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1/4 頁)
存款準備金由貨幣政策調控工具轉變為調控基礎。存款準備金作為一種貨幣政策工具存在侷限性:一是準備金率調整對金融機構經營震動較大;準備金率變化需要銀行重新調整資產組合;但是金融機構在短時間內難以完成;如果市場發育不完善;超額準備金在金融機構間分配不平衡時;這種震動會更大;二是較高的準備金率會降低金融機構透過市場渠道運用資金的比例,並且;如果法定準備金調整頻繁;銀行會傾向保持較高超額準備金;進一步降低可用資金比例;三是由於多數國家對準備金存款不付息;準備金作為一種稅收;容易引發金融機構及市場融資同行逃避金融監管的現象;甚至形成脫媒。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主要工業國家中央銀行陸續將利率指標確定為貨幣政策調控的中介目標。中央銀行透過貨幣政策操作調控基準利率;基準利率水平的變動;透過利率風險結構、期限結構等機制影響金融市場各種利率變化;從而對金融執行和經濟執行產生影響。隨著貨幣政策調控趨向以價格調控為主;強調預調和微調的精細化操作;單純依靠調整存款準備金率進行貨幣政策調控的方式使用越來越少;存款準備金制度以及存款準備金率調整變化更多是從配合其他金融制度實施和其他貨幣政策工具運用的角度出發;存款準備金制度逐步演變為約束貨幣供應增長、增強公開市場操作和利率調整有效性和靈敏性的基礎性制度。
▲虹▲橋▲書▲吧▲。
第20節:貨幣政策下的股市震盪(5)
採取利率調控的國家,中央銀行多是將貨幣市場同業拆借利率作為基準利率;其貨幣政策操作是確定和維護基準利率目標水平。為此中央銀行必須對銀行準備金供給及短期同業資金進行嚴格控制;並且對銀行準備金的需求及同業資金有合理的預見性;然後才能透過公開市場操作調整流動性和市場利率。保持穩定和可預計的法定準備金有利於保證公開市場操作順利進行和避免貨幣市場急劇波動;使商業銀行對中央銀行資金需求存在結構性缺口;以增強中央銀行調節貨幣市場利率的能力。
在這種情況下;中央銀行要規定適度的最低存款準備金率。由於存款準備金用於滿足準備金要求和支付雙重需要;一般只有將準備金要求保持在足夠水平上;使法定準備金要求超過清算準備金要求;才會形成可預測的流動性缺口;否則;如果清算需求經常超過準備金要求;準備金需求將會變動不定;從而增加預測準備金需求的難度和政策實施的複雜性。
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建立存款準備金制度;20多年來;存款準備金率經歷了多次調整。
1998年前;準備金存款不能用於支付和清算;金融機構需要在人民銀行開立備付金存款賬戶用於清算。1998年;人民銀行改革存款準備金制度;將金融機構法定準備金存款和備付金存款兩個賬戶合併為“準備金存款”賬戶;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由13%下調到8%;準備金存款賬戶超額部分的總量及分佈由金融機構自行確定。1999年存款準備金率進一步下調至6%。2003和2004年;為對沖外匯佔款;適度控制金融機構信貸擴張;人民銀行兩次提高了存款準備金率;達到7?5%。
我國存款準備金制度適用一切吸收公眾存款或負債併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這些金融機構和客戶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而不是委託代理或投資的關係。近年來;金融機構產品創新加快;對哪些創新產品適用準備金要求關係到貨幣政策調控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目前在改進金融服務、鼓勵直接融資和減輕間接融資壓力的背景下;應鼓勵商業銀行進行業務和產品創新;如發行金融債券、開辦代理理財業務。但是從存款準備金管理來看;不能因為商業銀行有關負債業務在名稱上沒有“存款”二字就不適用於存款準備金制度;對商業銀行向公眾發行的債券或其他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產品應考慮適用存款準備金制度。恰當地把握存款準備金適用範圍;在當前我國金融機構改革、金融產品創新的形勢下非常重要。這一方面有利於增強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規範地進行業務和產品創新;改進金融服務。
虹橋書吧BOOK。
第21節:貨幣政策下的股市震盪(6)
目前,我國對法定準備金存款和超額準備金存款都支付利息;但是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趨於下降。如前所述;對超額準備金存款支付利息;金融機構可以透過超額準備金存款調整吸收過多流動性;不利於中央銀行預測貨幣市場流動性。降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