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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受惠的低息貸款,在執行的過程中變成了官府壟斷的高利貸。既然是壟斷的高利貸,那麼利息當然會越來越高,最後,利息之高,竟然達到規定利息的35倍!到這個時候,百姓深受“青苗法”之苦也就不足為怪了。
問題出在了哪裡?就出在了推行變法的過程當中。為了推行變法新政,王安石給全國各地下達了放貸指標。為了完成和超過指標,地方官便層層攤派,攤派的過程中,為了自己的“政績”,各級官員再層層加碼,最後,普通百姓不得不“奉旨貸款,奉旨還息”。借貸還貸原本是一種普通的經濟行為,可是官府插手之後,這事成了硬性的“政治任務”。更可怕的是,在“民”與“官”博弈的過程中,“民”必然處於弱勢,受官府的盤剝在所難免。更何況,變法給了官府以合法的名義盤剝百姓的藉口。這樣,本來就善於權力尋租的各級官僚焉能不上下其手,以改革的名義行*之實?
“青苗法”如此,王安石的其他變法措施也大體如斯。所以,王安石的變法措施推行之後,不但司馬光等朝廷重臣表示反對,而且普通百姓也深受其苦。僅山東東明縣一地就有一千多人進京上訪,聚集在王安石的住宅前,要求廢除“新法”。可見,“新法”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影響了穩定。有一個受過王安石提拔的叫鄭俠的官員,他痛感變法舉措在實踐中給百姓造成的戕害,在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畫了一張《流民圖》,進呈皇帝,懇請廢除“害民之法”,“延萬姓垂死之命”。這一年大旱,鄭俠在奏章中決絕地表示,如廢除新法之後十日內仍不下雨,“請斬臣首於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要知道,在中國歷史上,封建士大夫普遍認為氣候異常是與君王的作為有關係的,天災是上天對君王不行仁政的一種警示和懲罰。在這種情況下,宋神宗不得不下詔,暫停青苗法。巧合的是,停止青苗法的詔書一下,天降大雨,困擾朝廷上下的旱情解除了。青苗法的廢除引發了多米諾骨牌效應,其他變法措施相繼被廢止,轟轟烈烈的王安石變法就此偃旗息鼓。
反觀王安石變法,其失敗的原因不在於改革的初衷不好,也不在於改革家王安石本人缺乏魄力——王安石不乏魄力,而且道德操守有口皆碑。變法失敗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帝國體制缺乏支援改革良性推進的技術手段。仍以“青苗法”為例,若有類似於現代銀行這樣的機構來經營放貸收貸之類的經濟活動,官府和官僚退出“賽場”,只當好裁判和“守夜人”的角色,我想,王安石變法的結果肯定會大不一樣。可見,辦事情僅有好心是不夠的,“好心”之外,我們還需要有能配合好心的技術手段。如果沒有良好的技術手段來配合,一廂情願的“好心”其實是最容易辦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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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使待遇”問題(1)
王小波先生寫過一篇有名的雜文《花剌子模信使問題》,這篇文章開頭就說:“中亞古國花剌子模有一古怪的風俗,凡是給君王帶來好訊息的信使,就會得到提升,給君王帶來壞訊息的人則會被送去喂老虎。於是將帥出征在外,凡麾下將士有功,就派他們給君王送好訊息,以便他們得到提升;有罪,則派去送壞訊息,順便給國王的老虎送去食物。”我的這篇文章既然題目叫《續花剌子模信使問題》,就要接著王小波先生的這個意思往下說。
我相信,王小波先生寫《花剌子模信使問題》是有感而發的。他在文章中說:“我和李銀河從*年開始一項社會學研究,首次發現中國存在著廣泛的同性戀人群,並且有同性戀文化。當時以為這個現象很有意義,就把它報道出來,結果不但自己倒黴,還帶累得一家社會學專業刊物受到了本市有關部門的警告。這還不算,還驚動了該刊一位顧問,連夜表示要不當顧問。”“假設禁止我們出書,封閉有關社會雜誌,就可以使中國不再出現同性戀問題,這些措施就有道理。但同性戀傾向是遺傳的,封刊物解決不了問題,所以這些措施一點道理都沒有。值得慶幸的是,北京動物園的老虎當時不缺肉吃。”
我寫此文也是有感而發的。我是個新聞工作者,引起我發感慨的便是一個新聞事件——韓國黃禹錫造假。韓國黃禹錫學術造假事件在2005年的下半年鬧得沸沸揚揚,中國人對此事很關注,也寫了不少評論文章。不過,這其中有一個細節很耐人尋味。黃禹錫造假事件最初是由韓國的一家電視臺(MBC)報道出來的。這家電視臺採訪了與黃禹錫合作的美國匹茲堡大學的有關機構,拿到了黃禹錫涉嫌學術造假的若干證據。可是,當這家電視臺將自己的採訪所得公之於眾的時候,它得到的不是喝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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