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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其他國家的人均值。如同有些分析家所指出
的那樣,如果中國在世界貿易中所佔的份額以及它的對外貿易的人均值,對
一個它那麼大小的“不發達國家”來說,不算“異常”地低,以下的情況也
① 拉爾夫?W。海迪和穆里爾?E。海迪:《開拓大事業,1882—1911 年》,第 552 頁。
① 見謝爾曼?G。科克倫:《在中國的大買賣:菸草業中中美的對抗,1800—1930 年》(耶魯大學 1975 年
博士論文》中有關在華的英美菸草公司的部分。
是事實:外國對中國的農業和礦業出口產品的需求只產生很弱的“逆向聯絡”
(即誘發出來在中國生產其他產品的需求),而進口的製成品或加工的商品
主要是用來滿足最後的需求,因此只產生很弱的“順向聯絡”(即資本或原
料投入中國進行生產)。企求經濟利益使外國人來到中國,但是直接影響中
國近代史發展程序的,與其說是他們具體的經濟影響,不如說是他們在特權
條件下存在這一事實的政治和心理方面的影響。
銀行業
在中國缺乏現代金融機構的情況下,早期的外國商行著手為它們自己提
供其進出口業務必不可少的輔助性服務,如銀行業務、外匯和保險等。但是
到了 20 世紀的第二個十年,已有 12 家外國銀行正在中國營業。①這些銀行主
要為外國商行的進出口貿易提供資金。也向中國商人直接提供一定數量的貸
款,但是它們影響中國商業結構的主要形式是向錢莊貸出短期“轉手貸款”,
錢莊轉手把錢再借給中國商人。這些向錢莊提供的信貸隨著辛亥革命的爆發
而停止,它們一度使外國銀行對上海的整個貨幣市場產生相當大的影響。②
它們實際上控制著中國的外匯市場。中國的銀通貨和金通貨(國際本位)
之間兌換率的波動常常是很大的,外匯的兌換交易和國際性套匯,給外國銀
行(特別是滙豐銀行)以鉅額利潤,滙豐銀行每天公佈的匯率被上海的整個
市場承認為官方的匯率。外國銀行利用它們的治外法權地位發行鈔票,這項
權利中國政府從來沒有承認過,但又無力作出反應。1916 年流通的外國鈔票
的總值,幾乎與中國公私銀行發行的鈔票數相等。①有錢的中國人把他們的流
動資產存入外國銀行,這樣就提供了作為銀行進行外匯業務基礎的穩定的白
銀收入來源。但是,一個更重要的來源是大銀行在中國償還外債和賠款方面
所起的作用,它使關稅和鹽稅收入以及許多鐵路的流動資本,源源不斷地流
入。此外,大銀行由於收存賠款和鐵路貸款,與歐洲的債主們一起獲益。在
華擁有鐵路和採礦特許權的外國公司常常是銀行的分支機構;例如,中英[銀]
公司與香港銀行有密切的關係,就像德國的山東鐵路和礦業公司與德華銀行
的關係一樣。一份關於英國銀行家在 1895 至 1914 年期間從發行鈔票和歸還
貸款中獲益的研究斷定,利潤平均是貸款票面價值的 4.5%(非鐵路貸款)
至 10%(鐵路貸款,它們通常列有利潤分成條款和銀行充當購買代理人的條
款)。②
在 20 世紀 20 年代,特別在 1928 年以後,外國銀行喪失了它們的某些特
權地位,而由政府支援的銀行取得,但是它們在資助對外貿易方面,繼續表
現得很突出。不過,在任何時候,除了對對外貿易和政府財政部門外,它們
對中國的影響是微不足道的。和它們的主要客戶,即外國商人一樣,外國銀
① 麥加利銀行,1858 年起在華(總行在倫敦);滙豐銀行,1864 年組成(總行在香港);有利銀行(總行
在倫敦);東方匯理銀行,1899 年起在華(總行在巴黎);華比銀行,1902 年起(總行在布魯塞爾);德
華銀行,1889 年起(總行在柏林);花旗銀行,1902 年起(總行在紐約);和蘭銀行,1903 年起(總行
在阿姆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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