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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來的,”她放下電話對我們說,“他是個瘋狂的畫家,下次介紹你們認識。現在的小男孩很會說話的,剛才他口口聲聲說要死在我床上。”她又笑起來,“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孃高興就好嘛。”
天天不聞不問地在看手邊的《新民晚報》,這是他與之沾邊的惟一市民氣的東西,以此來提醒自己還住在這個城市。我在馬當娜的直率面前有些拘謹起來。
“你蠻可愛的,”馬當娜盯著我的臉說,“不光柔美,還有股男人喜歡的孤傲勁頭,可惜我現在已經洗手不幹了,否則在那個圈子裡我會把你做成最紅的小姐。”
沒等我反應過來,她已經笑得上氣不接下氣,“對不起,對不起哦,只是開玩笑。”
她的眼睛在燈光下飛快地轉動著,顯出一種神經質的興奮。讓我想起古今中外眾多的風月老手,都有這種八面玲瓏但又人來瘋的毛病。
“不要亂說,我很嫉妒的。”天天從報紙上抬起頭,滿懷愛情地看了我一眼,一隻手環到我的腰上。我們總是並排坐,像連體嬰兒那樣,即使在一些高階場合這樣坐有失禮儀。
我微微一笑,看著馬當娜,“你也很美呀,另類的那種,不是假另類,是真另類。”我們在棉花門口告別,她在和我擁抱的時候說,“親愛的,我有一些故事要告訴你,如果你真想寫本暢銷書的話。”
她又與天天緊緊相擁,“我的小廢物,”她這樣稱呼他,“看好你的愛情,愛情在這個世界裡是最有力的,它可以讓你飛讓你忘記一切,沒有愛情像你這樣的孩子會很快完蛋,因為你對生活沒有免疫力,我會給你打電話的。”
她對我們飛吻,鑽進停在路邊的一輛白色桑塔納2000,開著車一溜煙兒似的消失了。我回味著她的話,那些話語裡埋藏著哲理的碎片,比夜色更閃爍比真理更真。而她的那些飛吻還留在空氣裡,餘香猶存。
“真是個瘋女人。”天天高興地說,“但她很棒,是不是?以前她為了防止我一個人在房間裡呆久了做傻事,經常在半夜裡帶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飈車。我們喝得很多,還抽大麻,就這樣我們很HIGH地遊蕩到天亮。再以後我就碰到了你,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你跟我們不太一樣,是兩種人,你有很強的進取心,對未來充滿希望,你和你的進取心對我就意味著繼續生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的話嗎?我從不說假話的。”
“傻瓜,”我擰了一下他的屁股。他痛得尖叫,“你也是個瘋女人。”在天天的眼裡,不同於正常範疇裡的人物,尤其是瘋人院裡的人,都是值得推崇的物件。瘋子只因其聰明之處不被人理解才被社會認為是瘋子,美的東西只有與死亡、絕望甚至是罪惡聯絡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比如患了白癜風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割了耳朵的梵高、終生陽痿的達利、同性戀者艾倫·金斯堡,還有美國50年代冷戰時期因被疑為共產黨間諜關進瘋人院、割去小腦葉的影星法默小姐。一生濃妝豔抹的愛爾蘭男歌手Gavin Friday,在最窮的時候徘徊在飯店外只為了乞討一塊牛排,徘徊在路燈下只為了乞討坐地鐵的一毛錢的亨利·米勒,多麼像一株自生自滅,生機勃勃的野生植物啊。
夜色溫柔。
我和天天依偎著走在乾淨的淮海路上,那些燈光、樹影和巴黎春天百貨哥特式的樓頂,還有穿著秋衣步態從容的行人們,都安然浮在夜色裡,一種上海特有的輕佻而不失優雅的氛圍輕輕瀰漫。
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漿瓊露一樣吸著這種看不見的氛圍,以使自己丟掉年輕人特有的憤世嫉俗,讓自己真正鑽進這城市心腹之地,像蛀蟲鑽進一隻大大的蘋果那樣。這想法讓人心情愉快,我拉起天天,我的愛人,在人行道上共舞。“你的浪漫都是即興的,像急性闌尾炎。”天天小聲說。幾個行人向我們這邊張望,“這叫拖著懶步去巴黎,我最喜歡的狐步舞。”我認真地說。
我們照例慢慢步行到外灘。每逢夜深,這兒就成了一個安靜的天堂。我們爬到和平飯店的頂樓,我們知道一條翻過女廁所的矮窗,再從防火樓梯爬上去的秘密通道。爬過很多次,從來沒有人發覺過。
站在頂樓看黃浦江兩岸的燈火樓影,特別是有亞洲第一塔之稱的東方明珠塔,長長的鋼柱像陰莖直刺雲霄,是這城市生殖崇拜的一個明證。輪船、水波、黑黢黢的草地、刺眼的霓虹、驚人的建築,這種植根於物質文明基礎上的繁華只是城市用以自我陶醉的催情劑。與作為個體生活在其中的我們無關。一場車禍或一場疾病就可以要了我們的命,但城市繁盛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