,不要因為想加薪而假意請辭。很多情人、夫妻,把分手、離婚掛在嘴上,就像是為了加薪而故意遞辭呈的奸詐員工——他太清楚“目前公司還需要我,所以我可以擺個高姿態”,其實只是希望對方多給點甜頭。
要甜頭為什麼不能好好講呢?小心弄巧成拙。很多公司就出現過這種“爾虞我詐”的例項:半年前,副總經理寫好的辭呈,忽然在某個早上又回到他的桌面上,批准了。原來老闆當時沒讓他走,百般挽留,是因為沒找到適當的替補人選,現在找到了一位青年才俊,就順水推舟地請他走路。
離開的最佳態度與時機
要辭職,就真心辭職,乾脆利落,感謝公司過去的栽培。當然,你未必要告知未來的去路,以免這個老闆心生卑鄙,打電話給未來的公司說,你的考績其實糟得很。
找到了下個工作才辭職,是很多人慣用的“騎驢找馬”術,但在技巧上要很小心,請辭了職再正式到下一個公司上班,不要一次兼兩個公司的工作,被發現了恐怕兩邊都不是人。
選時間也是一門藝術。
不要在老闆心情最壞的時候辭職,他會覺得你忘恩負義,真想把這落井下石的傢伙亂棒打死。
辭職也要及時,如果一個公司都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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