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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摶滌蔚吹那嗄耆禾宀��歡〉愣�鑰骨樾鰨苛直朐謁�摹拔渥捌鷚騫こ獺保ㄓ置��571工程”)裡,形容上山下鄉運動根本就是“變相勞改”,他倒是點出了一部分真相(他本人也有責任),並可能期望觸動當過紅衛兵的知青們身上的某一條敏感的神經線' 見本書,頁114…115。'。這種政治憂慮並不是頭一次提及,早在文化革命前就已經出現了。在那個年代裡,送到農村去的主要是出身不好的青年,他們沒有考上大學或高中,在城裡又極少有機會找到工作' 文化革命中,某些從農村回城“造反”的出身不好知青表示他們被下放就是因為當權者認為他們懷有不滿情緒;見《支農紅旗》,1968年第6期,頁1。'。
加強毛的“魅力領袖”式威權
官方從來沒有公認過利用上山下鄉運動把危險分子逐出城市,不過報刊上不斷地宣講該運動的根本政治目標是“鞏固無產階級專政,防止資本主義復辟”' 新華社訊,1968年12月23日,刊於FBIS,1968年12月24日。'。這在當時,具體來說就是:鞏固毛的政治路線的權威,防止“劉少奇之類的修正主義分子”回籠。這裡提出的問題正是上山下鄉運動在“兩條路線鬥爭”中的作用的問題。下鄉運動當然只是這場鬥爭的一個方面,但由於它涉及的社會面很廣,因此不可忽視。運動的一種作用就是加強毛式的權威,以及建立在領袖個人思想及威望基礎上的“魅力領袖”式威權制度。事實上,他防止了一批世襲的和專家型的精英的形成;肯定了革命的意識形態目標高於一切社會經濟活動目標(要求全體知青下鄉,就有這個意義);使城市青年接受了他自己年青時期的理想;僅用他個人一個簡單的指示就發起了一場社會運動,把千百萬老百姓的生活攪得天翻地覆(而根本無須考慮是否要頒佈什麼法令規章)' 這場運動其實跟1954年的憲法是矛盾的,就像有關居住的法例,第90條明明規定理論上保障中國公民的“居住和遷徙自由”;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北京外文出版社1954年版本。';毛因而確定了文化革命期間他成功強制執行的魅力領袖式威權制度取得了勝利。他也更加確定了“他的”威權。正像Lucien Bianco指出的,毛執著地要預防魅力領袖式威權的常規化並不是沒有考慮個人利益的:“問題的要害在於這個魅力領袖式威權是他自己的' L。 Bianco; ?Essai de définition du mao?sme ?; Annales ESC; 5; 1979; 頁1105。'”。他向他的政治對手顯示這種威權,同時也施加於整個社會。Hanna Arendt曾經這樣寫道:“極權主義當政者只要不停地運動自己,同時也運動他們周圍的一切,那麼他們就可以牢牢地抓住大權”' H。 Arendt; Le système totalitaire; 頁27。'。原則上說,下放幾百萬城市青年到鄉下去“紮根一輩子”,毫無疑問,那就是“運動”中國社會的絕好辦法。用人民日報的話說,就是“毛主席關於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偉大學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人民日報》1970年7月9日社論。'。毛本人是否完全意識到加強他的魅力領袖式威權這一動機呢?很難說。他的威權作風在某種意義上已經變成他的第二天性。然而毛也善於耍弄陰謀詭計,在發動文化革命的過程中就暴露無遺了。他非常明白思想意識形態是他主要的政治賭注。假如中國政府變成一個注重經濟效益的理性政府,毛就會失去他實際權力的一部分。
上山下鄉運動的政治動機似乎是雙重的,在某種程度上說還是相互矛盾的。作為降伏紅衛兵以恢復一定的政治穩定局面的手段,下鄉運動給文化革命劃上了句號;可是作為“運動”,即是說偉大舵手所企望的攪動社會的手段,那就是文革的持續發展。然而矛盾只是表面的。無論是恢復秩序,還是製造新的“混亂”,對保住毛在文化革命中重新奪得的絕對權力都是有用的。
因此,在大肆宣傳意識形態目標占首位的背後還隱藏著經常是遮遮掩掩的政治動機。我們將要談到的另兩種動機的關係也與此相似:它們不僅是不可分割的,而且兩者之中一方掩護另一方。
積極的動機:發展農村和邊疆地區
毛在1968 年12月的指示不僅被當作是鞏固無產階級專政培養革命接班人的大計,也是“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英明決定”' 新華社訊,1968年12月23日,刊於FBIS,1968年12月24日。'。在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