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得往回撿,不定什麼時候能派上用場,像油毛氈、塑膠布都是他從地邊撿回來的。窩棚也是憑自己的雙手,花了三個月時間,在原來破舊窩棚的基礎上修建完善的。伐木頭、砍樹枝、鋸木板,自己動手,建房搭棚,每根釘子都熟悉,還真有點苦。可讓他回知青宿舍,怎麼也不想回去。剛下鄉那陣子,鄭曉天揭發他夜裡說夢話,發洩對社會的不滿。秦副隊長狠抓階級鬥爭,把他樹為反面典型。他成了眾矢之的,大會小會挨批判,覺也不敢睡,夜夜失眠,熬出個熊貓眼,挺嚇人,離遠了看,人家以為他戴著圓墨鏡呢,跟漢奸似的。後來他想了一招,每晚睡覺前,在自己嘴中間貼塊小膠布,白天一揭掉膠布,弄得小鬍子當間一塊白,被同學們奚落為假日本鬼子,之後他常刮鬍子,倒把鬍鬚弄得枝葉茂盛。由於他嘴上貼膠布睡覺,夜裡也常給自己憋醒,大呼小叫的,膠布把嘴皮都拉破了,嘴腫得高高的,活像一個豬頭小隊長。嘴被膠布封著,夢話是不說了,可呼嚕聲打得震天響,推都推不醒,同屋的人把臭襪子放在他的鼻子上,半夜他懵懵懂懂地坐起來說:“這是哪兒的茅坑,怎麼這麼臭哇!”原來,他讓臭襪子燻得半夜做夢,自己掉進了糞坑,怎麼爬都爬不出來,搞得大夥都嘲笑他。他奇響的呼嚕聲害得人睡不好覺,大家都討厭他,不想跟他同住一屋,紛紛到隊裡去鬧,正巧櫻桃園缺人看,於是,把他打發到櫻桃園看園子。他本來就不合群,像只孤雁野鶴,自從來到這小窩棚,他才活得輕鬆些,倒下就著。這是他的自由天地,是避風港,是神仙居所,可以過著悠哉閒哉的好日子。
他洗漱完畢,到園子裡溜達了一圈。大黃狗在園子西北角狂吠,他趕緊跑過去。只見地面塌了一個大坑,有一米多深,裡面露出��}的白骨,四周飄蕩著腐爛的氣息。當地傳說,古代這裡曾有一座孤廟,廟裡有棵櫻桃樹,為廟中方丈所栽。後廟宇焚於戰亂,和尚也都散去。鄉親們看中這裡的好風水,把祖墳安葬於此,日久天長,便成了一片墳地。五十年代辦公社,該遷的墳都遷走了,無人遷的遺墳也都夷平了,開始種莊稼,由於離水源太遠,沒多少收成。六十年代末期村大隊見大櫻桃樹長得好,改種了櫻桃樹。這孤墳野鬼之地,自然無人願意來。他來時不知道,還以為因禍得福,福星高照,並不覺得怕,後來知道了,也已習慣了。與野鬼共眠,使他少了許多世俗的煩惱,給他一塊清新之地。他隨手掂起一把鐵鍁,往坑裡填土,隨後一想,又停了下來。對,不慌填這坑,要把它留著,這裡離門口近,可以嚇嚇那些偷櫻桃的賊和找事的人。
魯巖雙手扶著鐵鍁,凝望著那殘缺的屍骨,思緒萬千。骨頭白中泛黑,骷髏顯得猙獰,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腐味。他曾有過惡惡的屍臭味麼?大地的胸懷是博大的,她滋養著人類,任其繁衍生息,又接納他們腐爛的軀體,讓他們歸於寧靜,歸於長眠,歸於這黑暗的世界。這是一個平等的歸宿,無論是貴族、君王,還是平民、乞丐;無論你活得高貴、富有,還是卑微、貧窮,都要回到這人生的終點。無窮無盡的爭鬥止息了,相互之間的踐踏消亡了,高貴者與卑賤者殊途同歸,化做一縷煙,一片塵,消散得無影無蹤,只剩下一堆白森森的骸骨。人生只不過是一個過客,步履匆匆,來世間走一遭。有的客死他鄉,什麼也沒留下;也有的在家譜上留下一個姓名符號,只有子孫去追悼他的亡靈;還有的則已名垂青史,或遺臭萬年,在歷史的冊頁裡留下了他人生的足跡。歷史的評價往往隨時代的需要而變遷,好壞自有公論,變成優劣唯權是論,古為今用,史為吾用,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他自身的成敗已不重要,今天好得要命,明天可能壞得要死。像孔夫子、宋江、甚至岳飛,這些歷史上紅極一時的人物,不都成了當今口誅筆伐的物件了嗎?現在推崇秦始皇的嚴刑厲法,反對仁愛忠義,倡法貶儒。在打倒孔老二的口號中,孔子的儒家學說被列為封建理論的奠基人,封建社會的維護者,一向尊孔的郭沫若,也溜到反孔那面去了。岳飛成了愚忠的代表人物。《水滸傳》中的宋江也成了只反貪官、不反皇帝的投降派領袖,農###動的叛逆者。施耐庵老先生如活到今日,恐怕也只有戴高帽遊街的分了。因為歷史這醜孃太喜歡打扮,怎麼說,怎麼是;怎麼畫,怎麼像;怎麼打扮,怎麼漂亮。有時記憶力不太好,忘性也大,有價值的真東西,早拋到了九霄雲外,或扔進故紙堆裡,也許已化做一縷青煙,消散在空氣中,你急可她不急。
革命時期的櫻桃 二(2)
他是死於戰爭、疾病、天荒,還是壽終正寢;他是村民、流乞,還是地主、富農,已無人問津,也無從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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