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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用的墨錠都是孫家從濟南府制墨名家那裡定製的,裡面加了冰片、麝香,有一種奇異的香味。這種味道可不是現代大工業生產所不具備的。
嗅到這熟悉的墨香,提著狼毫毛筆,孫淡突然有些感慨。想當初自己從小學就開始練習毛筆字,那時候的自己想法也簡單,想的就是將來工作後能寫得一手好字。字是敲門磚,字如其人,能夠給人很好的第一印象。從小學開始,十多年工夫下來,不知道寫禿了多少毛筆,翻爛多了多少字帖,這才練出一手好字。更在參加工作後,加入的省書法家協會。
不過,字好也罷,歹也罷,在現實生活中也沒甚用處,大家都用電腦打字了,誰還手寫。
可這裡是古代,寫得一手好字非常有用,是一個人文化修養的直接體現。
就學堂裡的學生而言,很多人的字實在不怎麼樣。尤其是那些旁系子弟,一手毛筆字更是不堪入目,如同後世三歲孩童的字跡一樣歪七歪八,難看到死。
想想也可以理解,練字是需要筆墨紙硯的,幾年下來,這個消耗可不小。再說,這年頭也沒字帖可言。就算有,也是古董一級的寶物,比如:顏真卿、米市、黃庭堅的真跡。----這種東西可不是普通人能接觸的。
因此,大概掃描了一眼,孫淡發現學堂裡寫字寫的好的都是孫家的直系子弟。像孫浩,人雖然笨,可卻能寫得一手肥厚莊重的蘇東坡,只不過,蘇大鬍子筆意中的大氣豪放沒學全,變成了叉手叉腳的田舍翁。而孫桂即便再猥瑣,但一手柳公權《玄密塔》卻也像模像樣。估計這兩個傢伙平日有機會進家族書樓觀摩大家真跡。
這其中,書法最好的卻是一個意想不到的人物,孫佳。這個二房的妾生小姐,一手典雅的正楷倒又些五十年後董其昌的韻味。這就是一個溫柔寡言的小女生,尖下巴,單眼皮,鼻翼兩側有幾點可愛的小雀斑。也因為這幾點芝麻大小的褐色點綴,給她平添了幾分生動。
孫淡悄悄地看了一眼周圍人放在桌子上的文字,暗歎一聲:世家大族還真是底蘊深厚,即便門下子弟再草包,一旦拉出去同普通人比較,還是要高出一籌。
他翻開《說文解字》,正要把所有常用繁體字都抄下來,可剛一提起筆這才想起在外人的眼睛裡,自己是大文盲一個,現在卻突然運筆如飛,肯定會被人當成怪物的。
正文 第二十一章 你是個天才
見孫淡提起筆久久沒有落下去,坐在前排的孫桂轉過身來諷刺地看了他一眼,語帶譏誚地說:“剛才看你磨墨的模樣還有幾分架勢,現在這麼不寫了。。我倒忘記了,你目不識丁。可惜啊,李先生可不耐煩單獨為你發矇。”
“不識字又怎麼樣,不識字才進學堂唸書的。”江若影有些看不下去,哼了一聲:“幾年前你也什麼字也不識,現在不一樣能讀書作文?”
看得出來,小姑娘在學堂很受歡迎,是族學裡的校花。
既然是校花,自然有特權。
被她這一通呵斥,孫桂面色潮紅,只討好地一笑:“江姐姐,我這也是好心提醒他。若想發矇,還是另找一傢俬塾合適些。李先生現在這個樣子,估計他也不耐煩教孫淡。”
“孫淡在不在族學唸書管你什麼事?”江若影一翻妙目,給了他一個大大的白眼。她就是看不慣孫桂的猥瑣和姦詐,又覺得昨天有些對不住孫淡,見孫桂出言挖苦,忍不住出來主持公道。
孫桂不敢還嘴,忙將頭轉了回去,口中嘟囔:“我說的是實話呀。”
孫淡懶得同他打嘴仗,轉頭問娘江若影:“江小姐,剛才李先生教我們朗誦的是那一本書,哪一章,哪一節,哪幾個字,能不能麻煩你幫我指一指”
“是《中庸》裡的一節啊,怎麼了?”雖然心中疑惑,江若影還是翻開書,用右手食指指著,逐字逐句地念了起來:“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喔,那麼說來,這個字就讀苟了,這個字是日,也就是太陽的意思。”孫淡故意點了點頭:“太好,我學會四個字了,‘苟、日、新、又’,你請繼續。”
“你打算這麼認字?”江若影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你記得住嗎?”可她還是接著念下去,一口氣唸了幾分鐘。最後問:“夠了嗎?”
“夠了,夠了,我記性好,能記住。”孫淡心中好笑,故意道:“要不,我念給你聽。”
“我不信。”江若影瞪著一雙又大又亮的眼睛,“念給我聽。”
孫淡不想出風頭,他用二人才能聽到的聲音道:“好,苟日新,日日新,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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