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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三百七十多萬人民幣。在同樣的地方,民工一天干十幾個小時,一週六天,一個月六百多塊,還不能嫌錢少!布萊爾和民工,還同屬於一個人類嗎?中國的企業,如果支付不起民工體面的工資的話,怎麼能支付得起布萊爾的講演費呢?為什麼一些口口聲聲市場經濟的經濟學家,當看到過低的薪水在市場上喪失了競爭力時,不建議自己的朋友按照市場規律提高工資,反而罵那些拒絕市場價格之下的工資的工人呢?
這一問題,更進一步說明了我一貫的主張:市場經濟需要文化的滋養,並不僅僅是個經濟制度的問題。從伯克以來西方保守主義傳統中一個重要的基點就是:健康的制度往往要從其原有的文化中自發生成。脫離了本土文化的脈絡,憑空加上一個人為設計的制度,甚至深信制度萬能、理性萬能,那麼這種制度的運作,就可能帶來法國大革命那樣血淋淋的悲劇。我們的主流經濟學家,動輒把自己的思想說成是“理性的”,把老百姓的情緒說成是“非理性的”,要社會按照自己的“理性”設計的制度強行運作。殊不知,他們所謂的“非理性”,體現的是社會傳統的價值觀念、行為習慣、道德標準。如果把這些都掃平,給社會強加上自己的理性,那就如同法國大革命或者*一樣,會給社會的機體帶來致命的打擊。
這種“非理性”所代表的文化價值和習俗,時時制約著“理性”的市場規則。比如北美殖民地時代,殖民地資源豐富,勞動力價格高於英國本土,購買力也非常大。同時,因為處於邊疆地帶,工業品奇缺,英國的日常用品在殖民地就變得奇貨可居。當時在殖民地開店出售這些工業品的商販,自然也大發其財。但是,當時流行的生意指南等書中明確告訴這些商販:發財後不要穿戴太招搖,否則鄰居會認為你從他們身上掙得了不合理的利潤。
可見,在最自由的市場經濟中,經濟競爭受諸如“不合理的利潤”這類文化概念和社會習俗的約束。你有進貨渠道和資本,你冒了風險,賺錢是合法的。但是,你如果賣給鄰居的東西太貴,使自己的生活水準遠高於鄰居們,就不為社會道德所容。這種道德,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仇富”,在客觀上制約了壟斷性的商業掠奪。
再看看東莞。東莞在改革這些年非常繁榮。這究竟是誰的功勞呢?如果按美國等西方社會的倫理,那一定是工人們的功勞,雖然企業家的功勞沒有人會抹殺。究竟企業家和民工的功勞誰大誰小,各佔什麼比例,這當然可以爭議。不過,大家怎麼爭論,也絕對不會把功勞算在布萊爾頭上。如果一個企業給自己的職工過低的工資,卻花天價巴結外國的權貴,你不能想象這樣的企業在美國這樣的社會能站得住腳,在我們這裡則很風光。
中國的市場經濟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企業不受社群倫理的壓力,老闆發了財後,不覺得欠了給自己一天干十幾個小時的工人什麼。民工不是自己的鄰居。大家的生活可以是天上地下。這樣,老闆們的心思全花在如何和外國的權貴交往、進入世界富人俱樂部、趕緊“入流”上面,而不是顧及鄰居的感情、用公益和體面的工資使自己成為社群內厚道的成員。這樣,中國民工創造的財富就進了布萊爾們的腰包。他們拿了這筆錢遠走高飛,不會用來拉動中國經濟的“內需”,民工則連自己孩子的教育費用都無法支付,導致的不僅是內需貧弱,而且是下一代勞動力質量的低下。這樣的“市場”,能夠帶來長久的繁榮嗎?
中國工人的月薪應該是多少?(1)
中國工人的月薪應該是多少?這當然應該和他們的貢獻成比例。不切實際的高工資固然會妨礙企業的競爭力;但過低的工資,不僅會造成社會的不公平,也會影響中國經濟的整體競爭力。所以,我們應該探討一箇中國工人理想的工資標準。
工人工資的基礎,是勞動生產率,即每小時或每年一個工人創造的價值。最近,聯合國公佈了世界各國工人勞動生產率的數字,以此再參照有關國家工人的平均工資,就可以建立勞動生產率和工資水平之間的關係。
根據聯合國的數字,美國工人一年創造63885美元的價值,居全球之首;愛爾蘭工人排第二,一年創造55986美元;第三是盧森堡工人,55641美元;比利時和法國分排第四、第五,各為55235美元和54609美元。
按小時算,挪威工人居第一,每小時創造美元的價值;美國工人第二,每小時創造美元;法國工人以半美元之差屈居第三。勞動生產率以年衡量和以小時衡量結果不同,主要是因為各國工人平均每年勞動時間不同。美國人一年工作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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