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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19 日,商業交易所改組了;1802 年12 月24 日,商會重新出現了;1803
年4 月28 日,十六個海港被指定為國際貿易港,並准予建立保稅倉庫。1801
年底,在夏普塔爾的主持之下組織了一個“全國工業促進會”;作為內務部
長,他恢復了督政府時期舉辦工業展覽會的做法。1803 年4 月12 日,製造
業公會出現了。巴黎農業協會則於1798 年就已重新成立起來。波拿巴和科
爾貝爾一樣,本性就傾向於透過行會進行管理。工匠會因為恢復了他們的壟
斷權而高興,某些商人會歡迎那些針對家庭手工業者或僱工的管制規定。警
察廳長以“公共秩序”為藉口設法把麵包商和屠宰業各組成公會。可是,第
一執政當時還不敢走得更遠,因為受到參政院支援的銀行家和大實業家都強
烈反對任何限制勞動自由的規定。共和十一年芽月22 日(1803 年4 月12 日)
法律只限於規定商標註冊制度。另一方面,財政狀況也不容許波拿巴按他本
來的意願那樣大舉興辦公共工程,同時也沒有能力直接資助鼓勵私人企業。
甚至稍後到資金較為寬裕時,拿破崙也拒絕直接資助私人企業;他只給加工
訂貨,並在經濟發生危機時,為了避免失業現象,撥出貸款給私人企業建立
庫存。因此在科爾貝爾的制度中,還沒有使用的只有保護關稅而已。
許多強有力的理由表明應當採取最後這一步驟。讓—巴蒂斯特·薩伊所
極力主張的自由主義經濟還遠未被人們普遍接受。費裡埃在1805 年出版的
《論政府與商業的關係》一書中仍然堅持科爾貝爾的重商主義。甚至在亞眠
和約簽訂之前,有人就不斷攻擊英國的走私活動,戰爭一結束,走私活動更
為猖獗。棉紡工業家大喊大叫地說,如果又恢復1786 年條約①,則隨著該
條約產生的嚴重危機勢必重現。織布業依然是極其繁榮的,紡紗業雖然有些
進步(棉花進口量前十年的年平均數五百萬公斤,到共和十二年上升為將近
一千一百萬公斤),卻不能滿足人們的期望。尤其是在高支紗方面,無人能
與英國工業競爭。波拿巴沒有撤銷督政府對英國商品的禁令;他並且在1802
年5 月19 日還批准暫時提高關稅率,對英國殖民地商品的徵稅至少比法國
殖民地的同類商品高百分之五十。
在亞眠和約以後,波拿巴並非不願和英國訂立一項商務條約。
科克貝爾·德·蒙佈雷和一些商界代表被派往倫敦;英國提議恢復1786
年的條約,但可適當修改,並允許法國採取一些臨時措施照顧本國工業。1802
年夏天,商會宜稱斷然反對禁止英國商品進口,夏普塔爾建議政府接受倫敦
的提議,同時要求英國按從葡萄牙進口雪利酒和波爾圖酒的同樣條件准許法
國酒類進口,並且也允許法國絲綢輸入英國。他也忠告法國不要把關稅定得
太高。他說:“我在等待我們的工業家開始大聲疾呼。”如果給工業家適當
照顧的話,這個方案是站得住的。科克貝爾卻提出相反的建議:法國輸入英
國多少商品就准許英國輸入法國相等價值的船貨。夏普塔爾反駁道,這樣的
建議意味著頒發特許證,並會造成只對少數人有利的對外貿易壟斷。夏普塔
爾稱之為“荒謬”的特許證制度事實上就是後來在1811 年實行的辦法。在
自由競爭和禁止通商這兩個極端之間,還有制定適當的保護政策的餘地,如
果取得英國同意的話,這是夏普塔爾所倡議的,也是法國工業非常需要的。
波拿巴要在大工業家的要求和民族利益(它需要和平)之間作出抉擇。最後
他事實上支援了禁止通商。
波拿巴對維護和平是不感興趣的。他告訴蒂博多:“一個第一執政不同
於那些蒙上帝恩典的帝王,他們把他們的國家視為世襲的財產。。而第一執
政需要取得輝煌的成就,因此他需要戰爭。”
他很謹慎而不公開說出這種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