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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無意識地受其影響,它常透過物體的輪廓觸發。這種系統幫助我們在移動過程中看到連續的事物。
我們也可以積極地〃捕捉〃眼部活動。這就是我們在靜止狀態下觀察移動物體的方式。雷保維茲認為透過這種〃捕捉〃系統以及需要觀察的物體數量,我們可以瞭解到物體移動的速度。物體的體積越大,我們自願的系統工作越少,物體看上去也就更慢。
慢了多少?為了驗證雷保維茲假設,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研究人員進行了一次實驗。實驗物件看著電腦螢幕,他們需要計算出一系列大小不等的球體的運動速度。儘管在路上有靜止的柱子和白線可以幫助他們判斷速度,研究發現人們還是認為體積小的球體移動速度快些…即使體積大的球體移動速度每小時要高出20英里。直到大球的移動速度是小球的二倍時,實驗物件才相信小球並沒有移動得更快。
視覺上的錯覺帶來的問題…有人認為人類的視覺都是一種錯覺…在於即使知道那是錯覺,我們也對此信以為真。想一想,我們在夜晚駕車時不認為自己的視覺有缺陷,自認為可以看得很清楚…依靠視力來駕駛。我們使車前燈〃加速〃,駕駛的速度很快,車燈照到什麼物體時也沒有辦法停下來。為什麼會這樣?雷保維茲的理論說明:周圍如果沒有亮光,我們便喪失更多眼部的功能。我們的〃周圍環境視覺〃(ambient vision)大多發生在視網膜外圍,它可以幫助我們沿著人行道行走,或者是停在路上,晚上這種效果會下降。因此,由於路邊和路中間的白線被我們的車燈照得很明亮(研究表明我們在夜晚時看到更多白線),我們便自認為看到了需要注意的一切。
不過,雷保維茲認為:我們的視力在夜晚表現得更糟,另外一個原因就是視網膜中心的焦點視覺(focal vision)。我們利用焦點視覺來分辨事物,這是我們視力意識性最強的部分。夜晚很多時候,道路上除了汽車的紅色尾燈和道路標誌(這些標誌我們在夜裡可以記得更清楚)之外,我們沒有什麼可以看。道路的標誌牌被照亮後閃著光,只有車前面的那部分道路完全顯現在車頭燈的照耀之下。
然而如果有不發光物體進入到路面…一隻動物,一輛熄火的車,一片碎瓦,或者一個行人…我們卻看不清楚。我們自認為可以看清,因為其他事物可以看得很清楚。我們常無視自己的夜盲,下一次如果你外出散步時請記住這一點。研究表明:行人認為司機會在可視範圍的兩倍遠處看到自己。根據一位學者的觀點,如果我們要在夜路上確信自己可以看到一切潛在的危險,能夠及時停車,那麼,駕駛速度就必須維持在時速20英里…這在法律上稱為〃可確認淨距離〃(assured clear distance)。
給我們造成錯覺的另外一種因素是濃霧。當公路上聚集起濃霧時,常常發生嚴重的多輛車連環相撞事件。1998年發生在義大利帕多瓦市的一次事故,共有250多輛車(4人死亡)相撞,這是常見現象的極端表現。這種事故的原因一定是能見度很差嗎?不是嗎?顯然,我們在霧天看不清楚。不過真正的問題是能見度比我們想象的還要差。因為我們對速度的感知受到對比度的影響,心理學家斯圖亞特·安斯底斯(Stuart Anstis)很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兩隻箱子,一隻為白色,另外一隻是黑色,同時移過一片黑白相間的路面,黑箱子在穿過白色區域時移動速度看上去很快,而白箱子在黑色區域移動時也是如此。對比越明顯,移動速度看起來越快。所以即使兩隻箱子以同樣的速度運動,在穿過雙色線條時,二者看上去是在〃交替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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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節:在路上,我們的眼睛和大腦如何背叛了我們?(15)
在霧天,暫且不提周圍環境,汽車之間的對比不夠鮮明。我們周圍一切物體的移動速度看上去比實際速度要慢,我們也在這個環境中慢速移動。研究表明,我們感受不到差異性,當司機在霧天稍微減速時,他們其實並沒有充分考慮到安全限度…即便有臨時性的特殊警告標誌。說來好笑的是,和前面的車輛距離越近,司機就認為自己越安全…在霧天不會〃跟丟〃別人。可是如果我們的感知是混亂的,那麼這種做法也完全錯誤。在一片銀白的雪天,司機們很容易撞上前面閃著車燈的橙色掃雪車。造成這種過失的原因並不是路滑,而是因為對比不明顯。司機可以〃及時〃看到卡車的車尾,可是由於他們認為卡車的速度比實際速度快,所以他們沒有及時踩剎車。
車身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