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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邊數字都不大,兩萬、三萬。有一次送過大的,後來辦案組的同志找我談,我才知道,當時就是一個皮包,包都封好了,我也沒看,也不知道是錢。她送我上的飛機,後來才知道那是錢。”
問:“是多少呢?”
於:“好像是10萬。”
章亞非干擾辦案,一個十分重要的人物是瀋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實,特別是在“馬案”由當地審理的時候,于海洋與劉實剛好是十幾、二十年的朋友,因此安排于海洋去找劉實也就成為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馬向東異地受審時,劉實也因“涉嫌洩露國家秘密罪”而同時接受審查)
問:“為什麼要去見劉實?”
於:“就是讓我去送一封信,送個律師材料。”
問:“你向劉實打聽過馬向東案子的進展情況嗎?”
於:“他也沒跟我說什麼,給他材料的時候,他用手彈彈材料,說瀋陽是管不了這個事,瀋陽聽中央的,中紀委說怎麼辦就怎麼辦,所以你也別管。就是有一次,說過一點,是開政協會,散會以後他告訴我,馬向東有些證據有些翹角,就是慕綏新的事,慕綏新下去,意思是有可能別過來,翻過來。”
問:“別過來,翻過來是什麼意思?”
於:“當時的情況,當時馬向東的案子。”
問:“是指翻案嗎?”
於:“我理解好像是。”
問:“那你把這個情況告訴章亞非了嗎?”
於:“我給章亞非打了呼機,通了電話。”
于海洋為章亞非大致就做了這些事,我好像可以相信于海洋所言,因為在我對“馬案” 採訪接觸過的所有被訪物件中,于海洋是一個小人物,雖然他在“馬案”起了非同尋常的作用,但他是最盲目的,最可憐的,他的交換目的也最小,只是想透過“照顧”馬向東家屬,買那位曾經託付於他的那位“大領導”的“好兒”,日後尋機求那位“大領導”幫他改變改變工作條件,如果,萬一馬向東真是冤枉的,日後能出來,特別是能官復原職,他可就成了馬向東的患難知己,得到提攜好處自不待言,這是“小人物”的一點“小心眼兒”,更為可憐、可悲的是,他為章亞非忙前跑後,那是在“你大哥一出事,都躲了”(章亞非曾對其說的話)的時候,為章亞非送錢,他自己卻沒從章亞非那裡拿過一分錢,于海洋說:“章亞非曾經告訴他,她家裡一分錢都沒有,她是向別人借了50萬,這樣的話,我一直認為他們家在最困難的時候我不能花她一分錢,不能趁人之危。”
我至今有時還在想,要是于海洋當初在困難的時候相助的不是馬向東,而是一位革命老幹部、一位蒙冤入獄的老教授,最好是一位“地下黨”什麼的大人物,那他的人格該有多偉大?他的行為該有多麼的可歌可泣,只可惜他這一次投錯了機,認錯了人,下錯了賭注,把自己也搭進了“馬案”中,嗚呼!起訴馬向東案的公訴人隊伍
怎樣一種愛
馬向東出事後,過去他身邊和他貼得最近的人,要麼跟著他一塊兒“翻了車”,要麼一個個“都躲了”,要麼落井下石、隔岸觀火;相助者,不懷目的者幾無;但只一人,表現了對他無限的忠誠和固執的愛,這樣的人當然不會產生於官場,這個人就是他的老婆章亞非,老婆就是老婆,到了自己仕途折“跟頭”,能有老婆為自己守身已經不易,況且還“痴”到死心塌地一意孤行、不惜錢財、干擾辦案,“頭拱地”也要把老公“撈”出來,這對男人來說真乃人生大福,對犯了“事兒”男人來說也是人生大幸,也可以招來四方豔羨。
那麼章亞非到底是怎樣一個老婆?她對馬向東是怎樣的一種愛?這愛是單純到像舊世妻子“守節”般的沒道理可講,還是混雜著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同船”色彩?
我曾經問過馬向東你受賄的錢都怎麼處理了?老馬告訴我“都交給我妻子章亞非了”, 如果事實真是這樣,章亞非對丈夫的情感就有理由讓人懷疑其單純性而想到“唇亡齒寒”,“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的利益關係?但是據說,章亞非自從跟了馬向東,一直就對老馬好到真像一個“舊世妻子”,最好的例子就是老馬每天回來,不管多晚,必有一盆熱呼呼的洗腳水端到腳前。年輕時,若論門當戶對,章、馬絕對攪和不到一起,因為章亞非出身高幹,馬向東出身貧寒,不僅門第太低,而且父母早亡,貧寒中靠姐姐拉扯草草長大,但是章亞非不嫌貧愛富,不聽別人勸告,認定情竇初開時的戀人就一愛到底,這又讓人不願意懷疑她後來對馬向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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