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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的結盟行動。在許多政府重大投資計劃中,黨營事業與其關係密切的財團結盟,奪取商機。如在臺北國際金融大樓的競標中、在高速鐵路的兩大財團爭奪中、在電信大哥大申請設立的奪標中,與黨營事業關係密切或以黨營事業掛帥的“結盟”,均能無往而不勝。可以說今天台灣每一個大財團幾乎都與黨營事業有某種關係。就是一向與外界合作較少及標榜遠離政治的臺塑集團也難免,臺塑集團早就投資黨營事業的永嘉化學、中美和等公司,成為事業上的合作伙伴。
黨營事業還透過所謂的“丟金撿土”的辦法圖利財團,以鞏固國民黨的政商關係。“丟金撿土”就是黨營事業低價出售經營良好企業給財團,而高價購買面臨問題的企業。如黨營事業曾大手筆出售中華開發、華信銀行等賺錢的企業股票,而購買呆賬一大堆的泛亞銀行、高雄中小企業銀行等企業;拋掉臺積電與聯電這種高科技盈利企業的股票,換來國揚、安鋒等問題企業的“地雷股”(存在財務危機企業的股票);賣掉值錢的中廣大樓,而買進與價值極不相符的東帝士東星大樓與冠德大樓等。黨營事業這種不可思議的做法被外界稱為“丟金撿土”。在這種看似不合邏輯的背後,其實隱藏了政商結合與利益輸送。黨營事業出售賺錢企業,並不是出售給一般企業,而是出售給與國民黨關係極深的特定財團,像耐斯集團、潤泰集團、長億集團等。所謂的“撿土”,也不過是幫助這些出現問題與面臨困難的企業解決困難而已。
在1997年至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蔓延到臺灣時,臺灣有25家大財團發生財務危機,其中有14家找上國民黨黨營事業求援。但國民黨黨營事業只選擇9家企業進行救援。原來這9家發生財務危機的企業均是與國民黨有良好政商關係的企業,而非劉泰英所稱的這些企業“本業基礎良好”。黨營事業救援的第一步,是以投資入股的方式直接給予資金援助,並掌握企業的經營權,穩住銀行的貸款支援。第二步則是由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結合其他金融機構聯合貸款“紓困”。此外,劉泰英也向各銀行施壓,要其不要對這些企業抽緊銀根,以分散風險。有人指出,國民黨一手遮天,運用黨營事業做政治利益的鞏固與交換,將原本體質不佳的企業風險由廣大的納稅義務人來承擔,是極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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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權結合的典型(2)
黨營事業還依靠特權,大肆向銀行借貸。到1999年7月,黨營事業向銀行借貸負債餘額高達1028億元,加上公司債發行餘額329億元,合計1357億元,不僅造成黨營事業財務狀況惡化,而且金融機構壞賬也不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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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營事業之痛(1)
國民黨龐大的黨產,不只是正當經營賺來的,還涉及許多頗受爭議的黨產來源與貪汙問題,以及在市場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有學者指出,國民黨黨營事業能夠發展到今天如此龐大的規模,屬於全民的“國庫”扮演了重要角色,即過去半個世紀以來,國民黨透過五大手法侵佔“國庫”財產。一是廉價購買及無償佔有“國土”。國民黨慣用手法是“據地為王”,“先佔先贏”;然後“廉價租用”,最後是“低價買進”。臺北博愛特區的國民黨中央黨部土地就是典型的例子,國民黨在租用多年後,於1990年向“國有財產局”以3�7億元買進,較當時市價低了40億元。二是“政府預算補貼黨營事業”。就是“國庫”直接撥款給國民黨黨營事業,如中央社、中央日報、中正書局與中廣公司等黨營文化事業,過去長期接受政府預算補助。三是委託業務。即政府成為黨營事業大客戶,如中興電工、中央產險等黨營企業長期與政府所屬的機構或公營企業有生意業務往來。四是雙向委託投資,包括政府委託國民黨做“人頭股東”,如中華票券公司與“中國商業銀行”等,以此規避“國會”監督。五是“黨政合資”,政府與國民黨攜手合作創業,是黨營事業得以壯大的關鍵因素,因為這類事業多半具有特許、獨佔、壟斷性質,從而獲得鉅額利益。
國民黨還依靠執政權與龐大的黨營事業,大玩金錢遊戲,操縱股市,投機外匯,大賺特賺。黨營事業在市場呼風喚雨,玩股票,影響股價是其一貫做法。黨營事業老闆劉泰英被稱為股市“愛國大戶”與“多頭總司令”自不在話下。在1996年兩岸關係危機引起島內股市大跌期間,黨營事業不僅成為國民黨護盤基金的重要出資者,也是市場上重要的支撐者。如在1996年5月20日李登輝宣誓就職當天,劉泰英下令中央投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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