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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現象。據《東京夢華錄》等書記載,兩宋時丐幫的組織規範已相當嚴密,連穿什麼衣服都受到團體的約束,屬於不同幫夥的乞丐,都在特定的地段或行業行乞,並且聽從頭兒的號令。話本《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那位女主角的父親金老,就是南宋京都臨安某一丐幫的頭兒,平時眾丐叫化所得錢物,都要向他獻納“日頭錢”,若逢雨雪沒處叫化時,他就熬些稀粥養活眾丐。他手中的“杆子”,是丐頭的權威象徵。由《清稗類鈔》中有關記載可知,這種形式直到清朝依然在沿襲。如清季北京的丐幫,便有黃杆子、藍杆子、白杆子等名目區別。“杆子”可以用來懲治違反幫規的成員,又可恃其向在本幫者徵收獻納。凡新加入的乞丐,頭三天的乞討所得要全部交給丐頭,稱為“獻果”,以後和大家一樣,每天交出兩成。遇到節慶,眾丐還要向丐頭送禮賀節。犯了規矩的乞丐,寧願受“杆子”重罰,也不願被逐出團體。失去“門戶”,就成了所謂“流丐”,非但不能享受類似雨雪天喝稀粥這樣的“福利性”待遇,而且就此喪失了行乞的“地盤”,竟連討飯的權利也被剝奪了。
憑藉如此嚴密的組織力量,丐幫對各自擁有地段內的居民商家形成嚴重威懾。丐頭定時向店鋪收取“罩門錢”,部分分給眾丐,其餘歸己。獻賄後的店家,則可換得一張葫蘆型紙符貼在門上,名曰“罩門”,乞丐們見有這玩意,便越門而過,不再去討。否則,必定一年到頭騷擾無已,使你難做生意。居民們舉辦婚喪大事,也必須透過丐頭,有所應付,要不然必結夥上門,勒索酒食銀錢,稍拂所欲,即圍門恣為,演成大鬧局面。有時丐頭也唆使徒黨在市面上挑釁鬧事,乘機哄搶。彭孫貽《茗齋集》詠明代北京乞丐詩中,就有“不逞亡賴兒,百十行與俱,詣市任頤指,攫取蔑敢呼”的描寫,其行為與“撞街頭”的潑皮兇徒,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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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丐獨尊 以幫“服”人(2)
丐幫的乞討方式,多富有流氓色彩。有的以刀棍自傷,甚至當眾“出彩”(即流血),其實多似變戲法手段,但形狀醜惡,足以激起被乞者的心理恐懼,總要多施捨些,避免禍事惹身。有的手持活蛇,甚至蓬頭裸體闖入人家強討,和敲詐沒什麼兩樣。也有詭託投親不遇流落他鄉,假稱自身遭竊遇劫求人解決一時之困的等等,即所謂“告地狀”,其實質是騙取別人同情。尤為滅絕人性的是,他們還常實施拐帶與傷殘兒童的惡性犯罪,以充欺騙式乞討的道具,這就是《紅樓夢》中賈寶玉所謂“看仔細花子拐了去”的恐怖,黑話中則稱為“採生折割”,即有意製造殘疾。
與《紅樓夢》作者生活在同一時代(清朝乾隆時期)的常輝,在其所著《蘭舫筆記》中,記有一則關於“採生折割”真相的親聞。略謂乾隆三十五年(1770),震澤城中市橋上有一個失去兩肢的少女,趴在地上行乞,因無所得,到黃昏時,且哭且乞,喃喃自語今天必定要被打死,聲音慘切。此語引起了幾個過路人的懷疑,便躲在附近伺察。向晚,來了個大漢將少女背起就走,幾個人即悄悄跟蹤,隨其行至城外河下,遙見一條船內,還有三四個男女兒童,也都斷臂折肢,由幾個大漢看守著。跟蹤者馬上約集巡役前來捕拿,雖然只逮住一個大漢,但那個少女和其他殘疾兒童都獲得解救。經訊問,這些孩子全是從小被花子拐走,用藥麻醉後以刀致殘,然後帶往各處乞討。這位無腿少女,原來就是震澤城中某紳家七年前失蹤的女兒,此刻骨肉相認,雖說人已重殘,也算不幸中之大幸了。同類的事例,在《清稗類鈔》中還有不少,且多為乾隆時代發生,看來的確是當時人人談之色變的社會公害。
一些因老弱病殘貧苦無依而淪入乞食行列的“散丐”,也常是流氓的受害者,但立有“門戶”的丐幫則非流氓敢輕易招惹,相反還利用他們的特殊社會身份搭檔作惡。範資《玉堂閒話》中便記有一事:唐朝時,懿宗皇帝常常穿上便服遊逛京中寺廟。一些棍騙打聽到大安國寺存有上千匹江淮進奉的吳綾,便合謀設下個騙局。他們選了個面貌與唐懿宗相似的,穿上用龍腦香薰過的衣服,帶上幾個扮成小僕樣的同夥,煞有介事地逛進大安國寺。接著,便有幾個預先來此的乞丐向他乞討,他順手給錢打發。因出手闊綽,驚動群丐,一個跟一個跑來。假皇上的錢給完了,開口問一邊看熱鬧的和尚:“寺內可有什麼財物可借?”和尚還沒有開口,裝成小僕的同夥在一邊忙向和尚遞眼色。和尚認定這闊佬準是微服逛廟的“今上”,立即誠惶誠恐地稟報:“櫃內有人寄綾千匹,唯命是聽。”於是開櫃取綾,全部“發”完。臨走之前,小僕還大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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