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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平均每畝要交租八升,剝削量比曹操的規定增加了一倍之多。戶調令則規定丁男(十六歲至六十歲的男子)作戶主的,每年平均要交納絹三匹、綿三斤,丁女(十六歲至六十歲的女子)或次丁男(十五歲以下至十三歲和六十一至六十五歲的男子)作戶主的折半交納,即納絹一匹半、綿一斤半,邊遠郡縣只交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這個剝削量,也約比曹操所規定的增加了三分之一。這樣一比較,不難看出曹操對農民的剝削確實還算是比較剋制的。當然,他這樣做,目的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及地主階級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如其令中所說,如果放任豪強兼併,“慾望百姓親附,甲兵強盛,豈可得邪”,而且執行起來也並不可能那麼徹底,但對於改善農民在經濟上的處境,穩定社會秩序,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在客觀上還是會有一定作用的。
打擊豪強是曹操一貫的主張,還在他擔任洛陽北部尉和濟南相時就已身體力行。他自己帶頭打擊豪強,同時也特別注意選用幹練的官吏來貫徹自己打擊豪強的主張,並在這方面湧現出了一批出色人物。如獻帝都許後,曹操任命滿寵為許令,把治理京城的重任交給了他。曹洪手下有一個賓客,倚權仗勢在許縣境內多次犯案,被滿寵逮捕下獄。曹洪得知後,給滿寵寫去一封信求情,滿寵不予理睬。曹洪無奈,只得去求曹操,曹操於是召見許縣主管刑獄的官吏,打算了解一下情況。滿寵擔心曹操會出面干預此事,於是搶先動手,下令將罪犯立即處死。曹操得知訊息,不但沒有怪罪滿寵,反而高興地說:
第十二章‘不戚年往,憂世不治’(3)
“當官管事難道不應當這樣嗎?”
後來,因袁紹在河北很有勢力,而汝南郡是袁紹的故鄉,門生賓客滿布郡內各縣,大都橫行不法,有的甚至擁兵拒守,曹操十分擔憂,就派滿寵去做汝南太守。滿寵到任後,在當地招募了五百士兵,帶著他們一連攻下了二十餘座壁壘,並誘殺了十幾個不肯降服的壁帥,共得戶二萬,兵二千,使汝南的局勢很快平定下來。
又如楊沛做長社令時,境內曹洪的賓客不肯依法繳納賦稅,楊沛把他抓來,先把腿打斷,然後將其處死。曹操很欣賞楊沛,讓他先後擔任九江、東平、樂安等郡太守。後因與督軍爭鬥,被判處五年髡刑(一種剃去頭髮的刑罰)。曹操出征到譙縣,聽說鄴城及其附近地區法令得不到很好施行,社會秩序十分混亂,便要求重新挑選一個鄴令,其嚴肅認真的態度和才能應當同楊沛一樣。有關部門遵照曹操的旨意,將楊沛從一個囚徒直接提升為鄴令。楊沛上任前,曹操召見他,問道:
“你準備怎樣去治理鄴城呢?”
楊沛回答:
“竭盡心力,依法辦事!”
曹操聽了,高興地喊了一聲:“好!”並回過頭去對旁邊的人說:
“諸君,這個人可是值得敬畏啊!”
曹操當年西迎獻帝時,所帶的幾千人途中斷糧,幸好得到了當時任新鄭長的楊沛的接濟,因此曹操特地賞給楊沛奴僕十人、絹百匹,一方面作為對他就任新職的鼓勵,一方面權且作為對他當年進獻幹桑椹救急的報答。就這樣,楊沛滿懷信心走馬上任。曹洪、劉勳等人畏懼楊沛威名,趕緊派人前往鄴城,告誡子弟賓客各自檢束,不得再隨意為非作歹。楊沛擔任鄴令數年,鄴城的社會治安一直較好。
此外,趙儼在朗陵長任上,梁習在幷州刺史任上,司馬芝在菅長任上,王修在魏郡太守任上,都毫不手軟地打擊了一些嚴重破壞封建法度的豪強地主。如司馬芝是在曹操平定荊州後被任命為菅長的,其時豪強地主多不守法,郡主簿劉節,勢力很大,有賓客千餘家,出則為盜賊,入則亂吏治。一次,司馬芝徵調劉節的門客王同服兵役,劉節卻把王同藏了起來。司馬芝即報告郡守,列數劉節的罪行,郡守郝光不敢怠慢,即讓劉節去代王同服兵役,青州因此有了司馬芝“讓郡主簿當兵”的說法。後來,司馬芝調任廣平令。徵虜將軍劉勳的賓客子弟屢次在境內橫行不法,正準備處理時,劉勳給司馬芝送來一封信,不具姓名,卻多有請託。劉勳同曹操過去是舊友,在擔任廬江太守時被孫策擊破,前來投奔曹操,被封為列侯,十分貴寵。但司馬芝不買帳,連信也不給回,其賓客子弟犯法者一一依法處理。後來,劉勳因自恃與曹操有舊,日漸驕橫,一再犯法,連自己也被有關部門逮捕正法了。
恢復鹽鐵官營,也是曹操抑制豪強的重要手段之一。鹽、鐵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兩項重要產品,西漢武帝前,由民間經營,全被地方上的豪強大姓所壟斷,他們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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