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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談。祖國大陸方面為再次推進兩岸事務協商,解決有關問題,於1993年底提出進行第2次“汪辜會談”的建議。1995年4月,臺灣當局正式同意舉行第2次“汪辜會談”。同年5月26日,“海協會”唐樹備副會長一行赴臺北,就第2次“汪辜會談”與“海基會”焦仁和副會長進行預備性磋商,雙方達成6點共識,並決定第2次“汪辜會談”於7月20日在北京舉行。但不久後,李登輝公開到美國大搞分裂祖國的活動,祖國大陸方面不得不做出暫停兩會商談的決定。
在兩岸成立兩會及建立正常接觸渠道的過程中,兩岸經貿關係得到了迅速發展,民間交流深入展開,文化藝術體育交流範圍也在不斷擴大。臺灣當局也從開放探親起步、被動應付,逐步走向大陸政策系統化、法治化。在兩岸民間交流上,祖國大陸全面開放,一開到底,熱烈歡迎;臺灣當局則是逐步放寬,規定各種附加條件予以限制,因而使得兩岸交流呈現出不均衡狀態。兩岸交流發展過程說明,沒有祖國大陸的推動,兩岸關係不可能取得如此快的進展和如此多的成果;如果沒有臺灣當局的限制和干擾,兩岸交流將會取得更多的成果,發展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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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箇中國”變調(1)
一箇中國原則是國民黨在特定的政治環境中,維持黨內政治生態平衡、反對“###”的政治基礎。李登輝背叛一箇中國原則,推銷“兩國論”,把國民黨說成是“外來政權”,並且利用手中的權力強加給國民黨作為黨的指導思想,引起黨內思想混亂,信念動搖。黨內每次分裂固然有權力之爭的背景,但是關於“###”和“反###”的政治理念之爭也是重要原因。反對“###”的人既被剝奪政治權利,又失去了在黨內反對“###”的自由,只得無奈之下離黨而去。這是李登輝希望看到的結果。
李登輝的分裂主張,最集中地體現在大陸政策與一箇中國原則問題上。“一箇中國”成了搞“###”、“###”的招牌,成為他想方設法極力擺脫的精神枷鎖。在“兩國論”提出之前,李登輝混淆、否定一箇中國原則的動作一個接一個,而且不斷升級。
一是在兩岸關係的定位上,由“一箇中國”走向建立“兩個國家”。李登輝自1988年1月上臺後,他把蔣家父子堅持40年的“一箇中國政策”放棄殆盡,一步一步走上“獨臺”的分裂道路。在接收蔣經國政治遺產時,李登輝當時也繼承了“一箇中國”原則。這是因為,他如果只要蔣經國留下的權力而不要“一箇中國”的政策,則無法確立自己在國民黨內和島內的統治地位。所以他在上臺後的第一次記者會上明確表示:“中華民國的國策,就是隻有一箇中國的政策,而沒有###的政策。”李登輝當選“總統”後,領導地位得到鞏固,便開始推行帶有李氏印記的內外政策。李登輝公開發表談話稱:“願意同中共進行政府對政府的對話,對話必須在一箇中國、政府對政府和雙方地位平等的基礎上進行。”“一個國家,兩個政府這是現實”。所謂“一國兩府”,即是在“一箇中國”原則下,突出海峽兩岸各有一個必須相互承認、對等的、合法的“政府”。這與蔣氏父子時代堅持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顯然不同,是李登輝為脫離“一箇中國”原則而邁出的第一步。
1991年2月發表的、由李登輝主導制定的“國家統一綱領”,提出“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同年5月10日,隨著“動員戡亂時期”的結束,原來對中國共產黨的誣稱“叛亂團體”已不再適用,李登輝表示:“將視中共為控制大陸地區的政治實體,稱它為###或中共當局。”“臺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就叫中華民國”,“中共必須承認臺灣是一個對等的政治實體”。以“一箇中國、兩個對等的政治實體”為兩岸關係定位,比“一國兩府”的用意更為危險。此一主張的提出,表明李登輝在脫離“一箇中國”原則上又邁出一步。
1992年8月1日,“國統會”按照李登輝的指示重新解釋的“一箇中國涵義”,在正式報告中稱“‘一箇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另一方面聲稱:“中國處於暫時之分裂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中華民國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上述結論,在表面上仍維持了蔣氏父子所堅持的“一箇中國”的前提,實際上卻提出和闡釋了“分裂”、“分治”的新概念。對此,李登輝進一步說:“我主張中華民國在臺灣,始終沒講過一箇中國”;“一箇中國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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