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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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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誦值埽��30)巴依日臺(蒙古語:再見)。”

巴音登上大卡車的腳踏板準備離開,身後傳來馬踏河水的聲音,他回過頭,哈森已經騎馬重新越過河來。他盯著巴音看了片刻,隨後慢慢下了馬,開始拆下馬鞍馬鐙等馬具。

天地間,有一種哺乳類動物是極為特殊的。它源自中亞草原,生性溫和、群居行動。曾經自由自在地生活,呼吸著自然界最清新的空氣,於是它們具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貴的精神。它們的身材高大,可身體各部位卻極其勻稱、優美。佈滿厚密短毛堅實的面板卻十分敏感。它們自行生存於充滿危機的自然環境中,造就了強壯、輕捷以及遒勁的品性。儘管極少與異類以及同類爭鬥,但它們卻異常的豪邁和剽悍。起初,它們與自豪而不屑於受人類照顧。這種動物的天性並不兇猛,它們只是*。雖然力氣在大多數動物之上,它們卻不屑於搏鬥。它們聚集在一起是為了群居之樂,它們互相眷戀,依依不捨。它們從來不發生追捕一隻小獸或向同類劫奪一點東西的事件。它們和平的生活著,是因為它們的慾望既平凡又簡單,草原上足夠的生活資源使它們無需互相妒忌。

大約四千多年前,它們被人類馴化了。後來,在高貴的姿態中,它們用坦率的目光和人類面對面地相視了幾千年。這便是和人類的生活有著密切的關係、見證著人類文明發展的動物──馬。

對馬的馴服、飼養和利用,推進了人類歷史的發展,加速了人類文明的進步。馬被作為載人和拉車的重要工具之後,縮短了地域空間給人造成的距離。最早馴化馬的人,是中亞地區的遊牧民族。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呼麥 八(5)

同人類曾做到的各類征服一樣,蒙古人最經典的征服就是對馬。在三千多年的歷史中,馬與蒙古人分擔著征戰的勞苦,同享著勝利的光榮。它早就習慣了彎刀與長矛的鏗鏘搏擊聲和主人召喚的口哨,能夠眼看著危難當頭還依然慷慨以赴。無論是在早期射獵時代的林海雪域還是如今的草場,每當出征演武或者在那達慕上飛奔競賽,它們從來都精神抖擻、耀武揚威,總是按照主人的意圖奔騰、緩步和停止。在蒙古高原上它們用最敏捷和準確的動作來表達和執行著蒙古人的意旨,從不拒絕任何使命,甚至超出自己的力量,捨棄生命以求服從的盡善盡美。蒙古人與馬渡過了漫長的共舞的歷程。幾千年來他們與它們同生死、共榮辱。

大斑點被牽上卡車時鳴叫著。哈森和它的相處比起其他主人和自己的馬有些不同。大斑點從來不用過多的聽從哈森的口令,大部分是看到哈森的表情就已經理會了他的意圖了。甚至哈森一個不為人察覺的輕微動作,或者一種只有哈森自己清楚的心情,大斑點都會作出準確的反應立刻行動起來。哈森就是如此與他的馬相處的,因為他平常就是一個少言寡語的人。

哈森十八歲那年就已經成為乃林郭勒方圓千里最有名的牧馬人了。這個蒙古草原上最富風險性、最需要實力和最受尊敬的職業,絕不是任何人都能夠勝任的。

那一年阿爸阿魯斯挑選了大斑點送給兒子哈森,這意味著從那時起,哈森就要獨自承擔起近百匹烈馬的生息安危的責任。這龐大的馬群裡,有自家的馬,也有附近老牧民家的。那幾家牧民的兒子一部分已經帶著理想和夢前往都市去拼命的追逐了。他們的馬便由熱心的阿魯斯家派兒子哈森去照料了。在後來的日子裡,不論是在尖嘯的白毛風中尋找迷失的馬群,還是與狼群周旋搏鬥,或是月夜裡思念感傷以及夕陽中落寞惆悵,哈森與自己的坐騎大斑點始終形影不離。陽光明媚的日子裡,大斑點也經常會馱著哈森踏進河水撒著花兒平添著清爽和愉快。在哈森牧馬歸來的日子裡,稍做休息便會在蒙古包四周做些零散的活計,大斑點的眼神也依然不會離開它的主人。在哈森獨自牧馬的日子裡始終與大斑點相依為命。

兩年前烏蘭離開的那天,哈森心裡不由得煩躁和憂慮起來。他一個人步行到很遠的草坡上悶悶不樂的坐了一整天,任哈斯巴根等兄弟們來招呼他回家,他只是一言不發坐在原地。弟弟們誰也不敢招惹他,當他無可奈何地返回了。

大斑點從家裡溜了出來湊近哈森,哈森卻衝著它暴躁起來:“走!滾回去,誰讓你跑出來的?”他隨手撿起一塊土土坷子投向大斑點。大斑點知趣地離開了,可是始終獨自站在不遠處靜靜的張望著主人。

直到天黑了,哈森聽到額爾德木圖爺爺隱隱約約的歌聲,準備回去象烏蘭平日一樣照看爺爺。剛剛有了這個想法,大斑點便顛跑著來到近前。哈森沒有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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