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第3/4 頁)
重大的打擊,論者謂為「六十年來所未有」。據統計,光祇是一二八之役,上海蒙受巨大損失的工廠,即達九百六十三家,死傷失蹤等工人一萬零二百八十六人,受損金額五千九百八十一萬四千餘元,於是,上海的工商業呈現極不景氣,工廠商店,貨物堆如山積,因為絕大部份的顧客都失去了購買力。
在這種情形下,廠東和店主迫不得已,只好關門歇業,宣告倒閉。對於工人,由於「毛之不存,皮將焉附」,當然是唯有加以遣散,當時上海的倒風之盛,幾乎日有所聞,簡直到了駭人聽聞的程度。
資方關歇工廠店鋪,勞方祇有捲鋪蓋走路,上海的工人,本來就是,天堂裡的生活掙扎者,他們待遇不豐,家累又重,絕大多數都是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鍾一天不做工,一家大小就有有喝西北風。如今店鋪關了門,工廠停了擺,他們的生活,立將陷於絕境,事關身家性命,他們當然不得不跟廠主店東發生交涉,從這散費的有無,爭到數額的多少。
為爭取遣散費而引起的糾紛,跟平時要求改善待遇的工潮,在心理上和行動上,可就大大的不同了。資方要保本,拿一文錢出去就等於蝕掉一文工人要活命,多得兩錢便可以多苟延殘喘幾天,雙方的鬥爭,當然尖銳得很,鬧到相持不下,黨政軍機關一致表示無法調停,僵局如何開啟呢?到時候,總歸會有人提出建議:
「何不去找找杜先生看。」
於是,在民國二十年秋,到二十一年夏的這一段時期,杜月笙幾乎經常調解勞資糾紛而上海一地所發生的勞資糾紛,居然十中有九,都是透過杜門而後獲得圓滿的解決。
通常的方式是,由勞方或資方,或者勞資雙方共同向杜月笙提出申訴,或則徑直為請予調停的要求,杜月笙答應了,便定期邀請雙方代表到華格臬路杜公館去談話。
杜月笙很有耐心的聽完勞方的陳情,再聽罷資方的苦衷,然後他每每採取單刀直入的方式問:
「你們希望老闆付多少錢的遣散費呢?」
假定勞方代表的答覆是:
「最低限度,老闆要付我們兩個月的薪水。」
接著,杜月笙再去問資方的代表:
「工人的苦處,不說你們也明白,大家相交一場,最後的階段,彼此都該盡點心力。依你看,盡你的力量,能夠付得出多少遣散費?」
姑且假定資方的答覆是:
「充其量,我們只能付得起一個月。」
「好的。」杜月笙點點頭,但是,這並不表示他代為同意了資方的條件,接下去,他還有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憑良心說,資方的苦衷是實情,倘使他們還能夠兜得轉,他們的廠或店,就決不至於關門。另外一方面呢,工友的說法更加不假,關廠關店就要停生意,失業以後,再找工作要先維持一段時期的生活,回家鄉去也得一大票旅費,區區兩個月的薪水實在說來還嫌不夠,他們只提出兩個月的遣散費的要求,這完全是在體諒資方的苦衷。」
那麼,問題怎樣解決呢?杜月笙再開口,便是石破天驚的一記
「依我看,資方要盡心盡力,解決工友的問題,一個月的遣散費太少,兩個月還是不夠,我請資方把這筆遣散費提高到三個月。」
斯語一出,勞方代表喜出望外,歡呼雀躍;資方代表則駭汗淋漓,心驚肉跳,暗底下埋怨杜先生怎麼這樣自做主張?一下子增加了兩個月,甚至超過了工友的要求,但是,正當他們想要高聲抗議,再度訴苦的時候,杜月笙又在笑吟吟的說了:
「不過,我相信老闆確實沒有力量付得出三個月的遣散費,否則他決不會跟各位這麼樣牽絲扳藤,委決不下。所以我說,老闆還是盡他最大的力量,籌發遣散一個月,相差的兩個月薪水,由我杜某人負擔,現在就請你們把數目算出來,我好叫賑房開支票。」
漂亮、落檻到這個地步,勞資雙方除了衷心佩服,萬分感謝,簡直再無其它的話好說。杜月笙盡著在催,勞資雙方謙辭不獲,數目開出來了,最多五分鐘,賑房裡便將一紙鉅額的支票送到,杜月笙當場交付,這時候,僅及支票面額三分之一,廠老闆或店老闆,所答應的一個月遣散費還不知在哪裡呢?
老闆老闆先莫歡喜
勞資雙方歡天喜地的出門去,走到路上一商量,杜先生的大恩大德何以圖報?商量的結果多一半是:翌日報紙上刊出了勞資雙方共同向杜月笙鳴謝的啟事,然後制一塊歌功頌德的匾額,僱一班服裝整齊的軍隊,由勞資雙方推派代表,吹吹打打的送到杜公館,鳴炮,奏樂,致頌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