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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國家大事為重。莊賈以為這是區區小事,仗著自己是國王的寵臣親信,對穰苴的話以為然。穰苴當著全軍將士,命令叫來軍法官,問:“無故誤了時間,按照軍法應當如何處理?”軍法官答道:“該斬!”穰苴即命拿下莊賈。莊賈嚇得渾身發抖,他的隨從連忙飛馬進宮,向齊景公報告情況,請求景公派人救命。在景公派的使者沒有趕到之前,穰苴即令將莊賈斬首示眾。全軍將士,看到主將殺違犯軍令的大臣,個個嚇得發抖,誰還再敢不遵將令。這時,景公派來的使臣飛馬闖入軍營, ;拿景公的命令叫穰苴放了莊賈。 ;穰苴沉著地應道:“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他見來人驕狂,便又叫來軍法官,問道:“亂在軍營跑馬,按軍法應當如何處理?”軍法官答道:“該斬。’來使嚇得面如土色。穰苴不慌不忙地說道:“君王派來的使者,可以不殺。”於是下令殺了他的隨從和三駕車的左馬,砍斷馬車左邊的木柱。然後讓使者回去報告。穰苴軍紀嚴明,軍隊戰鬥力旺盛,果然打了不少勝仗。
比如。姜太公滅了商紂,周朝立基之後,要羅致一批人才為國家效力。在齊國有一位賢人狂橘,很為地方上人士推重。姜太公慕名,想請他出來做事,拜訪了三次,都吃閉門羹。姜太公忽然把他殺了,周公但想救也來不及,問姜太公:“狂橘是一位賢人,不求富貴顯達,自己拙井而飲,耕田而食,正所謂隱者無累於世,為什麼把他殺了?”姜太公說: ;“四海之內,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天下大定之時,人人應為國家出力。只有兩個立場,不是擁護就是反對,絕不容有猶豫或中立思想存在,以狂橘這種不合作態度,如果人人學他樣,那還有什麼可用之民。可納之餉呢?所以把他殺了,目的在於儆效尤!”果然經此一殺,想杯葛周朝的人都不敢自嗚清高,隱居下去了。(未完待續。。)
第二百五十六章 商鞅變法 (求點推收賞評)
所謂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其實不過是“殺雞儆猴”的升級版罷了。
殺雞都是可以儆猴,那麼殺猴呢?
更何況,所謂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裡面的王子可不是一般的猴普普通通的猴,所謂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裡面的王子說是猴王也不為過。
想一想,人家連猴王都是敢殺,那些普普通通的猴殺起來自然沒有絲毫阻礙的。
所以說,“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是“殺雞儆猴”最為成功的典範。
只是,這樣一來,法家就難以完完全全的獲得帝王的喜好了。
畢竟,犯法的王子也是王子,對於某某某帝王同樣也是心頭肉。
更何況,在帝王上面還有太上皇。
對待王子,王子的父親也就是帝王或者還是可以硬起心腸,讓王子吃點苦頭。但是王子的爺爺也就是太上皇呢?
看看現實生活裡面,很多人對待兒子一輩是“恨鐵不成鋼”,但是對待孫子一輩則是心肝寶貝,捨不得打捨不得罵。
而且,在很多情況下,太上皇的權威往往比較帝王還要大一些。
這樣一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能夠獲得帝王完完全全的喜歡嗎?
更何況,王子不見得永遠是王子,王子成為帝王的可能性很大。
看看歷史,那些帝王的後代裡面的調皮搗蛋的傢伙後面成為帝王的大有人在。
如此一來,法家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簡直就是那些帝王的後代裡面的調皮搗蛋的傢伙後面成為帝王的噩夢。
這樣說或者有些缺乏說服力。
舉一個現實生活的例子作為說明。
在我們家鄉。有一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可不是什麼素食主義者,像其他豬肉狗肉牛肉的則是照樣吃。所以很多人都是非常奇怪,為什麼一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會吃豬肉狗肉牛肉這些?後來,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才告訴別人事實真相,原來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之所以不吃鴨肉的原委,就是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小時候……因為他(也就是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家裡面的鴨子……由於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的原因導致鴨子丟了,所以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家裡面的大人便是暴打了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一頓。從此以後,鴨子便是成為了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心裡面的痛,從此以後,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對於宰殺鴨子以後的鴨子也是沒有吃的**。因為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只要一吃鴨肉。就會想起曾經因為鴨子被暴打一頓的傷心事。
同樣的道理。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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