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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文中說:“及破黃巾,定許,得賊資業,當興立屯田。”很清楚地表明瞭興辦屯田和所謂“賊”之間的關係。沒有黃巾軍提供的勞動力和勞動資料,興辦屯田很可能會成為一句空話。
興辦屯田的建議是由潁人棗祗先提出來的。棗祗本姓棘,因其先人避難,改姓棗。早年隨曹操起兵討董卓,東征西討,屢建奇功。袁紹發現他是個人才,曾想把他拉過去,沒能辦到。曹操初到兗州,任命他為東阿令,陳宮、張邈叛亂時,他堅守東阿,抗擊呂布,後又接濟曹操軍糧,為收復和鞏固兗州根據地發揮了重要作用。到許都後,擔任拱衛京師、侍衛曹操的羽林監一職。棗祗提出興辦屯田的建議後,曹操極為重視,立即召集部下開會討論,大議損益,權衡利弊。在兗州濮陽附近與呂布對壘時曾果斷處理過劫持夏侯惇事件的韓浩,這時響應棗祗的建議,認為“當急田”,也就是應當把糧食生產放在首位。棗祗、韓浩的意見完全符合曹操的心願,也增強了他辦好此事的決心和信心。在基本統一認識之後,曹操正式公佈了《置屯田令》:
夫定國之術,在於強兵足食。秦人以急農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
“良式”,良好的榜樣。秦孝公時,用商鞅變法,厲行耕戰,加緊發展農業生產,實現了強兵足食,最後終於統一天下。漢武帝時,為了鞏固西北邊防,抗擊匈奴侵擾,曾在東起朔方、西至令居的大片地區設定屯田,調動大量戍卒屯墾。平定西域後,又在西域屯田,就地解決軍糧問題,省卻了許多轉運之勞,對平定西域發揮了重要作用。曹操認為這些做法都很值得借鑑,這樣做可以使兵力強盛,糧食充足,達到安定天下的目的。曹操正是在充分吸取歷史經驗的基礎上,作出推行屯田這一重要戰略決策的。不同的是,漢武帝是在西北邊疆地區實行屯田,曹操則是在中原地區實行屯田;漢武帝實行的是軍屯,曹操最初主要實行民屯,後來才又逐步擴充套件到軍屯。這些都是從實際情況出發作出的變通。如果不知變通,墨守成規,是不可能在中原地區蓬勃發展起屯田事業來的。
屯田首先在許都周圍地區推行,以期取得經驗後再逐步推廣。曹操把原黃巾軍的一些人及從各地招募來的流民,用軍隊形式加以編制,組織成屯田民(或稱田客)。屯田的基層組織為屯,民屯每屯約有五、六十人,配給一定數量的土地、耕牛和農具等。為了加強對屯田農民的管理,自下而上建立了堪稱嚴密的組織系統。管理一屯的屯田官稱屯田司馬,管理一縣屯田事宜的屯田官稱屯田都尉(地位相當於縣令、長),管理一郡屯田事宜的屯田官稱典農中郎將或典農校尉(地位相當於郡太守)。在中央,屯田事宜則由司空掾屬(後來是丞相掾屬)權管,建安十八年(213)置大司農後,則由大司農全權負責。此外,後來還有典農丞(可能是典農中郎將或典農校尉的助手)、綏集都尉(可能相當於屯田都尉)、典農功曹、典農綱紀等名目。“中郎將”、“校尉”、“都尉”等本來都是軍官職名,由於曹操所實行的民屯是承襲武帝時的軍屯制度而來,屯田民又都是按軍隊形式組織起來的,因此屯田官也套用了軍職名稱,使民屯塗上了濃厚的軍事色彩。
屯田官管理所轄屯田區內的農業生產、民政和田租等有關事宜,直接對上一級屯田官負責,和當地的郡守、縣令等不相統屬,郡守、縣令無權過問有關屯田的事宜。這一點,一直堅持了多年沒有改變。建安十六年(211)曹操西征馬超途經弘農時,認為這裡是通往關中的必經之路,位置很重要,讓賈逵兼任弘農太守。曹操召見賈逵,與之共商大事,覺得賈逵很有才能,大為高興,對左右說:“要是天下二千石的官員都能象賈逵這樣,我還有什麼可發愁的事情呢?”但後來賈逵卻因與屯田官發生摩擦,差點翻了船。賈逵因懷疑郡內一個屯田都尉藏匿逃亡人口,前去詢問,這個屯田都尉自以為不屬郡守管轄,出言不遜,衝撞賈逵。賈逵一怒之下,將他抓起來打斷了腿。這個都尉的上級典農校尉知道後出面干涉,並告發了賈逵,結果賈逵遭到了免官的處罰。曹操賞識賈逵,後來又任命他做了丞相主簿。從這件事不難看出,賈逵雖然有理,曹操也知道他是一片忠心,但對他介入屯田事務這件事本身,卻沒有從正面表示絲毫支援,可見各級地方官員不能過問屯田事務的制度是執行得十分嚴格的。從這個角度說,曹操賦予了各級屯田官處理屯田事務的絕對權力,其目的是要他們盡心盡責,不受任何干擾,把屯田的事情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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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修耕植以蓄軍資’(4)
羽林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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