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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細”,“間諜”。
非專業人士,有誰能夠弄清這些專有名詞的區別?反正這些人都是保衛部門“反”的物件,於是有了“反特”、“反探”、“反奸”、“反諜”。
如果查閱字典,你會發現這幾個詞義在迴圈解釋,還是區分不清。依照慣例,“特務”
的工作內容比較寬泛,從事情報、行動等秘密工作,包括保衛工作,都可算特務。偵探的工作主要是刺探敵人的軍情,可以臨時使用平民充任,不像特務那樣專業。奸細,則特指背叛自己本來所屬陣營而為敵方進行情報服務的人,屬於政治定義而非專業定義。間諜的定義最為嚴格,專指打入敵方陣營從事情報、行動工作的人,不像特務那樣包括在本機關從事的工作。在中共保衛系統中,戰爭年代經常要“反偵探”,抗日戰爭叫“鋤奸”,建國初期稱“反特”,現在的標準說法是“反間諜”。
保衛工作有多項任務,反間諜,始終是最為重要的核心工作。
抗日戰爭的時候,反間諜叫做“鋤奸”——鏟鋤奸細——為日本人服務的中國人是“漢奸”呀!
中國不乏亡國滅種的歷史,最為沉痛的教訓之一是:強敵不可怕,更為危險的敵人還是出賣自己人的奸細!
又一個令人沉痛的事實擺在面前:中國人裡面從來不缺漢奸。
東北有前清皇帝溥儀,南京有前國民黨副總裁汪精衛,華北有政務委員會主任王克敏,這些中國的大人物公開為日本人成立漢奸政權。基層漢奸也多,各淪陷區的鄉村普遍建立維持會,本地士紳出面為日本人維持統治。日本特務機關利用漢奸開展活動,千方百計滲入國統區和共產黨根據地。漢奸與幫會結合,陝甘寧邊區有黑軍、天星黨,淮北區有花籃會、先天道、黑衣會,發展組織、收買情報、放毒刺殺、引路破壞,形形色色的漢奸成為日軍侵華的“第五縱隊”。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頒佈《懲治漢奸條例》,陝甘寧邊區政府頒佈《陝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懲治漢奸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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