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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時享用法國吐司,就是愉快一天的開始。
法國吐司的普遍做法是用一般的吐司麵包,或法國麵包,切片之後,裹上牛奶和蛋汁,炸成金黃色,然後再灑上糖粉,或淋上糖漿,甚至塗上果醬。當然,也有人做成鹹口味。
法語中有一個古語稱為“tosteesdoress”,意為金黃色的吐司,後來這個詞演變為“painperdu”,意為過期麵包,這個名字隨後被應用到法裔美國人的高檔菜譜中。
這種麵包最早的做法,是羅馬廚師阿皮修斯在公元1世紀發明的。在《烹飪的藝術》一書中,阿皮修斯不經意地提到它,說它是“不同口味的美食”,具體做法是:“把白麵包切片,去除外皮,用牛奶浸泡,油煎後再澆上蜂蜜。”
早期法語文獻中,這種做法做出的麵包被稱為“羅馬面包”。也就是說,文獻中把它作為了一種義大利式吐司。
1660年羅伯特?梅寫的《廚藝技巧》一書,是最早提到“法國吐司”的英語文獻。同一年,傑維斯?馬卡姆的暢銷書《英國主婦》中,提到了一種非常辛辣的“過期麵包”(painperdu),因此,至少那時,在英國人眼裡就認為法國吐司就是法國人發明的。
有時,法國吐司也被指代為“貧窮的溫莎騎士”。這一詞語在德語、丹麥語、瑞典語和芬蘭語中都是意指貧窮的騎士。
這樣比喻的其中一個理由是,因為當時香料和堅果需要進口,價格昂貴,所以中世紀宴會中最奢靡的部分就是甜點。騎士們雖然擁有封號,但不是每個人都很富有,用煎過的裹蛋麵包,再加些果醬或蜂蜜,製成可口的法國吐司就可以簡單滿足宴會要求,不至於傾家蕩產。
法國人發明了香檳酒嗎?
並非法國人,而是英國人
儘管這樣說可能會使人大吃一驚,甚至引起義憤,但是,香檳確實是英國人的發明。
做過自制薑汁啤酒的人都知道,發酵會自然產生泡沫。但問題是,如何控制這一反應。
16世紀,英國人研製出一種泡泡酒,他們從香巴尼地區進口成桶的綠色純葡萄酒,然後加入糖或糖蜜使之發酵。英國人還發明瞭一種用燒煤法制成的硬質玻璃瓶,用軟木塞封口以儲存泡泡酒。
英國皇家學會的資料顯示,現在所稱的“香檳釀造法”在英國的最早記錄時間是1662年。在香檳發明過程中,法國只是加入了一些方法和營銷手段。直到1876年,法國才研製出了幹或極幹口味的現代香檳,不過那也是為了出口英格蘭。
英國是法國香檳最大的消費地。2004年,達到了3400萬桶。這差不多佔整個出口市場的三分之一,2倍於美國,3倍於德國,20倍於西班牙。
本篤會的修士多姆?佩里尼翁(1638—1715)並沒有發明香檳,實際上他花費了大量的時間試圖去除泡沫。
“快來,我正在暢飲天上的星星”是他著名的感嘆,這句話在19世紀晚期被修改為一條廣告。佩里尼翁對香檳最大的貢獻是,巧妙地混合了來自不同葡萄園的葡萄,以及在軟木塞上使用金屬絲或麻繩。
《馬德里條約》(1891)規定只有原產於法國香巴尼地區的葡萄酒可以使用“香檳”這個名字。《凡爾賽條約》(1919)中再次重申了這點,但是美國單獨與德國簽訂了和平條約。所以,法律上有了一個漏洞,使美國可以把他們的發泡葡萄酒也稱為香檳。
禁令生效後,美國葡萄酒商人依然可以利用這個漏洞,自由地出售他們自己的“香檳”,這讓法國人非常煩惱。
碟形香檳杯的設計靈感,並非來自法國王后瑪麗?安託瓦妮特的豐滿胸部。1663年,英格蘭已經生產這種杯子了,這大大早於瑪麗王后的統治時期。也沒有證據說明,碟形香檳杯的設計受到了當時某個英國裸胸模特的啟發。
誰發明了斷頭臺?
外科醫生安託萬?路易 吉約坦醫生
哈利法克斯斷頭臺的支架是兩根米高的木架,鉛鑄的橫樑上用繩子和滑輪控制著懸掛的鐵斧。據官方記載,在1286—1650年,至少有53人死於這個斷頭臺上。
中世紀的哈利法克斯(英國城市)因為服裝貿易而繁榮,大量的昂貴服裝被放置在工廠外的架上晾乾。盜竊是一個嚴峻問題,城鎮商人需要對之採取有威懾性的措施。
隨後,蘇格蘭人也發明了同樣的裝置,他們稱為“斷頭臺”,法國人可能借鑑了蘇格蘭式斷頭臺的理念,然後以自己的方式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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