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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開車,但旁邊必須有一位有駕照的人。來考試時是我開的車,瑪麗的媽媽坐在旁邊。
第二天,又來考。
還是那位考官,還是那條路線,還是輕輕鬆鬆回到辦公地點。
這次沒問題吧?
你猜怎樣?還是沒透過。
我氣得和長睫毛差點吵起來了,告訴他我在中國都可以把車開得滿街跑,剛才我也沒犯什麼錯誤,怎麼沒透過呢?
他嘰裡咕嚕說了幾句,不理我,我也不明白,什麼原因沒考過。
我還有第三次機會,如果第三次沒考過,要等一個月以後了才能再重新考了。
當時,那裡沒有其他“懂行”的華人,也找不到誰給我“傳經送寶”。假期結束,我只能怏怏地回到紐約。為了能順利透過考試,我找了家華人駕校諮詢,他們同時問了我幾個問題。後來我才知道,我之所以沒過,就是因為該完全停時沒有徹徹底底的停,轉彎和倒車時沒有誇張地轉過身四處張望一下。
得到指點後,我稍微練習,之後我又去考了一次。結果,當時我們一車4個人去考,只有我考過了。
後來,聽好多個人說,在美國考駕照,沒考過,都是來美國之前開車的老司機。
有一次和中央電視臺駐聯合國的記者王同業去賓州,在路上聊天時,他也是沒考過,現在不能單獨開車,只有筆試透過後的學習駕照,開車時必須要一位有駕照的人在旁邊,而他當時還在排隊等路考。我對他的“遭遇”深表同情,同時也祝賀他級別很高,隨時開車都有助理。
再後來見面時,他已經開著車到處跑了,還得意地說,我才只考了三次,就透過了。
看來美國的法律法規也不盡然都是實用的,像這種交通路試時的象徵性動作,即使開車技術並不能過關的人,只要他懂得了這個“訣竅”,然後好好地表演一下,同時稍微會開一點車,他就能很容易透過了。上路後,即使他是“馬路殺手”,也沒人能管得著他了。
法,法,法,車到哪裡都是罰(1)
美國的法律法規之多,簡直多如牛毛,讓我深有體會的就是交通領域裡的法律法規,你很可能一不小心,就違法駕駛,然後就等著罰單吧!
開車過程中,學校黃色的校車(這可是寶貝,見到黃色校車,車本身就有Stop標誌)你無論什麼時候,都得讓它,更不得繞到它前面去,否則如同闖紅燈。往往有人以為警察沒看見,超了校車之後,正暗自高興,結果罰單寄到了家裡,告訴你某年某月某時某地你闖了紅燈。
開車打電話也是不允許的,會被罰款和扣分。上車不繫安全帶或者副駕駛不繫安全帶的,統統挨罰。
如果覺得冤枉,在罰單開出的20天以內,你可以寫信到市財政局提出申訴。隨信附上當時停車、開車相片,說明具體情況。信寄出後,很快你會收到回信,自動給你減20美元。有時候,即使你不是被冤枉的,只要你寫信去,都可以減20美元下來。
寫完信,如果後來你認錯,就只要交減去20美元之後剩餘的罰金即可。比如你本來要交115美元(曼哈頓區的交通罰款一向最貴,其他區便宜一些)的停車罰單,你寫信之後被減去20美元,而實際上你的確是違規停車了,你又打算認錯交罰款,那麼你就只需交95美元。
還有一種可能。你第一次收到罰單後,不服,寫信去申訴了,罰金被減少了20美元。之後你確實認為自己沒錯,也不打算認錯和交罰款,就不用再去信。
財政局在給你減少了20美元的罰金之後的一定期限內,還是沒有收到你剩下的罰款,就知道你不認錯,就有專門的人員來審閱你的申訴,判定你是否有錯。你也可以在工作日,直接到處理停車罰單的法庭申訴。不需要預約時間,即來即判。沒事走人,有錯交錢。就這麼簡單。
如有時停車時沒交錢,是因為那個收款機壞了,如果相關部門調查後確實屬實,你就不用交罰款了。如果在確定你的案子時,他們沒有接到報告說那個收款機壞了,那就判你有錯,必須交罰款。還存在這樣的情況,你交完罰款後,他們收到報告,確定當天當時收款機確實壞了,他們又會把錢退還給你。
以上說的是停車違規收到罰單的情況。假如是行車違規,就有點不同。如果你認錯,就交錢。如果不認錯,就要上法庭,給你開罰單的那位警察也要上庭與你對質。
很多人都希望警察不要出現,希望他半路拉肚子,跑廁所來不及;或者女朋友剛剛跟他說分手,他很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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