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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由委員互選產生,任期1年,可連選連任。召集人對內總理黨務,對外代表該黨。“競選及發展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處理該黨經常事宜。
2001年“立法委員”選舉走向泡沫化後,###開始進行改造,決定向剛性化發展,2002年9月新修訂的黨章中規定:黨組織分為中央及地方二級制,“中央”設定“全國委員會”,地方依黨員人數及功能設地方黨部或特種黨部,海外另設海外黨部。各級黨部依實際需要設立幕僚單位與工作會,處理各級組織授權的事項。
(一)“全國黨代表大會”。為該黨最高權力機構,主要職權為選舉“全國委員會”委員,決議“全國委員會”所提黨章修正案,罷免黨主席,議決其他事項。
(二)“全國委員會”。為該黨最高黨務常務機構,“全國委員會”人數最多不得超過31人,主要職權為選舉黨主席,監督協調黨務推動,對重大人事的任命案行使同意權等。
(三)主席。由“全國委員會”委員互選產生,任期1年,連選可連任一次,黨主席對內總理黨務,對外代表本黨。全委會置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1—3人,由黨主席提名,並經全委會同意後聘任之。###現任主席為鬱慕明。
三、政策主張
###在“建黨宣言”中明確標榜將發揮“革新政治、安定政局、制衡兩黨”的作用,認同孫中山先生的理念,追求民族統一、政治民主、民生均富的目標,堅守公義、平等、安全、務實、乾淨的原則。
在兩岸關係方面,###主張中華民族應固守原有之疆域,守死不去,一寸山河一寸血,不容異族染指,亦不容分裂國土。堅決反對“###”、割裂民族臍帶。在發展兩岸經貿方面,主張開放兩岸直航,促進全面交流;保障臺商權益,爭取大陸市場;建立互利共生的“大中華經濟圈”。在政治方面,反對專制政治,反對獨裁,主張實行“內閣制”,反對黑金賄選。
建國黨簡介
1996年10月6日,島內“激進###”分子因不滿民進黨淡化“###”色彩進行政黨轉型,而組建所謂的“建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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