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很難痛快地做出決定,原因是偏見和自尊心。
回頭去看的時候,誰都能看得出來,企業家朋友當初應該選擇做分部長。但是,因為他心中懷有偏見,認為換到不如現在的公司或崗位是“降職”的表現,所以他未能做出這種決定。這樣的例子不僅發生在這個朋友的身上,大多數人都把從知名的大企業換到小企業看成是屈辱,彷彿自己的人生也被降格了。調到其他企業就不說了,有些人甚至連換到隔壁部門工作都難以接受。哪怕稍微換個“閒職”,都會覺得自己是被降職了,心裡充滿了挫敗感。
人們之所以做出這種判斷,主要是因為職場內外以及世人的陳舊眼光。各行各業的性質不同,情況也不一樣,但是公司裡都存在著社會認可的序位(職位級別),存在著人們普遍認為更優越的業務種類(比如人事部門或策劃部門的工作)。然而很多情況下,僅僅是因為與個人能力毫不相關的偏見罷了。即使從事著適合自己的工作,可以盡情發揮個人能力,發展也很順利,人們帶有偏見的同情目光也會讓乙們產生挫敗感。從現實角度來看,這種想法的確是太愚蠢了。把“名譽”看得如生命般重要,這已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說得更露骨點兒,對於現代人來說,當務之急不是“名譽”,而是“生計”,目標是“財富和成功”。因此,不考慮其他因素,片面認為“換到不如現在的單位(或者部門)意味著失敗”的偏見可以稱得上是職場人士的天敵。
傲慢與偏見是擺在乙面前的陷阱,使乙們明明知道“職場生活就像轉盤一樣旋轉不停”,卻還是無法脫離職場。一旦乘上職場這輛火車,想要中途下車幾乎是不可能的。
不過,如果能以職場人士的身份長期工作,在當前的社會應該算是莫大的幸運。如果能從交易夥伴那裡得到甲的待遇,最後退休,當然再好不過了。但是,終生不變的職業早就不存在了。這個願望簡直和做夢沒什麼兩樣。如果被傲慢與偏見束縛,失去自我,最終只會毫無準備地被逐出職場。那一刻,春天結束,冬天到來。
。。
甲乙關係是工作的前提(1)
前不久,微軟公司一名管理人士對我談了他在美國創業之初的經歷。這名管理人士說:“簽下幾十萬美元的合同之後,也只需要花上3萬韓元左右吃頓晚飯,就算表示感謝了。”他說,在美國不存在像我們國家這樣的甲乙關係。
——摘自鄭昊元記者《數字時代》
2004年7月19日
在很多國家,甲乙就是上下
甲—乙是合同中經常出現的關係。在租賃合同中,出租方是甲,承租方是乙。在企業之間的合同中,發包方是甲,承包方是乙。在僱傭合同中,僱傭方是甲,被僱傭方,也就是勞動者是乙。甲提供資源,乙利用資源創造新的價值。
承包合同也是這樣,甲提供業務內容,乙根據協議完成業務。如果乙提供了完整的服務,甲就要為此付出酬勞。如果僅是這樣看的話,甲和乙之間就是互相滿足對方需要的簡單關係,也就是互相需要的對等的合同關係。
甲和乙是表示順序或優劣時使用的名次,在英文合同書中表現為A和B,或者the one和the former。如果只是為了指代一方和另一方,則不可能出現不平等的關係。然而現實情況卻絕非如此。至少在韓國是這樣。我們國家的甲乙關係和西方不一樣,隱藏著主從的含義。
假設甲和乙一起吃飯。裡面的位置理所當然屬於甲,而服務員從身後經過和靠近門口的座位通常屬於乙。被冷風吹的位置是乙的,甲坐在舒適的上席。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對於乙來說,甲永遠是客人,是上級。因此,上席總是屬於甲。乙去甲的辦公室拜訪甲的時候,不可以隨便亂坐,應該坐甲指定的座位。因為甲總是會事先指定自己的位置。如果乙佔據了甲的位置,甲恐怕會極為不爽。
為什麼乙要對甲卑躬屈膝?為什麼乙非要“服侍”甲?
答案只有一個。甲乙關係是生意的前提。萬一成了甲的“眼中釘”,生意也就渺無希望了。在這種情況下,乙當然要對甲察言觀色,小心侍奉。換而言之,甲乙關係是生意的基礎,為了促成生意,那就必須維持好甲乙關係。
這種甲乙關係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合同。合同僅僅是一紙文書,卻也存在“上席”和“下席”。通常來說,甲和乙會製作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兩張合同放在一起,在中間蓋章,也就是騎縫章。這種時候,甲的章總是在上方。如果乙首先在兩張合同書上分別蓋章,然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