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2/4 頁)
不舒服……有個孩子站起來,說:這個人不能救,讓他疼死算了。另一個說:對,不要救他!這個人太可恨了!
你看,孩子就是孩子,他們的心智是這樣的,不能立刻把取得的經驗聯絡起來提取概念,再用這個概念指導具有相同性質的事物。做到這一步需要一個成長過程。本來,按我們成人的推斷,有那個挽救小偷的事例在前,這時候〃應該〃得出醫生性格的特徵了,會立刻選擇救這個仇人的。這是用思維進行判斷,而孩子的可貴就在這裡,他們是用心靈在判斷。他們想不起〃理〃,想到的只是〃情〃,情緒,一種內心的指引。
這就出現了問題,一個是內心的指引,一個理智的判斷,人在道德的選擇時應該注重哪一個呢?
其實兩方面都很重要。光有理智判斷,世間萬事萬物,太複雜了,有時候細微到了差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地步,光靠理智往往不能完全分辨清楚。但是,要是沒理智判斷作為協助,那個內心也是低檔次的,往往會因為過分的情緒化而判斷不準。
所以我說,群體的討論十分重要。為什麼重要?就是各種人、個性、想法都會一一展示,透過分化、爭論再到整合,互相間取長補短,使每個孩子既有內心的指引,又有理智的判斷。
我是設了一個圈套,將孩子引入一個比較複雜的道德判斷的情景之中,這樣的情景能夠培養真正的道德判斷能力。經歷這樣的體驗過程十分重要。一旦進入圈套,進入角色,讓他們身臨其境,他們就會用〃當事人〃的心理來判斷來處理,這時往往就不會單單是思考,也有內心感受的指引。
但是,這樣會出現一個問題,孩子的判斷可能會受到前一個事例的影響,因為除那兩個孩子之外,其餘的孩子都認為這個醫生應該救他。我問為什麼,他們說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
走出心靈的峽谷
你看,這就鸚鵡學舌了。要是不能在內心落實,假如他們真的當了醫生,遇到這種情況時,很可能行為與想法不能統一。所以,教育者,一方面要透過給受教育者提供有關道德的美的範文,在大量的閱讀中陶冶他們的性情;一方面要提出有關道德的命題,讓他們在反覆討論中建立正確的道德觀念,最終達到實體化目標。
→虹→橋→書→吧→。
第27節:一、反思我們的價值觀(16)
認為應該救的孩子共有三種觀點:第一種,把他救活,給他留一點殘疾從此讓他一瘸一拐地走路;第二種,把他治好,然後再到他家把他痛打一頓;第三種,把他救活,把他變得很醜,讓那個女人不愛他,再回到醫生的身邊。
這些孩子儘管受了前一個事例的影響,或者說,受了我的引導,明白了寬恕、天職那個〃理〃,但是,他們心靈深處的真實就是這樣,如果不為了討好教育者或者成人,孩子們一定會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這樣成人才知道怎樣去幫助孩子。在以往的教育過程中孩子如果答錯了就會受到嚴厲的指責,他們的身體和心理受過傷痛,他們就不再敢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和感受。無論這個想法和感受是對是錯,他們一定要等到準確地獲知他們心目中的權威的想法是什麼,然後努力地使自己的回答和權威的一致。這樣一來,權威獲得了滿足,孩子卻沒有獲得成長。這樣的權威不能真正指引孩子們前進的道路。在這個問題中,雖然孩子的回答看上去檔次較低,但它恰好為老師提供了教機,使得老師可以引領他們走出心靈的峽谷。每當孩子這樣真實地表達自己時都非常讓人感動,這就是〃真〃,所以它是〃美〃的。當孩子得到這樣的溝通機會,並有人尊重他們的想法時,他們也會感到幸福。
我長長地噢了一聲,眼睛掃視全班。我說:我是一個具有高貴品格的醫生,這不是裝的,我的天性就是這樣。可是當我履行我的天職,當我救了我的仇人之後,我讓他瘸著一條腿,或者將他的臉變得那樣醜陋,併為我做了一件好事而良心獲得安慰的時候,有一天那個仇人拄著柺杖、瘸著腿從我的眼前經過,我會不會譴責自己?我的良心會不會安寧?
說完了這段話,我發現孩子的臉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笑。我說:噢,如果是我,我會選擇第二種,等他完全恢復了健康,去把他揍一頓,讓他受點兒皮肉之苦。這才符合我的性格。老師也要將自己真實的心靈展示給孩子,不能有半點虛假,這就是平等。
在仇人與病人之間
好,讓我們看看海爾曼醫生是怎樣做的……聽了女士的話,他一聲不吭,立即進行手術,那個男人一直處於昏迷狀態,這時卻醒了過來。他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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