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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著尼古丁的臭氣,那是多年抽駱駝牌香菸的後果。他的面孔連線著一頂樣子古怪的卷邊帽,右耳上還架著一支碩大的黃|色鉛筆。他穿一件廉價的羊毛衫,深灰色長褲,以及一件花哨的紅白條紋襯衫;在我看來他挑這身行頭是因為他認為這合乎他的職業需要。我回想起其他司法口的報社記者大多也是類似的穿著。莫蒂又重複了問題,彷彿我第一遍沒聽到,“你他媽的有什麼權利用納稅人的錢來代表這麼個東西?”自我和克倫威爾法官交惡並領教過他那可笑的公正表演後,我已沒有興致去對付莫蒂或其他任何人,於是我一把推開他,試著不去理會他的叫嚷和抱怨(說我侵犯人身權應該被抓起來),徑自走向我的辦公室。莫蒂執意朝我辦公室打電話——一共11個——我一概不回。
三重謀殺(3)
之後,當令狀得到認可,奧沙利文探員在沒有任何保釋金的情況下獲釋時,莫蒂仍然對我窮追不捨。我不予理會,同時恨不得將其腦袋擰下來。
隨著歲月的流逝,我做了許多不同的工作,大多供職於政府,但有時也以刑事辯護律師的身份做些個人法律業務。我開始注意到不少重要的犯罪紀實報道署的是莫蒂的名字。我雖然忘不了我們不愉快的初遇,但還是很欣賞其文筆。他的寫作清晰、多思辨、視角全面,且不摻雜個人評判。很快他就在紐約市一家頗具影響的小報上有了自己的專欄,一週三篇,而我也成為其熱心讀者並很快迷上了他的文章。
1985年,我們各自的道路再次相交。那年6月,紐約州長馬里奧?M。科莫委任我做紐約市反腐特別公訴人。最早參與調查的幾件案子中,有一件是應莫蒂之邀,他要求與我會談。他在下曼哈頓巴克斯特街的福里尼義大利餐廳訂了午餐,這家飯店離聯邦暨州法院不遠,是檢察官、辯護律師和法官最愛光顧的一處地方。
餐廳分為兩間。主廳的進口在巴克斯特街,與之相連的後廳沿右邊的牆佈置著相同的火車座。而兩個廳的中間和左邊都整齊地排列著餐桌,且恰如其分地隔出了私密空間。每個廳裡的火車座都有鑲在牆上的金屬銘牌,標識了某位知名食客,通常為法官,如紐約最高法院法官埃德溫?託雷斯,《卡里託之路》一書的作者。託雷斯法官讓人難忘的是他在宣讀對某個不可救藥的毒販子的判決書時說的一句話:“聽著夥計,就我將要判給你的刑期來看,你的假釋官還沒出生呢!”
有一塊火車座銘牌是送給紐約縣德高望重的現任地區檢察官羅伯特?M。摩根索的。還有一塊獻給了才華橫溢的聯邦法官約翰?方丹?基南,他在具有傳奇色彩的弗蘭克?S。霍根手下掌管殺人案件,而後者則是摩根索的前任,一位令人敬畏的檢察官。
福里尼餐廳後屋的燈光被調得較為柔和,營造出比燈火通明的前屋更隱秘的氛圍。實際上並沒有什麼真正的差異,只是看上去更加私閉,儘管時常還是能夠看見火車座——每組可容納四人——裡的食客交頭接耳密談著什麼。很自然地,佔據前屋的是那些願意被看見的人。一般情況下他們總是談笑風生,只有新來的大人物才會打斷他們的聊天。
福里尼的吧檯可以很容易地成為達蒙?魯尼恩故事的舞臺背景。司法體系裡不同層次的人物在這裡會談而極少考慮級別劃分。法警、辯護律師、警官、訴訟人乃至法官都圍著這張特別長的桌子縱情暢飲。開放式廚房將一陣陣誘人的大蒜香傳遍了吧檯。吧檯區燈光昏暗,當你從其開在巴克斯特街的門走進去時,那些老主顧看上去更像影子,直到你的眼睛適應了光線。
吧檯區在中午時分是高朋滿座,有些熟客一直盤桓到傍晚。那兒大多充斥著高談闊論之聲,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其喧鬧聲反而比後屋更能遮掩密談。
莫蒂和我很恰當地選擇了在後廳會面,討論我們對公共腐敗,尤其是警務腐敗的共同興趣。進入正題之前莫蒂首先發話道:“那麼小夥子,你代表的那個侵犯兒童的聯邦探員後來怎樣了,叫什麼來著,奧雷利還是……”
“奧沙利文,”我糾正他道,“這是一樁看來沒有結局的悲劇。你大概只記得弗蘭克?奧沙利文受到七名女童的指控,她們年紀最大的不過9歲。他被控在布魯克林的不同地區單獨或互不關聯地犯下多起幼奸罪行。他被警方逮捕,儘管事實情況是,唯一證據來自這些兒童的目擊辨認,而她們對他面部毛髮顏色的回憶是相互矛盾的。在每起襲擊之後受害兒童隨即向警方描述的汗毛顏色從亮紅到漆黑不一而足,然而由於所有這些暴行都如此令人髮指,地區檢察官拒絕駁回此案,即便奧沙利文的面部汗毛很顯然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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