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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大城市,剛從小縣城出來,覺得三層樓都算高樓大廈的我,一下汽車,數著迎澤大街上十三層高的“雲山飯店”,眼都花了。小孩子不懂大人之間的事,因此也沒有為吳伯伯的去世難過。後來,父母領著我們上街給我和姐姐每人買了一套新衣服,當時體驗到的那種興奮和快樂,真使我終生難忘。
《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 第七章 黃金時代(1984~1987) 三、外婆去世
到了一九八四年,我們家裡生活條件明顯好了很多,基本上已經不再吃玉米、高粱了,天天吃上了白麵、大米,也經常有肉吃了。就在這個時候,老家的舅舅來了信,說外婆病重了。我的母親接到信以後,決定回家看看,同時把外公、外婆接到我們家來享享清福,他們算是苦了一輩子。
我的外婆是一個非常慈祥和善良的人,不但勤勞節儉,而且對後輩和親人非常無私。前面提到過,在“糧食關”時期,為了讓外公能夠活下去,她把自己本來就少得可憐的食物還要勻出一份來給外公,自己卻險些餓死,這在當時村子裡是少見的。相比我的祖母只要來信就向子女要錢,而我的外婆無論生活多艱難,從來也不主動向子女開口。在我在滑縣老家住期間,儘管條件很艱苦,但凡是收到子女孝敬的點心、糖果等東西,外婆都自己捨不得吃,全部給了我和姐姐。以至於年少不懂事的我都養成了習慣,有一次外婆嚐了一口味道,我竟然說:“姥姥,怎麼偷吃我的點心哪?”外婆對我的疼愛,對我的一生人格的形成影響巨大。
我前面提到過,我的舅媽好吃懶做,心地不善,作風輕浮。我的舅舅與舅媽是大躍進時結婚的。舅媽年輕時長的還不錯,當時我的舅舅在河南信陽一家工廠上班,到了該娶媳婦的年齡,就有媒人介紹認識了我舅媽。舅舅在匆忙中見過舅媽後覺得還可以,二人就結婚了,幾天之後舅舅就回信陽上班去了。但是逐漸地舅舅就發現了舅媽的缺點,於是產生了離婚念頭。無奈那時政治空氣越來越濃,舅媽仗著自己是貧農成分,找村幹部告狀。村幹部就嚇唬我的外公外婆,地主份子要是膽敢把貧下中農踹了,那就等好吧。外婆本來也很厭惡舅媽,但一聽這話,又驚又怕,只得趕緊勸舅舅不要離婚,並且在家把舅媽當神仙伺候著。舅舅早對舅媽厭惡透頂,見離婚也不成,索性連家都不願意回。
文革期間外公外婆捱整時,心地不善的舅媽不但沒有給兩位老人以任何安慰,反而落井下石,對兩老人頤指氣使,甚至還在家裡批鬥二位老人。外公外婆在外面捱了鬥,回家還要受舅媽的氣。外公這人感情比較麻木,不會多想;但外婆卻是個心細之人,於是天天自己生悶氣。後來舅媽生了三個兒子,其中一個因照管不善而導致後天痴呆。舅媽根本不親孩子,全部推給外婆一人。
一九八○年,舅舅因工傷致殘退休回家,看到舅媽更是厭惡,便怪罪外婆當年不該反對二人離婚。舅舅因婚姻不幸而常年心裡鬱悶,脾氣暴躁,自然少不了跟外婆生氣。外婆一連幾十年處於被欺侮、被壓制的地位,負擔又重,此時兒子也不理解自己,更是有苦說不出,終於積怨成病、積勞成疾。加之本來就有肝炎,故而來我家以前就得了肝硬化。當我的母親回到老家時,外婆已經不能行走,腹水使她的肚子腫得象一口大鍋。我的母親在聽到醫生說,外婆只剩下幾個月的生命時,為了能讓外婆能夠享些福,硬是把外婆從老家背了回來。肝硬化的晚期,是一種非常痛苦的疾病,但是外婆來到我們家以後表現得很堅強,每次我們與她在一起,她都慈祥地微笑著,忍著痛。
太谷縣的醫院已沒有辦法了,我的母親就懷著一線希望就帶她到地區醫院,省城醫院去;省城大醫院沒辦法,我的母親就四處打聽偏方,經常是一聽到有什麼訊息就連夜租個拖拉機去山裡、農村尋找;聽說有一種遠紅外治療儀有些效果,我的母親就趕緊買回家一臺。然而為時已晚,外婆的病早已成為不治之症,這一切努力都沒有效果。
我的母親只好天天買一些大魚大肉給外婆做著吃。然而,外婆由於肝功能的原因,也總是吃不了幾口。有一天,外婆對我說想吃山楂做的糖葫蘆,我就上街去買,當時太谷縣做小生意的人還比較少,賣糖葫蘆的更少。我在城內轉了整整一個上午,偏偏市面上沒有賣山楂糖葫蘆的,只好買了一串跟山楂味道完全不一樣的“秋海棠”做的糖葫蘆。儘管不遂其意,但外婆仍然誇我,說這個外孫孝順。
即便是疼痛異常,外婆也從不在我們面前顯露,硬挺著跟我們過了一個春節和元宵。元宵節過後,外婆也自感來日無多,於是催促著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