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財產、企業財產、個人財產110億元舊臺幣,各縣市30%的房屋和佔全省耕作面積20%以上的土地。這些企業、銀行、房屋和土地,有很大一部分是日本殖民者從臺灣同胞手中搶去的,本應酌情還一部分給原主,但國民黨的接收大員卻照單全收,臺灣人無緣置喙。此外,一些接收大員到臺灣專門接收金條、洋房、汽車、小妾和高位,中飽私囊,時人譏之為“五子登科”。五子意指:金子、房子、車子、位子、女子。對於接收大員們的“劫收”醜態,記者唐賢龍在“2·28事件”後不久,於南京出版的《臺灣事件內幕》中是這樣描寫的:“自從國內很多人員接管臺灣後,便搶的搶、偷的偷、賣的賣、轉移的轉移、走私的走私,把在國內劫收的那一套戲碼統統都搬到了臺灣”。吳濁流在小說《波茨坦科長》中則是這樣描繪的:小說男主人公範漢智,向他的新婚臺灣妻子說:“臺灣真是好地方,從重慶只穿一套西裝過來,不久就可以做百萬富翁。”這些紀實報告和小說活生生地表現了一些接收大員貪婪、醜惡的嘴臉。
國民黨派到臺灣的幹部,不乏清廉有能力者,但以權謀私、貪汙舞弊者眾。1946年,大大小小見報的貪汙案件屢見不鮮,其中比較大的有:任省專賣局局長的任維鈞,被人在《民報》上公開舉出證據的貪汙金額就高達500萬舊臺幣之多,但依然逍遙法外。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任紙業印刷公司經理時,把幾部價值數千萬舊臺幣的大機器廉價標賣,暗中又派代理人以極低的價格買入。李卓芝改調臺北市專賣局長後,接任者發現此事,便向上級告發,但李卓芝僅被陳儀罵了一頓了事。臺灣貿易局局長於文溪,被國民黨中央清查團查出貪汙事實後,雖移交法院審理,但“錢能通神”,清查團走後,於文溪不久即從獄中放出。雖然於文溪最後被撤職,但在移交工作時,卻不僅把日本人留下的清單銷燬,而且把倉庫裡的存貨以一些莫須有的名目私吞,如謊稱食鹽被人民搶去1萬擔,紅土(好鴉片土)被白螞蟻吃掉70公斤,糖損失數十萬斤。不用細想就知道這些純屬謊言,1萬擔鹽需要多少人才能搶去?多少白螞蟻才能吃掉70公斤鴉片?且白螞蟻是否吞食鴉片?又如,臺北縣長陸桂祥貪汙5億元舊臺幣的弊案被報紙揭發後,還沒等到長官公署派人去查,倒是臺北縣政府突然發生一場大“怪火”,連續燒了兩天兩夜,先是把會計的賬簿單據燒得一乾二淨,再把捐稅處乾脆燒光,縣政府所有的接收、稅據等原始證據全被“火神”收去了,在無據可查的情況下,5億舊臺幣就此不翼而飛。貪汙盛行,造成臺灣同胞對陳儀政權的失望與怨恨。
。 最好的txt下載網
腐敗統治在臺重演(2)
國民黨接收臺灣後,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內戰,開始對臺灣進行大肆搜刮,造成島內社會秩序混亂,物價飛漲,糧食奇缺,失業嚴重,民不聊生,怨聲載道。
國民黨到臺後,將從日本人手中接收的237家企業、600多個單位,全部納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屬的27家公司來經營。另外,沿襲日據時代的專賣制度,國民黨當局不僅將樟腦、火柴、煙、酒等物品全部納入專賣,由官辦的專賣局經銷,還將鹽、糖、石炭等許多民生物資也由專賣局之外的機構來統一承辦,如鹽的專賣由“財政部”臺灣鹽務管理局直轄之臺南鹽業公司來承辦。甚至連毛筆、文具、教科書等都由省教育處主辦的臺灣書店專賣,各機關團體若不從該店買文具書籍,會計處不予報銷。此外,與專賣局互為表裡的貿易局、運銷局、燃料調劑委員會等官方機構壟斷了全島工業產品的購銷與輸出,舉凡樟腦、米、糖、紙張、木材等重要物資,只有貿易局可以運銷島內外,進口貿易亦然,以致一些違法官商可以從###取暴利,受害、受剝削的乃是廣大的老百姓,從而極大地激化了臺灣民眾與國民黨政權的矛盾。
1947年7月,蔣介石開始發動全面內戰,為準備內戰物資所需、徵集軍糧,將臺灣大米輸往大陸,加之奸商的囤積倒賣,國民黨來臺不久,臺灣就鬧起米荒。最先始於臺北市,然後逐漸波及北部各地,之後就是中、南部,一眨眼之間全島各地都鬧起米荒。到了11月底,第二期稻作收成後,不但形勢沒有好轉,反而更趨嚴重。1937年以前,臺灣的大米每斤為0�11元,抗戰期間為0�16元(配給價格),但國民黨接管臺灣後,由於實行掠奪性的“田賦徵實”政策及將大批大米運往大陸,致使糧價急劇上漲,到1947年1月,大米1斤漲至13�4元,到2月20日竟漲至40元,國民黨接收臺灣僅1年4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