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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 34.3 65.7 71
*僅指“現代”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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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58 ≠ 45
55
89 ≠ 11 ≠
+外國擁有或外國投資/控制
≠1935 年
資料來源: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第 124、130—
13I 頁;雷諾茲:《貿易和外資對工業化的影響》,第 216、221 頁;陳真等
編:《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2,第 971 頁。
的程度卻很大。換句話說,它肯定在華資和外資工廠裡呈現出同樣的資本產
出比率。對 20 年代和 30 年代製造工業幾個分支中外國企業的產量份額,表
10 有所指示。(關於 1933 年,又見表 3。)這裡包括了煤礦業的資料;除了
條約口岸的集中問題外,這裡說的有關工廠的話,一般也適用於礦業。
3.不包括滿洲在內的中國工廠工業主要是消費品工業。1933 年,生產資
料佔工廠淨增值的 25%。用產值衡量,最大的工業是棉紡、麵粉、捲菸和榨
油工業。在劉大鈞調查的 2435 家華資工廠中,50%從事紡織和食品製作。這
1211 家工廠合起來,佔全部華資工廠產值的 76%,就業的 71%,動力裝置
的 60%,資本投入的 58%。
4.工廠平均規模很小,在相同的工業中,華資公司一般比外資公司更小,
但與明治時期的日本工廠或其他國家早期的工業經歷相比,則不算很小。劉
大鈞調查的 2435 家工廠的資本總數為 4.06 億元,平均 166000 元,或按現行
匯率計算約 50000 美元。這些工廠擁有動力的總功率為 507300 匹馬力,或每
家工廠約 200 匹馬力。每家工廠工人的平均數為 202 名。
5.對於華資工廠,甚至那些設定在條約口岸的,我們可以說,它們所處
的社會條件這在很大程度上依舊是“傳統的”,這嚴重地衝擊著“現代的”
事實,即它們使用機械動力和複雜的機器。在劉大鈞調查的 2435 家工廠中,
只有 612 家是作為合股公司組織起來的。缺乏一個發展得很好的轉讓股票的
市場,這促成股東和管理部門之間的一種特殊關係,在這種關係中,股東對
短期利潤的要求常常與透過再投資擴大企業和使其現代化的長遠目標相矛
盾。像保證股息這樣一些做法往往迫使公司為了獲得營運資金而借高利貸。
為現代工業提供資金,這在中華民國從來是不充分的。投資于田地和城市房
地產繼續具有吸引力;除此以外,在較近的時期還對商品、外匯和政府債券
進行投機。下面我們將看到政府的財政政策是怎樣有助於將資金從生產投資
上轉移走的。
缺乏合格的管理部門。1931 年,在 82 家紗廠的 4000 名技術人員中,只
有 500 名接受過正規訓練。較高階的管理部門同官督商辦時期(見第 11 卷)
的管理部門沒有多大差別。像成本會記這樣一些方法很少被採用:廉價土地
上的兩層樓工廠建築並不罕見,折舊提成和裝置維修的不足幾乎人人都注意
到了。不過,這種情況從來是工業化初期的特點,世界上到處一樣,中國的
情況並不特別壞,比如說,同 50 年前美國的紡織工業相比。
中國工廠的工頭喜歡保持一種“長衫客”的派頭,不屑於做卑下的工作,
而把真正監督工人的工作留給技術上無能的監工,他們往往也是“承包人”。
透過與童工的父母達成協議等方式招工。雖然到 1933 年已有 100 多萬工廠工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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