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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贍養家庭者受到相對的優容,在教務專約簽訂之後,對神學校學生則
更是如此。最後,在共和八年只是一種優待的“頂替”制度,根據共和十年
花月28 日(1802 年5 月18 日)的法律變成了一種權利。
出於財政的也有經濟的考慮,為了儲存勞動力,共和六年法律規定,除
了祖國在危急中的情況之外,不徵募所有適齡者入伍,而是由議會每年規定
一定的新兵名額,首先從年齡最小的適齡者中徵募。在執政府時期,新兵的
徵募大體同在大革命時期一樣:本已為數無多的每年新兵名額由立法院透過
決定,然後攤派到各郡。在原則上,郡議會和縣議會再給各公社分配名額;
各市府自己選擇醫生檢查新兵體格,指定免役人員,批准頂替兵入伍,如有
異議最後上報郡守決定。
兵役制度如同帝國其它制度一樣,朝著同一個方向演進。從一開始“頂
替制度”就已優待新貴名流。1805 年9 月24 日拿破崙以元老院決議案規定
了名額,此後就剝奪了立法院在這方面的權力。另外,許多市政府翫忽職守、
庸碌無能和舞弊作惡,以致怨聲載道。於是象剝奪市政當局財政權那樣剝奪
了它們在徵兵中的職能,地方徵兵改由專職官員主辦,這就大大有利於平
民。政府禁止各市政當局用投票方式抽徵新兵,而鼓勵用抽籤辦法徵募新
兵。郡守和縣長日益頻繁地干預兵役制度的實施。共和十年熱月18 日(1802
年8 月6 日),每個郡都成立了一個由郡守和數名軍官組成的巡迴徵募委員
會,目的在於重新審查所有因健康不合格而免服兵役的人。1805 年的戰役又
引起決定性的變化:按照8 月26 日法令剝奪了地方議會的分配名額的職能。
從那時起,名額分配改由郡守和縣長負責;後者開列適齡新兵名單,以抽籤
方式選擇應召新兵,並負責主持體格檢查,不過檢查要經徵募委員會複審。
中籤應徵入伍新兵仍然保留由志願兵代替入伍的權利:這叫作“替換”;此
外中籤新兵還可以僱人代替:這叫作“頂替”。甚至在新兵編入團隊之後,
還可以僱人頂替。入伍新兵的分配是由皇帝或他的大臣決定的。每一個團派
出一名軍官以顧問的名義參加徵募工作;這名軍官由一個護送隊陪同,把分
配給該團的新兵帶到新兵訓練站。除了1800 年由阿讓維利埃負責、1807 年
由督導官拉居厄·德·塞薩克管理的徵兵局之外,新兵徵募工作沒有建立一
個專門的機構。但是徵兵制度還是取得了很大的進步。至於新貴名流的濫用
職權,貪汙受賄,拿破崙無疑地有所制止,但是他也不能做到徹底杜絕。
雖然這一制度做到了合理利用人力,但是由於取消了平等,由於把大部
分負擔轉嫁給窮人,因而改變了兵役制度的全民性,所以也帶來了不利的一
面。1805 年到1811 年頂替兵的價格上漲得不很多,但是在科多爾郡價格從
一千九百法郎波動到三千六百法郎,以致新兵名額中只有百分之五的人能有
錢僱人頂替。但是,徵兵之所以終於為人民憎惡,那是因為在1805 年之後
一直在打仗的緣故。被徵來的新兵從來沒有進過兵營,而是儘快地開赴前
線,投入戰鬥。無休止的戰爭不允許他們退役:士兵只有在殘廢的情況下才
能回家。1803 年軍隊仍然還有十七萬四千人是在1792 年到1799 年間徵募
的;而且他們的退役還遙遙無期。此外,隨著皇帝的冒險事業的不斷擴增,
徵募數字也不斷地增加,而且1806 年之後都是提前徵募新兵,雖然法律並
沒有此項規定。直到1813 年,確實並沒有任何一年的適齡入伍者是一次全
部被徵入伍的,但是那些沒有中籤的人,甚至那些已僱人頂替的人也都是毫
無保障的,因為誰也不能阻止釋出補充徵募新兵的徵召令,從尚未入伍完畢
的各年適齡應徵者中補徵。早在1805 年,拿破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